72歲老人(我外婆)養老何去何從?
家庭關係:我外婆今年73,離過兩次婚,配偶均不在人世,配偶那邊的人均不待見我外婆外公病逝後沒來往,外婆在老家農村有套300平米的房子。有三個孩子:大女兒(我姨娘),二兒子(我大舅),三女兒(我媽)。姨娘今年四月份癌症晚期病逝,病逝前外婆寒暑假都是回農村到姨娘家裡住,姨伯拉貨車,膝下兩兒子,大哥哥新婚一年,和嫂子關係不太好,目前住農村,區縣有套房;小哥哥未婚,在重慶主城有套房。我大舅在重慶主城有套房,在偏遠區縣上班,膝下一兒一女,大姐姐離異準備再婚,小弟弟上初中,小弟弟上初中以前外婆一直跟著大舅家住,也幫忙照看孫子,大舅娘在主城另一區租房上班,孫子小學畢業選擇去他媽媽那附近讀初中,(本來是打算這三年外婆暫住姨娘家,然而在小弟弟讀到初二時姨娘突然檢查出癌症病逝,剩下這一年半老人的養老問題就很麻煩)家人開始不放心老人一人在家,因為二女病逝對老人打擊太大,目前有老年痴呆癥狀。我媽媽在區縣租房上班,區縣有套頂樓的舊房子打算年內安好電梯後入住,主城有套房,我是獨女,目前和爸爸在主城居住。大女病逝後,我媽擔心老人就把老人接到區縣照顧,同時發現老人多種身體上的小疾病,檢查費加治療費兩千,端午節大舅和姨伯來看忘外婆一人給了媽媽五百醫藥費,另外再給了外婆幾百生活費不清。我媽抹不開面子也不好意思多要,就目前情況而言,外婆是想和我媽一起住的,老年痴呆化,行動遲緩,反應慢,有次關火沒關完鍋燒糊了,看電視不會用遙控板(教不會),不熟悉周圍環境,有人帶才出門,目前還是沉浸於姨娘的病逝中。也拒絕去大舅娘租的房子住,想一個人回鄉鎮住,目前看來不可能。長期跟著媽媽住也不方便,因為媽媽在鄉鎮醫院上班,隔兩天就值班。
我仔細想了想有兩種方案,一:養老院,公立養老院必須是五保戶,只能考慮私立,熟悉點的私立養老院2000起步,負擔不起。二:把我外婆接回農村和我婆婆爺爺一起住,把農村土房子新修後適當補貼點生活費給他們,婆婆爺爺目前身體健康,還在做農活自給自足,只是考慮到老人間相處不好。三.感謝知友的建議:賣了老家的房子住養老院,不過目前看來有很大阻礙:1.老房子極大可能拆遷賠償或者做農家樂比較值,著急賣就是白菜價。(這點沒說清楚有位知友是誤解了,因為外婆身體特別好,只是因為姨娘的病逝打擊太大才會出現老年痴呆癥狀,心理調節好至少再活個10年是沒問題的,所以我不能說只為了5年暫時的養老費就把老人生活了大半輩子的老房子賣了,而且對農村人來說老房子是根,這個房子之前就已經約定俗成是大舅家的,要賣的話大舅家也肯定不同意,大舅跟大舅娘是打算用這套老房子給自己養老住的。)2.解不了渴,賣房子的錢只夠外婆住五年的養老院,而且中途萬一再生個大病小病根本不夠。3.因為經歷過兩次喪偶加喪女又被丈夫那兩邊的人拋棄,老人對養老院有很強的抵觸心理,強烈渴望親情,所以有點依賴我媽和大舅。
因為老人年輕時候人老實經常受欺負,經歷又坎坷多磨難,對於老人兒女都很孝敬,生活中的小摩擦都不願計較。老人性格內向,不識字不會自己坐公交車,自從姨娘病逝後,養老問題就越發嚴重了。
知乎的朋友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
有點需要特別說明,因為每個人都有看似合理而又不得已的苦衷,所以希望有的知友能理智一點,不要只站在自己立場妄自揣測別人的意圖,盡量尊重陌生人。外婆的三個子女團結有愛,都想在有生之年盡最大力量彌補關懷她,但資金方面可能確實是個問題,因為大家都是普通人,還有自己的小家來維持,把全部人的資產拿去給老人養老也不現實。舉例來說,在姨娘去世後,姨伯對外婆還是無微不至的照顧(沒有血緣關係)甚至說姨伯把外婆當親媽來照顧也毫不過分。所以我希望能得到應有的尊重。(在老人心裡,老房子大過一切,承載了大半輩子回憶,可能就是她的精神寄託)
我是來知乎提問,尋求解決能讓每個人都滿意都支持的辦法的,當然首先是以老人的意願為主,客觀現實為輔。
參考我提的一個親戚關係問題
怎麼脫離封建思想嚴重的親戚??www.zhihu.com
其實我覺得最簡單的就是住養老院,一家給1000元,這事就解決了。你外婆有老年痴呆,這個只會越來越嚴重,並不會好,和壽命關係不太大,但照顧起來頗為麻煩,越到後面越需要有人時刻在身邊,請保姆性價比不高,但,生活質量可能會更好。
像我奶奶80多歲,生活能自理,目前住在姑媽家,生活費幾個孩子均攤,醫療費也會均攤,以後喪葬費也會均攤。
我外婆現在住在姨媽家,給我表妹帶孩子,目前她們家管生活,零花錢幾個孩子按年給,醫療費會均攤,喪葬費也會均攤。假如有天回舅舅那裡,估計生活費也會均攤。
我們這裡很多老人養老都是孩子均攤,行動不便,孩子又少的會輪流照顧,不分兒子,女兒,都是均攤。
剩下兩家子女共同贍養吧,可以輪流住,可以住你媽媽家,舅舅補貼錢。痴呆老人離不開人,你媽媽加班的時候還要請人照看,把這些都考慮進去。
先確定你外婆名下有哪些資產,再確定哪些人有財產繼承權。如果不好商量如何分攤養老開銷,那就按照繼承比率分攤。不好溝通的也可以試試到村或者街道尋求調解或者法律援助。
房子不建議賣,養老首先要確保持續性,可以考慮出租做農家樂,費用作為養老補貼。
按理說,傳統的做法一般都是兒子養老的,只是現在情況特殊,目前你們還是比較團結,這是一個好現象,不過我覺得可以考慮送養老院,這種問題還是需要跟家人組織家庭會議一起商量的,養老院其實生活質量並不會不好,只要把好關,老年人可能還會更開心。
老家房子賣掉,住養老院,未來不夠了再想辦法。
我經常問我的客戶:你覺得房子車子孩子老子,哪個更重要?
選都會選,但是實際卻因為要交房貸,不願意給孩子規劃教育金,不願意給老子規劃養老金。
追一段:
老人百年之後,這房子就是你們後人分享,誰得利誰管養老送終,都不肯出錢就賣掉給老人養老。這道理其實不言自明,揣著明白裝糊塗罷了。
你們怕是很希望老人早點死吧?
有孑女時由子女養,無論兒或女
你大舅要房子你大舅養老啊。這還用問嗎?一個月2000你們三家拿,你大舅得出一半。還是送養老院吧。畢竟你們都是過不了良心這關,而不是真的有時間精力和極大耐心去完成侍奉老人這件事的。這也沒啥,現在生活壓力這麼大,誰都差不多。送養老院比較折中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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