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21歲時為談了4年的前男友打過胎,還瞞著我,我自己發現的,該不該分手?她在求我別分?


因為女友曾經打過胎就分手的事兒我還沒聽說過,有可能你是第一個。謝謝你讓我長見識了!


你若愛她,想必應該不會問這個問題吧?不管她以前經歷過什麼,都是過去式了,沒必要一直耿耿於懷。你可以試著攤開來跟她說,看她的回應。也許事實不是你想的那樣呢?但是如果你真的覺得過不去心也不勉強,我不是勸分手。但是如果勉強著過不會幸福


這個事都已經過去了,就別再翻出來吧。她不和你說,也許她自己心裡也很傷心呢。這也許是她自己心裡的痛,也不想提起。那現在你為了這件事要分手,豈不是會讓她更傷心。沒有必要為了一件過去的事而分手吧。


想得太多,過度思考,會變得很消極。 ???無論別人怎麼看,不要打亂自己的節奏。


1.他們從18歲就開始在一起,雖說你情我願的,但是不採取措施懷孕,這種事兒不是說都是男方的責任,女方如果不同意,怎麼成事?而女方願意為了男方不採取安全措施,一定是非常愛這個男人才能忍受。那麼你應該去問一問,是什麼願意導致他們分手的?除了打胎一事,你女朋友是否還有其他事情對你隱瞞?隱瞞又是出於什麼樣原因?是否內心至今還放不下那個男的呢?假設她真的沒放下,那你就是隱形的備胎了

2.如果他們是和平分手的,你女朋友是覺得難以開口害怕你介意,那麼你們之間能不能繼續,是在於你介不介意。我覺得上一段感情,他們的過往,其實你說重要嗎?人家的愛恨情仇,說白了如果你們沒在一起,那你也不會管你女朋友這些事兒吧。所以其實重要的不是打胎這個事,重要的是她隱瞞的原因是什麼?如果你沒有自己發現,她會不會壓根沒想過開口坦白?雖然從原則上說,她沒有對不起你,也不是出軌也不是備胎啥的,但是兩個人在一起,對於自己的過往這麼大的事沒有坦誠,我覺得是有貓膩的。今天她可以隱瞞這個事,你就算勉強原諒她了,你心裡也有根刺,但凡有點激烈的矛盾,這根刺就會不斷生長,直到哪天爆發出來,這就叫「猜忌」

當你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事實上你的心理對這個事是非常在乎的,你要的不是答案,你要的不過是有人推你一把,能讓你做出決定。分不分,其實就看你能不能真的放下這件事,容忍以後的日子裡,你的猜忌,她可能的不坦誠,這種小心翼翼的日子,你能接受,那就過。不能接受,趁早分開,對大家都好。感情里,沒有信任,遲早藥丸


這麼說吧,坦誠是夫妻生活的基礎。不論怎麼樣,不論和誰,你都會慢慢發現對方的缺點什麼的。所以,墮沒墮過胎,你憑藉你們的感情是能克服的。只要你夠愛她。

如果你覺得你們的感情不過是一場意外,狠一點,分手。不要玩弄別人。

如果你不想分開,你得做到這幾點。

1.你也要坦誠,說出你的偏見。

2.一定要對方斷絕和前男友的聯繫。

3.解決矛盾,說出你的原則,你們都不想勾心鬥角吧。之前的隱瞞還可以算是對方有難言之隱,之後無論如何都不能欺騙了。

簡單的說,我建議你保護好自己,不要被欺騙玩弄,也不要這樣對待她。自私可以,但絕對不能為惡。


有些事還是不知道的好。。。


你又沒問過,她幹嘛要說,好好愛她別再讓她傷心


自己的真實故事,很糾結要不要分手,這幾天發現女朋友一年前打過前男友的胎。

我和她是19年1月20號在一起的,她是中專生提前一年實習的那種,她18年6月來的公司實習,我18年8大學畢業來公司工作。由於同一個辦公室玩的比較近再加上同事們的撮合我們19年1月20號在一起了,出去吃飯的時候她說她害怕過年不敢回家,我說為什麼,她說有個同學一直在死纏爛打的追她,還威脅她。當時我問她你們很熟嗎,她說不熟。當時覺得怪怪的,也沒在意(伏筆伏筆)。

沒過幾天就放假過年了各自回家過年就(不是同一個省份的),每天都要語音聊天,在聊天的過程中我才知道她曾經有個談了將近的4年的男朋友,(高二在一起的,她97年的),當時就想談了四年肯定不是處了(有點失望)。

