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都知道對方喜歡自己,平日里互相支持,互相努力上進。但不戀愛。應該怎麼評價?


謝邀

互為備胎


這個世界上的感情,不是只有男女之情。互相喜歡的人,也不是都有緣分在一起。其實只要有這個人存在於世界的某個角落,就已經很美好了不是嗎?

緣分來的時候讓它來,走的時候也應該大方放開手讓他走。

兩個人互相喜歡是很美好的事。在不在一起,反而沒那麼重要。如果兩人都覺得這樣的關係很舒服,就按自己舒服的方式來好了。


謝邀。

我喜歡你,我不難過。

我希望你也喜歡我,我才難過。(八月長安)

一個人的暗戀。如果對ta沒有奢望,太卑微。有了期待,一次次落空,太落魄。

所以啊,被自己喜歡的人喜歡著,簡直美不勝收,夫復何求?



先佔坑 以後要是有新想法了 再慢慢來補

-------------------------正文----------------------

友達以上 戀人未滿

比起愛情 更多的是欣賞

-------------廢話部分 與題無關-----------

在我看來

朋友的關係要比戀人更穩定

有很多情侶都是從朋友發展來的

但是想要從戀人重新變成朋友就沒那麼容易了

老死不相往來的也有很多

朋友的關係比戀人要來的更輕鬆隨性

戀人是要融入你的生活的

你可能要問了 朋友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啊

但是我想表達的是 那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

戀人的親密度是要遠超異性朋友的

有的時候越親近 容忍度越低

還是朋友的時候 他的一些小缺點你可能不會太介意

但是一旦成為戀人

長時間的接觸 會慢慢將這些小缺點放大

變得令人無法忍受

因為擔心失去 所以一開始就沒勇氣擁有

沒辦法 人就是這麼矯情還事兒媽的生物

你問因為思考太多而錯過了怎麼辦

那能怎麼辦呢

我們錯過的事情何止這一件

我每天因為晚起就錯過了食堂的早餐

要是覺得可惜 那就早起去吃早餐!

要是早餐對你來說遠沒那麼重要

那就保持現狀好了


比暗戀更可悲的是:互相暗戀


戰友非得有性關係嗎?


這是喜歡,不是愛,沒有非你莫屬的感覺


因為都結婚生孩子了么?如果是的話,這個是最好的結局了


做朋友是保護你最壞也是最好的借口——

《最好的我》的一句歌詞。因為還年輕不想將對方束縛在一起 不想分開時候更難受 也許這種互相曖昧在外人看來是無稽之談 但那又怎麼樣 彼此享受這個過程 互相進步 又不想給對方施加太多的壓力。那份心情彼此能體會到就好了。


還不夠愛吧,不然怎麼捨得互相浪費在耍流氓的曖昧呢


因為預料到未來不會一直在一起,不想在分開時更難過而又傷心罷了


和別的女生分手之後卻慶幸分手的那個TA不是她。所以不會談戀愛。


我可能不會喜歡你

一女生說我像李大仁,我只不過順口來句,我比陳柏霖帥多啦!!!

...我不知道她有沒有多想...

...我只知道我想了很多,這大概是最好的回答了...

我和她初中同學,現在彼此大三...

一直死黨,我不敢逾越...

現在,她有對象,我他媽還是單身...

她,169...長的還好...華中某985學校...

我,182...長的還能看...大連某野雞學校...

(然後,我特么初中是副班長,她只是個小嘍嘍)

然後,寫了一些,我覺得我他媽在多想,艹!!!

明天影像設備學考試,媽的背不下去!!!


異性效應 聽過沒


頂多算互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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