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人性,如何看待張扣扣為母尋仇案?
謝邀,我只想讓這個紅點消失,不做評價,是我也會這麼做的,願意承擔一切後果
謝邀。
從張扣扣案為大眾所知以來,我一直很關注微博上大家的動態。讓我感到最神奇的是,許多人而不止一個,在張扣扣進行精神司法鑒定的時候說著:「多希望他是個精神病」、「他只是做了很多人不敢的事情」、「敢為母親出頭他是個英雄」……我非常震驚。
我不知道這些人是如何看待英雄和殺人犯的,但我明確的感知到,在一部分人心裡,法律是可以隨輿論導向,或者隨他們所想而變化的。你想他活,這個滅人三口的殺人犯就是個精神病人不用死;你想他死,這個精神病人不判死刑的時候你能把法律恨之入骨。這些人未免把法律看的太輕易太不嚴謹了。
對於法律的看法暫且按下不表,張扣扣案在我看來最明確的討論點就的確是人性和法律。法律,作為人的最後一層底線,已經是非常低非常低的標準了。道德凌駕在法律之上,人性支配個人道德,這樣的大小關係很輕易就能看出來。當一個人已經觸犯到法律的時候,他某一部分的人性已經掉到基準線以下了。我不好說在這個案子里他沒人性了,只能說在我看來,他作案的時候是真的沒有人情味。
那就該有人說啦!他這樣做是為了他母親!是啊,如果這樣的事情有另外的結果,那簡直是孝子典範,我也這麼期待另一種結果的發生。很遺憾現在讓很多人去思考這個問題,他們都會覺得自己別無他法,這很正常,對一件事情恨透了,你也就會想著不惜一切代價了。但是你可以放棄,法律不可以。一環殺一環,如果法律不從中強制插手,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日子還要到什麼時候?法不容情,就是為了阻止更多為情產生的激情惡意。
我猜想又要有人覺得我站著說話不腰疼,很巧的是我前兩天剛和友人聊到這個事情,她問我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我回:我反正不會這麼做。
我媽讓我好好活下來,不是為了讓我變成他們那麼惡毒的人的。
從人性的角度來說,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他報殺母之仇合情合理。
但從理性的角度來說,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終結他人的生命,不論什麼原因。更何況當年的事張母有過錯在先,兇手行兇時尚未成年,根據當時的法律規定來說這個案子判的實際上沒有什麼問題,也就是說兇手已經得到了他應有的懲罰。所以,張扣扣所謂的復仇完全是因為自己的主觀意願,並非是因為當年的案件存在不公而逼的他不得不出此下策。
再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張扣扣行兇過程中邏輯清晰做事非常有條理性。從現有的證據來看沒有任何線索能證明他在殺人時處於行為能力受限的無意識狀態,在此之前他也沒有過精神病史,這完全可以認為是一場預謀已久,經過精心策劃的謀殺。並非辯護律師所說的他精神有問題,可能存在行為能力受限的情形。因此法庭駁回他的精神鑒定申請絕對算不上程序違法。
因此,他是一個具完全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故意殺人罪證據確鑿事實清楚,殺死三人,並且多次對受害者捅刺,符合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的情形,判他死刑一點都不過分。
如果非要給張扣扣下一個定論,我覺得,為母報仇是條漢子,但是犯罪也是客觀事實,不提倡,也不同情,他做了他該做的,也獲得了相應的後果,沒什麼好說的,尊重法庭,敬畏法律。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關鍵時期,北京大興禮賢鎮再現黑惡勢力非法入室打砸搶劫,非法暴力強拆私人住宅欺壓迫害百姓!受害人向北京市公安局報警報案6個多月幾十次,至今無人管!