2月13號我們就都從家裡出來相約到深圳(公司的所在地,但還沒上班),就在外面玩了幾天,晚上看電影看到很晚就去開了房,當時我說開兩個房間吧,她說開一個雙人房就可以了,我說你不怕我做什麼嗎,她說不怕,我來大姨媽了,剛開始睡的時候各自睡一個床,半夜大家都醒了,經過我的調戲就睡到一起了,當時興奮的又親又摸(我是新手所以比較激動)一夜沒睡,外面玩了幾天都是這樣度過的,開始上班了,沒過幾天我去了她房間過夜(她大姨媽剛走)然後那天晚上我就得逞了(交往沒到一個月,沒安全措施,外se)。當時覺得她好熟練的一看就知道以前和前男友沒少來。

當時只是偶爾去她的房間睡,上一次安全期來過一次後就沒做過(沒有買tao),我又是新手不好意思去超市買,在網上又不知道買什麼好(不知道尺寸什麼的),所以我就叫她買,結果她說她也不會買,沒買過。(當時有點懷疑,但是還是自己瞎買了),到了3月10號的時候我就乾脆和她同居了(途中會提到她前男友,了解到高三她前男友就輟學了),3月中旬她受了傷就回家休息了一個月,回去的一個月有時候會視頻(她很黏我,表現的很愛我),但是也不知道她在家具體幹了什麼,一個月完之後她準備要回來了我就請假和她去匯合一起去了外省旅遊了一個星期,在旅遊途中翻她的qq發現特別關注裡面有一個人(她前男友,一直不在線的那種,像個死號),第一反應就是她前男友結果沒錯,她解釋為是以前她前男友自己設置的,好吧,我接受了。在期間我會偶爾套她以前的事,了解到她和前男友在一起一年才把自己的第一次給他大概(16年初吧),後面幾年經常在他前男友家過夜(性質大概和同居一樣吧),和她前男友家裡人也相處的很熟,(特別是和前男友的奶奶現在都有聯繫,過年都去找過他奶奶)當時心裡有點不爽(雖然處女情結不嚴重,但是這樣在一起四年,還是在這麼小的年紀就把什麼的第一次都給前男友了)。心裡有點苦。

4月16號旅遊回來工作了繼續同居,期間她一直說她有多愛我啊,表現的也很愛我,她說以前在房事這方面不會這麼主動(她說很害羞),嗯,我信了。好了,4月30號晚上睡不著閑來無事就在她微信的搜索欄搜索她前男友的名字就出現了她和她前男友的姐姐的聊天記(後面稱前男友姐姐為A),聊天記錄最頂上是18年7月-10月(也就是女友來公司實習沒多久)之間她和前男友分手之後的聊天記錄的截圖(內容是前男友一直死纏爛打,威脅,威脅說要來公司找她,要殺了她全家,辱罵,罵的很難聽,後來硬的不行來軟的,威脅說要吃安眠藥自殺,用刀割肚皮這些做做秀,反正就是一個市井無賴表現)(她把前男友微信刪了,電話沒拉黑),看到這些截圖我覺得女朋友好不容易的,決定好好愛她,但是看到後面越來越不對勁,看到的內容是大概就一個主題意思:她還喜歡前男友,還會想起他,但是和他不可能了。具體有幾句是:1.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去看看前男友(過年的時候和A說的),2.現在我還是很喜歡他,時不時會想起他(19年4月初說的,也就是回去養傷的時候說的)。最後還看到18年10月還給前男友買過鞋(她們18年6月分手的)。看到這些之後我直接起身回自己那裡睡了(當時半夜2點),第二天直接發消息給她說分手並告訴他我看到的,她挽留我別分手然後解釋說當時只是安慰A要A和她男友分手,(A男友很渣,安慰說就算喜歡也要分手),鬧了幾天分手相信了她的解釋,期間她也表現的很愛我,所以又和好了(這場風波之後沒多久她前男友過生日她又悄悄的給她買了褲子,這幾天她才告訴我這件事)。

大概19年6月多我正拿到她手機玩突然來了一條彩信圖片是一條受傷的腿,我問她是誰她說不知道啊,我看她表情不自然就一直逼問她,她承認是前男友發過來的(電話沒保存沒顯示名字,她之前一直說拉黑了),她解釋說她沒回過前男友信息,然後拉黑了,這次我又算了。

