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能不能規定,罪犯可以花錢讓他人代為坐牢?

肯更不行啊,誰犯罪誰去坐牢。


以前看過一本小說《壞蛋是怎樣煉成的》裡面主角因為幫助了和他長的一模一樣的陌生人度過難關。陌生人願意捨生相救。最後代替謝文東坐牢。

可是現實生活中「代人坐牢」並不可取,進監獄肯定要核實你的個人信息的啊。長的再像的兩個人也存在不同之處的。比如指紋。心跳(每個人的心電圖都不一樣)。

而且這個問題換個問法是不是說 有錢是不是可以為所欲為 答案一目了然


這個屬於法制的原則,誰違反法律,誰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不存在什麼資源最大化,所謂花錢買替代人就是個偽命題。沒有討論的意義。


看見有錢人最好跪下!!!!不然………。

明白不?


為什麼這種問題 要邀請我 作為一個執法者 我希望這件事情永遠不可能 你花錢娶媳婦讓別人去睡 你嫌累保存體力 你覺得合適嗎 這媳婦還是你媳婦嗎


不能!我也不希望能!


坐牢的意義就在於把罪犯改造啊,如果能換著坐牢,那就失去坐牢的意義了。另一方面,保釋金滿足了你用錢換自由的想法,但不是什麼都適用保釋金的啦。


謝邀,其實古代中國有這種法律,外國古代也有過,所以理論上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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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判刑坐牢後,多長時間可以去探望啊?探望時可以帶衣物之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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