尊敬的網友們!法治中國,在全國上下持續掀起打黑除惡為民除害的大形勢下,2019年1月31日上午,再現北京市大興區禮賢鎮鎮長方勇和副鎮長寇玉山等組織幾百人黑惡勢力對老百姓私闖民宅(北京市大興區禮賢鎮禮賢大街42號),窮凶極惡地非法入室,猖狂肆虐地打砸搶劫,橫行霸道地非法強拆民宅。無法無天地欺壓迫害百姓。造成百姓流離失所,無家可歸,家破人傷!受害人向北京市各級政府公安報警報案至今仍無人問津。受害人家宅被移為平地,兩位70歲老人被打傷無法醫治,所有家中財產物品被搶劫一空,家人在外已經無法生活。正在向北京市政府和公安政法機關不間斷的求助求救和報警報案。
?叩求正義善良的網友們幫轉發!呼籲北京市政府和公安依法從速從嚴懲辦欺壓迫害百姓的黑惡勢力。維護正義!捍衛法律尊嚴!還民公平正義!為百姓討回家宅和被搶劫的所有財產!叩謝,為盼!微信聯繫:whnyycc999
?2018年11月份禮賢鎮政法啟動拆遷征地工作。受害人積極響應政府工作。曾多次主動到拆遷辦協調相關事宜,拆遷辦不理不採。受害人向其申請索要《拆遷評估報告》(按拆遷政策要求:《拆遷評估報告》由拆遷方提前向被拆遷方提供,並負責解釋。被拆遷方不服評估結果的,可在5日內另求其他評估公司進行重新評估)。但是,拆遷方為達到貪污霸佔拆遷補償款的目的,仗勢欺人,以權壓法。一直拒不給拆遷人評估報告。受害人要求拆遷方依法依政策給出具體補償標準。但拆遷方拒不履行政策法規要求。多次以談話的形式威脅恐嚇受害人,交出房產,補償的事宜可待拆完房後可以再行協商。受害人不同意,以方勇和寇振山為首的黑惡勢力就以斷水(長達近3個月)和多次斷電等手段迫害要挾受害人。並威脅受害人說:房子不交也得交,一切事宜先拆房再協商。不交房肯定要強遷你們!
?北京市大興區禮賢鎮鎮長方勇、副鎮長寇玉山和拆遷辦張勝利等人組織黑惡勢力團伙幾百人,於2019年1月31日上午8時左右,趁我和弟弟一家人都外出走親戚不在家只留兩個70歲老人在家之機,將我的家宅圍困後,分別從四周院牆翻越強行進入我私家宅院(無任何法律裁定批文),並分別砸爛院門和窗戶,踹壞屋門,多人分別從門窗強行入室。入室後迅速暴力搶奪下我70歲父母手機。並對兩老人進行毆打辱罵。暴力反手按壓在地後(致使我父母身體多次青紫受傷,頭暈頭疼,雙肩不能活動,心臟攪痛,血壓增高,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現在多日夜裡驚厥抽搐不能入眠。精神衰弱。)。強行扣壓老倆六七個小時不給水飯。黑惡勢力匪首方勇還聲稱,這家物品還比較多,得搶一會兒,讓其他人動作快點。我們多次給父母打電話也打不通。以方勇為首的犯罪分子也不將我父母手機交給兩位老人。並還要強制我父母簽字畫押(未遂)。我們在與父母失聯幾個小時後,我弟讓同學去家中看看情況。同學在去的路上就看到了強拆我家的景象。由於犯罪分子道路設了卡,不能靠近,同學就拍了照片發給了我弟。後我們開始向北京市110報警報案。報警後,北京市公安局110給我們轉到了禮賢鎮派出所。我們詢問接警民警警號和姓名,接警民警拒不告知。報警已經6個多月了,沒有收到任何立案與否的回執答覆。犯罪分子把我父母強行綁架至我婆家後仍下就走了。我現在把父母接到了我在北京市內租住的房子內。我弟一家在岳父母家借住無家可回。我一家讓方勇為首的黑惡勢力欺壓迫害得無家可歸,無處生存。接到我父母后我詳細的詢問了案情和黑惡勢力施暴經過後,分別向北京市政府12345熱線和公安政法機關不間斷的求助求救和報警報案!北京市12345市民熱線告知我們:已經於2019年2月2日將此案件移交北京市公安局,他們正在處理中。讓我們耐心等待。刑法規定公安接報案後7日內不立案要給舉報人不立案的通知書(公安部規定辦理刑事案件程序中規定3日內作出回復)。但我們6個多月了,也沒有收到任何回復。父母被打,傷病待醫無人管(所有錢財證件均被搶劫一空),一家六口無家可歸,寄宿在外。全部財產被搶劫一空無人追繳。全家在外流離失所,過了一個悲痛的新年。現在急切的盼望著北京市政府和公安機關儘快立案徹查,抓捕黑惡勢力犯罪團伙,追繳回被搶劫的一切財產,還我家宅!