19年7月2號,她大姨媽剛走晚上辦事情沒戴tao沒控制住內s了,然後她大發雷霆,數落了我一個晚上,表現的太激動引起了我的注意,只有墮過胎的人才會對這樣的事情如此敏感,但是沒證據不好質問(剛開始交往沒1個月我就和她聊起為前任墮胎的這個話題,我表明接受不了這樣的女人,然後問她接受的了嗎,她沒回答,我當時只聊這個話題並不知道她有過),好奇心趨勢著我去翻她手機,結果翻到了她18年4月的微信賬單有在廣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的消費記錄,總共1300多,(她前男友在廣州工作)賬單上只是顯示:廣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重症孕產婦救助中心),看不出具體消費了什麼,重症孕產婦救助中心和1300費用引起了我的懷疑(我網上百度了人流的價格大概1000左右),晚上找到機會問她怎麼回事她順口就說是因為以前有盆腔炎去看得醫生,好吧,我又信了。又過了幾天我又想起了支付寶賬單,看到滴滴打車的賬單(但是看不出來哪到哪的),翻到後面看到了18年9月6號的賬單是買了一盒tao的賬單還是帶螺旋的(看不到收貨地址),挺會玩的嘛,之前還說沒買過。賬單上只顯示tao的名字,但是看不到具體購買單,我又上她淘寶看歷史訂單結果沒看到買tao的訂單(她刪了),不服輸的我在百度找到了方法,上網頁淘寶可以看到刪除的訂單果然找到了tao的訂單(收貨地址就是前男友的),而且還可以恢復到歷史訂單,而且還看到2018年12月20號還給前男友買過衣服褲子(都分手半年了)。第二天拿著手機淘寶直接問她怎麼回事,她一臉懵逼心想不是刪了嘛,怎麼又回來了,她結結巴巴的說是她自己買的但是她沒去找前男友,沒用上,她說當時要來大姨媽了幾個月沒有很想要就買了(女生要來大姨媽的時候性慾會很強)但是後來去廣州她自己姐那想了想又不想去找前男友了,不能給他複合的機會(借口張嘴就來一看就知道是說謊高手),我又說那你200多的滴滴打車的賬單怎麼解釋,她說她打去佛山找的同學(伏筆伏筆)。我又半信半疑的算了,但是還是會好奇,過了幾天後,昨天晚上趁她洗澡的時候翻了她滴滴打車的歷史賬單(上幾天翻了顯示不出來)看到了打車的18年9月7號早上6點40幾分的歷史行程是從她前男友的地址到佛山的地址(她9月6號從深圳去的廣州),剛好應對上她說謊她從她姐家去了佛山的那句話,怎麼會有這麼巧的事兩個人同一天去的佛山,後來她狡辯說她沒找過前男友,她自己一個人打車去的佛山,我又質問打車記錄呢(沒有從她姐家去佛山的),好了,開始耍無賴了說我怎麼知道,我又質問那從你前男友那出發的打車記錄怎麼解釋,她又說以前她們都是一起共用支付寶、滴滴打車這些的,意思就是他前男友自己打車不關她的事(難道他前男友只有打車才想起來用她的支付寶,其他時候不用?除了打車沒有其他男性消費),一直耍賴加哭不肯承認自己打的車(嘴硬),我又去對她同日的微信賬單找到了18年9月6號晚上9點多在藥店消費的賬單,還有9月7號早上6點40在美宜佳消費的賬單(估計是買早餐)和打車的時間完全吻合而且這些點的定位也是在打車的起始位置附近,她無話可說開始哭不回答(其實沒想好理由,她沒想到我這麼厲害,哈哈哈),過了一會想了理由又說她是去找過前男友到但是她和前男友沒有做那個因為她9月6號在車上的時候就來大姨媽了,這理由我服,後來我又反應過來她的姨媽一般都要10幾號以後才來,她解釋說以前不準時嘛。好嘛,我又半信半疑的算了,第二天早上我想起來她有使用一個美柚app用來記錄每個月的大姨媽記錄,我找到了2018年9的姨媽記錄顯示是9月13號才來大姨媽,意味著她和前男友用上了螺旋tao,這不翻不知道一翻嚇一跳,注意高潮來了,2018年3月和4月沒有記錄大姨媽,意味著沒有來大姨媽(因為她每一個月都會記錄不可能單單這兩個月不記錄,而且忘記了可以補上去的,以她強迫症的性格肯定會補上去,然而沒有記錄說明沒有來),4月好熟悉的數字啊,想起來了4月剛好在醫院的重症孕產婦救助中心消費過,剛好對上,肯定做過人流。她醒來了質問她她終於承認了去和前男友那個了還說是被威脅去的,買tao是為了保護自己,但是人流那件事情還是不承認。

終於終於!!在我的逼問下她中午承認了人流的事情了。當時我崩潰了,我不知道該怎麼抉擇了。

1.我一開始和她談就是奔著結婚去的,有去見過她媽,她家人,都在存錢買房了。

2.她和前男友是2018年6月分手的,也就是人流之後兩個月以後分手了,但是2018年8月我不知道她以什麼名義去送的炮,既然不打算複合為什麼還要發生關係,雖然這是在和我拍拖之前發生的(我們2019年1月在一起的),但是我還是覺得她的作風有問題,3.和我在一起之後我沒發現過她找過前男友,表現的很愛我,

所以我很糾結到底要不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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