還我私有財產!還我家宅!還我私有財產!報案受案的答覆回執已經超出法定時限多天了,受害人被迫害的無家可歸、無法生活,別再讓受害人耐心等待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尊敬的網友們!依法治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叩求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公安局依據刑法從速從嚴懲辦欺壓迫害百姓的方勇黑惡勢力團伙,秉公執法,為民除害。還我家宅,還我財產!為盼!為盼!
畏法度者,最幸福!全國上下強力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大形勢下。全國公安大力打黑除惡的關鍵時期!身為北京大興禮賢鎮政府黨員領導幹部方勇等人不知道憲法保護公民的的合法利益嗎?不知的公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嗎?知法犯法,帶頭違法!看看想想這些黨員領導幹部拿黨和國家給予他們的權力都做了些什麼?對憲法和法律可有敬畏之心?身為黨員幹部可否知道你已經違法犯罪了(而且是違反了憲法規定)?可否知道觸犯了刑法是要坐牢的?
法治聖神,不可抗拒,不可侵犯。有法可為,無法不為。
忠告違法犯罪欺壓百姓的黑惡勢力方勇等人伏法吧!爭取法律的寬大處理! 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和尊嚴絕不允許你們這些違法犯罪欺壓百姓的惡徒污衊踐踏!
尊敬的北京政法工作者們:您們好!北京市大興區禮賢鎮鎮長方勇和副鎮長寇玉山等組織幾百人黑惡勢力對老百姓私闖民宅(北京市大興區禮賢鎮禮賢大街42號),非法入室打人砸窗踹門,對兩個70歲的老進行搶劫傷害。強拆民宅,侵犯他人生命財產安全。這樣惡劣的違法犯罪,我們北京市公安局接到報警報案和12345熱線的移交後,不應該立刻出警抓捕犯罪嫌疑人,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嗎?人民公安呀?刑法規定的接的報案後如果不立案7日內給舉報人不立案的告知書(公安部規定3日內)!請問@北京公安局,咱接到報警後有幾個7日或3日了?這樣的執法可否違法?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請問@北京市公安局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有那麼難嗎?尊敬的公家人:別再庇違法犯罪者和行為了。他們違法犯罪了!這樣下去會傷了遵紀守法公民的心,會破壞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立法再科學有法不依,有法不執行,有法不遵守,法治社會也是一句空話。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法律才有剛性!全民才畏法、尊法、學法、用法、敬法、守法....慎!
這樣的領導幹部拿黨和國家賦予他的權力當什麼?組織黑惡勢力團伙非法入室打砸搶劫!非法強拆民宅!方勇黑惡勢力團伙們,你們知道這是違法犯罪嗎?快伏法吧!別再拿著黨和人民給他的權力違法犯罪欺壓百姓?在全國上下打黑除惡的大形勢下,還敢組織黑惡勢力幾百人違法犯罪欺壓百姓?目無國法!膽大妄為!
憲法第五條: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相信中國老百姓的輿論會給我們正義的支持。咱老百姓活在大中國,就相信黨和國家的法治!確信黨和國家會為老百姓作主。憲法和法律在!必嚴懲目無國法囂張狂妄的違法惡徒。必給受害人一個公正公平依法裁決!誰違法都要負法律責任。盛世中國沒有法外之地!堅定信仰,拭目以待!忠告方勇黑惡勢力團伙伏法!
尊敬的網友們:他們是誰呀?法治社會,他知道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嗎?光天成化日下,強搶豪奪?。非法入室打砸劫,強拆民宅?喪心病狂地打傷兩個70歲的老人,他們不是人撫養的?不是父母生的?別人打傷了他的父母,他們會怎樣?北京市公安局也不管?報警報案5個多月了,北京市公安局還沒有做出任何的反應?徇私枉法!這麼惡劣的事件,我們倒要看看北京市政法機關給受害人作這個主嗎?憲法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方勇黑惡勢力團伙是誰呀?就可以光天化日下組織黑惡勢力非法入室打砸搶劫強拆民宅,無人管?誰是他後面的保護傘?窮凶極惡!
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社會違法必究!方勇黑惡勢力犯罪團伙,如此的猖狂妄為,知法犯法,在掃黑除惡的關鍵時期都敢頂風作案!不懲?憲法法律顏面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何等重要?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何等的重要?一兩個老百姓的死活不重要,如果這樣的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司法不公,破壞了社會主義法治!害莫大焉!????
我們的案件中央掃黑除惡督導11組已經接受了我們舉報!相信黨和國家的法治!違法者們伏法吧!正義可能遲到,但肯定會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叩求中央掃黑除惡督導11組依法依規嚴懲北京大興禮賢鎮長方勇黑惡勢力團伙,為民除害!還我財產家宅,還給老百姓原有的安穩幸福的生活!
尊敬的政法工作者們:這是在掃黑除惡的關鍵時期呀!方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就無人管了?法治?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讓人民群眾感受到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尊敬的北京河北公安機關,咱們共產黨人別忘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個初心!為民執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為民除害!為咱老百姓守一方凈土安寧!法治社會,咱北京河北公安接到舉報發現犯罪得懲治呀!
2019年3月5號上午,總理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開幕會上作政府工作報告: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問責制: 對一切違法違規的行為都要堅決查處 對一切執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現象都要堅決整治 對所有行政不作為的人員都要堅決追責!
尊敬的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12345的政府工作人員!
我們黨現在要搞的自上而下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目的為什麼?
咱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家人可否知道:接到了老百姓報警報案求救,就是接到了神聖職責賦予你們的責任!這責任就是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初心呀!你們有職不履?包庇犯罪去傷害老百姓?呵呵!請別負了這份神聖職責!
北京河北公安政法機關和北京市12345作為國家機關執法者,憲法和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條文你們都不去執行,刑事案件在你們那裡舉報3年幾百次沒有得到一個字的回復。知法犯法,執法違法包庇犯罪傷害老百姓!你們是執法者呀!對憲法法律可有敬畏之心?可否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盡職盡責?可否讓老百姓在每個案件中感到公平正義?可否依法保護了人民的人身財產安全(老百姓現在被黑惡勢力團伙迫害的無家可歸,流離失所,一無所有)?肆意的破壞社會主義法治!太膽大了!你們看看總理的講話,這個報告是對著全國人民直播的呀!為了人民有獲得感、有幸福感、有安全感!黨和國家領導人講的多麼的嚴肅?老百姓向你們3年幾百次的報警報案舉報,得不到一個字的說法!你們太膽大了!你們太膽大了!
這個帖公安部、北京河北政法機關看不到?還是受害人沒有向公安部、北京河北政法機關報警報案?如果我們的政法機關看到了帖,也接到了受害人的報警報案!叩求政法機關接警受案,徹查審理,秉公執法,依法對多起案件立案徹查。還真相給網民,還公道給百姓!捍衛憲法和法律權威和尊嚴!不能再讓違法者繼續干擾破壞社會主義法治了!
在咱法治中國、在咱法治北京,法治河北,沒有法外之地。在法內之地,沒有法律不懲犯罪的,沒有法律懲不了的犯罪!法律就是為了懲處違法犯罪的!尊敬政法工作者們,別拖了!咱得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咱得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高度負責!真的,法治社會沒有不懲辦違法犯罪的!
刀口向內!刀口向內!深入推進司法改革,真得有勇士斷腕的勇氣豪氣呀!頑疾不割是好不了的!割了會很痛,但能治病。不割會惡化,會死人的!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這句話不是對老百姓說說就算了!真得用踏石留印,抓鐵留痕的作風去一以貫之!他們當多大的官違法犯罪了,也要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中國沒有法外之地!違法犯罪的毒瘤必須得儘快割了!政法工作者別拖了,干擾破壞社會主義法治!害莫大焉!
動員教育宣傳千遍萬遍不如痛下狠手追責問責一遍!尊敬的政法機關領導們!咱就下狠心下決心對這些不作為,執法違法的毒廇動動利刃!割了,以絕後患!
@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廳@北京12345在黨和國家自上而下狠抓「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期間,咱尊敬的政法機關,咱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法機關們!您們給老百姓個信:啥時給咱老百姓依法辦理這兩個案件?一個4年了,一個6個多月了。被打傷的受害人還無家可歸,無錢看病,不敢出門呢!
法治!法治!如果 法 不治違法者,違法者就會越來越多,越來越猖狂。有一必有二!如果 法 立懲立治違法犯罪。有一治一,有二治二,違法犯罪就會越來越少。????政法工作者們,為了推進社會主義法治的科學發展,懲辦違法犯罪絕不能姑息養奸。
所謂「違法必究」,是指在社會主義國家裡任何人,不管地位多高、功勞多大都沒有違法、犯法的特權;任何人的違法犯罪行為都應被及時揭露,依法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有力保障。如果對違法犯罪分子不能及時地、準確地依法予以制裁,社會主義法治就會遭到干擾和破壞。依法治國,法治建設任重道遠,時不我待!
三國時期的封建地主階級軍事家諸葛亮為立軍紀權威和尊嚴!還刀口向內痛下決心,揮淚斬了馬謖呢!
北京大興禮賢鎮方勇黑惡勢力團伙成員都是誰呀?他們當了多大的官?為這個社會作了多大的貢獻?可以肆意地違法犯罪無人管?窮凶極惡!
在黨和國家深入推進依法治國大形勢下,大力開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的關鍵時期!他們還敢目無國法、頂風作案?!猖狂!盛世中國的大好的發展形勢,生態良好、清正廉潔的社會主義法治,大北京良好的法治形象,豈能容北京大興禮賢鎮方勇等黑惡勢力團伙這些違法犯罪惡徒踐踏、污衊、詆毀?如不嚴懲!法律的權威尊嚴何在?如不嚴懲!何談法治?如不嚴懲!再出現第二、第三、第四...個方勇黑惡勢力犯罪團伙是懲還是不懲?....
叩求中央掃黑除惡督導11組依法依規嚴懲北京大興禮賢鎮方勇黑惡勢力犯罪團伙,為民除害!還我家宅,還我財產!還給老百姓原有的安穩幸福的生活!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12345
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社會違法必究!方勇黑惡勢力犯罪團伙,如此的猖狂妄為,知法犯法,在掃黑除惡的關鍵時期都敢頂風作案!這個掃黑除惡的關鍵時期,受害人向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12345市民救助熱線報警報案求助6個多月幾十次了,為什麼什麼反應沒有?北京大興禮賢鎮長方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就可以不懲不治?為什麼???北京市公安局是不作為還是保護傘?這樣惡劣的黑惡勢力犯罪,北京市公安局不懲?讓憲法法律顏面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何等重要?憲法法律的權威尊嚴是何等的重要?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何等的重要?一兩個老百姓的死活不重要,死了就死了!但北京公安這樣的有法不依,違法不究,有警不出,有案不立,司法不公,是嚴重的破壞了社會主義法治!害莫大焉! 法治!法治?懲不懲,北京市公安局該給受害人一個說法了(方勇黑惡勢力團伙憑什麼故意傷害他人父母、非法入室搶劫他人財產,暴力強拆他人住宅!就憑他是鎮長匪首?)。尊敬的北京市公安局您就告訴受害人方勇黑惡勢力團伙憑什麼作這些侵犯他人人格尊嚴人身安全、私有財產和私人住宅的犯罪惡行!憑什麼敢這樣做?為什麼?受害人現在還無家可歸呢!被黑惡勢力打傷的兩位老人還無錢醫治呢?老百姓一生的房子、財產、錢物全被搶劫一空。老百姓一無所有!方勇黑惡勢力團伙如此的窮凶極惡!北京市公安局為什麼不依法辦案?為什麼?如此的徇私枉法,讓老百姓怎麼有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政法機關領導者深思呀!
叩求中央掃黑除惡督導11組依法依規嚴懲欺壓百姓的北京大興禮賢鎮長方勇黑惡勢力團伙,為民除害!還給老百姓原有的安穩幸福的生活!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必」依、「必」嚴、「必」究!到底是必還是不必?法律豈能當兒戲!法律豈能當兒戲?6個多月幾十次的舉報報警報案,受害人沒有得到一個字的回復!這不是笑話嗎?法律豈能當兒戲?法律豈能當兒戲!
社會主義法治,在嚴懲違法犯罪方面,應有強烈的自覺性、主動性和不可抗拒的剛性。案件久拖不理,案件進一步惡化無法解決是小,拖掉了法律的權威尊嚴、拖壞了社會主義法治是大!請政法工作者深度思考!
北京大興禮賢鎮方勇黑惡勢力犯罪團伙在掃黑除惡的關鍵時期還敢猖狂頂風作案欺壓百姓!膽子太大了,他們都是誰呀?他們當了多大的官呀?給這個社會作了多大的貢獻呀?就可以肆意地違法犯罪無人管?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12345為了包庇違法犯罪者,去執法違法,違法執法去坑害老百姓,去損毀大北京的執法形象!去踐踏憲法法律的權威尊嚴,去干擾破壞社會主義法治!值不值?
人性是指私力復仇還是對判決不滿就不接受而自己採取行動?張母案事實認定基本正確,該案判決並無明顯不當,所以在國家司法代替復仇制度中已經算懲罰完畢。訴訟必定有贏有輸,如果一方不滿就由著性子來,也就成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了。
殺母之仇不共戴天
張他為了報仇,破壞了法律,也放棄了法律給他的權利,對他來說這些代價他都可以接受,就是這樣。另一方面來說,法律源於復仇,法律和復仇一樣都是要提醒人們,規範你的活動,如果你恣意妄為,損害了某人的利益,那麼總會有一個後果,法律也是一樣。那麼當年法律在這上面沒起作用,幾十年後張的復仇也沒啥可說的
仇恨的種子會隨時間而生根發芽,最後長成參天大樹。
法律沒有錯,殺人償命。人性更沒錯,張扣扣是個英雄。我認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為什麼張扣扣殺人不對,殺他母親的人當時就沒有被槍斃?從這個角度看,法律客觀存在,但執法的人沒有用它來伸張正義。別說什麼證據,刑事案件不同於民事糾紛,沒證據警察就要去找證據。在這件事裡面,正義不僅遲到了,還缺席了。中國從古至今從來不缺英雄,關鍵在於如果這事攤你身上,你有沒有這個勇氣和隱忍能做的像他那麼好?
不了解所以不妄加評論,沒經歷因此沒權利回答。
現在社會風氣真的是很扭曲。
是啥原因也不敢說
一方面民族情緒一次次的被挑起來,接近戰爭的邊緣
另一方面又希望每個人剝削不能叫壓迫不能喊,好一片太平盛世
價值觀很擰巴。
很累。
當時的案件現實到底是如何不得而知,之前其母的判決也不便評價,個人認為其為母復仇也只是一個自賣人設並藉助吃瓜群眾廣而告之以倒逼司法機關輕判的惡俗案例,首先我個人不相信有什麼仇恨可以維持22年之久,其次即便能有22年的仇恨,我也想問問,除去當兵的幾年,其哪一天沒有機會復仇??難道真的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最後,故意殺人的刑法早已有相關規定,按照刑法公正公開判決於法有理
自己仔細的去了解一下吧,而不是僅僅看那些新聞報道。判決書也好官方的說明也好,很清楚了,這事兒跟復仇沒太大關係,自己過得不好找個理由遷怒而已。支持法律的判決。
天大地大. 法律最大 .
為了法律絕對不能鬆開任何一個小口子.
今天輕判了為了為母報仇而殺三人的罪犯
明天出現一個殺了三人找個理由是他們以前得罪過自己母親
你是輕判還是重判呢?
法律絕對絕對不能因為個人而鬆開任何一道小口
你把自己換成張扣扣,就不會這麼問了
無論如何,張扣扣也是殺了三條人命,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如果兇手得不到應有的懲罰 換做是我也會這樣做
之所以產生法律是源於這樣一個事實:
每個人都有能力殺了其他人,但每個人都不想被其他人殺,於是大家就簽訂了這樣的法律:我們大家都不要對他人動手,結束這"每個人對每個人的戰爭"。
這是霍布斯《利維坦》關於國家如何起源的解釋,而國家調控社會的一個重要方式就是法律,所以也可以把它當做是法律如何產生的解釋。
然後問題就來了,我們嘴上說大家都不要傷害對方,但如果一個人不傷害我,而我卻趁機傷害他,那我就很有可能毫髮無損地殺死他,獲得他的所有東西,這比大家都和平地努力工作我所得到的利益要多的多。
但這只是一次性。
我若不遵守,那其他即便沒被我傷害的人也會開始防備我甚至"先下手為強"主動攻擊我,而讓我們都陷入比和平更差的境地——每個人對每個人的戰爭。
但每個人對每個人的戰爭也比我不防備你而被你殺死要好。
這也就是囚徒困境。
所以很明顯,為了保障"法律"的實現,讓大家都處於和平而不陷入"每個人對每個人的戰爭",法律就必須要對"破壞法律"的人予以懲戒。
懲戒的作用其實許多時候並不體現在懲戒的當時,而是體現在懲戒的過去與未來。
過去,因為違法會有懲戒,所以許多人放棄違法。
未來,因為違法會有懲戒,所以許多人不去違法。
法律就像懸在人頭上的一把劍,雖然它落下來不會改變什麼,但是它懸在那裡的時候已經改變了許多。
而它懸在那裡之所以能改變別人就是因為它"可以"落下來。
所以自然,用法律對張扣扣予以懲戒,毫無問題。否則,不是曾經殺過人得到大家認為不合適的刑罰的"惡人"會被複仇而死,而是在這世界上的某個人甚至某個家庭,會突然被殺死。
這個概率真的會隨機到所謂的"惡人"身上嗎?當然會。但所謂的"好人"也不會例外。大家在這裡是平等的,因為都遵守著同一部法律。
再說到人性。
為母復仇,沒人會說這有悖於人性。殺母之仇懸在頭上,人也很難克制住自己,很難不去想著報仇。
我們現在也不去想張扣扣還殺了更多的人,即便當他只殺了仇人,但即便如此,也不可能因為人性給他在法律上免責。
為何?很簡單,也是因為人性。
為母報仇是人性,人很難不去做。
保全自己生命也是人性,人也很難不去做。
即便大家都認為這個"惡人""該死",即便他自己也認為自己"該死",他也很難不去保護自己的生命。
何況,退一步說,只有"破壞特定法律"的人,才有可能配得上"該死"。其他人所謂的"該死"只是表達情感的辭彙,而非即將到來的極刑。
所以,一個要人死,一個不想死,都是人性,自然不可能讓其他人在法律上免責。
因為你若免責的理由是這是人性,別人不得不這麼做,你讓他別做不具有期待可能性,那麼你讓被殺的人不保護自己不也不具有期待可能性?
那這麼做,雙方都排斥法律的適用,乾脆誰殺了誰都免責如何?
那麼此時就又創建了一個人對一個人的戰爭,那雙方會如何了?只會先下手為強。而法律是有指引功能的,而這世界上難道又只有這樣一對仇人嗎?又只有父母之仇會讓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嗎?這樣最終也還是會演變成"每個人對每個人的戰爭"。
所以這個理由是不能用的,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在這裡是不能用的,法律不強人所難在這裡是不能用的。用了,不僅是破壞整個社會的和平,而且,讓一對人陷入"無法之地",讓他們殺死對方完全免責,讓他們最終誰活下來只看雙方的力量、計謀——我完全看不出這是對人性的憐憫,而只能看出這是對獸性的放任。
所以我們能怎樣解決這個難題了?
只需要改變一個思想:作為一個公民,何必只接受法律給予他的獎勵而不接受法律給予他的懲罰了?
為母而殺,為法而死,如若沒殃及無辜,那還算是一個道德上可以認可的做法。
法律只是通過給予你懲罰來警告你不要破法,至於破法的能力,一直都在你的身上。
"人們不破壞鎖鏈不是無法破壞鎖鏈,而是畏懼破壞鎖鏈後產生的後果。"
所以其他人,即便可以做了什麼事之後不受到法律的懲罰,但也只是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而非不會受到"人的傷害"。
"每個人都可以破壞他身上的鎖鏈,所以不要自以為不得法律的懲罰就可以操控一切。人能躲過懲罰,但躲不過傷害,只要別人安心接受懲罰——因為劍的落下,什麼都無法改變。"
但劍一定會落下。
不過以命相搏以身做障。
謝邀。手機碼字,版式見諒。
首先表個態,法律的本質是統治階級維護統治的工具,我們提倡的法治也不允許拿來口嗨。張扣扣案從一審以來就是社會關注焦點,最近二審繼續維持原判肯定有一波不怕事大的出來帶節奏。就刑法技術層面上看,這個案子沒什麼爭議性,有預謀的惡性報復犯罪,立即執行跑不掉。題主提到的這個問題實在太大,而且一直以來法學界的觀點都不統一。但是從社會學和法學的角度來看,法律必然是與時俱進的,從最開始漢謨拉比法典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到緹縈上書,再到近現代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國家廢除死刑,刑罰方式開始變得文明和人道,都9102年了,還要快意恩仇?是吃飽了撐的么?那麼原始不如去雨林里當個酋長。輿論中那些讚美犯罪嫌疑人的,要麼就是看熱鬧不怕事大,要麼就是自媒體,帶這種節奏的,我只想說,袁爺爺餵飽你們不是讓你們搞這些的。說到這裡肯定會有一群杠精說不是發生在你身上你當然能理性分析了。是,我相信大部分旁觀者都沒有此類經歷,但是一個正常的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都不會預謀一次犯罪長達二十多年吧?張扣扣本人患有一定程度的PTSD,從心理狀態這一點上他就已經區別於正常的普通公民,故不適用常規的人性標準衡量。人格障礙型犯罪太多了,此類案件沒什麼討論價值,今天沒繼續提倡惡法亦法就已經很棒了。無論如何,張扣扣為母復仇這件事情沒有任何合法性和合理性。退一萬步說,就演算法院當年真的枉判真的就是判輕了錯了,那你一個個人也不具有行使國家司法權的權力。公民有的是權利(Right),而不是權力(Power)。
附一個張扣扣案輿情調查報告
https://new.qq.com/omn/20180301/20180301G0A5HS.html
有些執念用理性控制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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