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說房子是她買的,我該怎麼辦?

婚前房子首付婆婆六十萬外加裝修,我老公公積金三十萬,暑假時候公婆在外地做生意,我就讓我媽和我弟弟住了一段時間,被公婆知道了,他們就來和我們一起住了,但是經常吵架,這次他們又給我老公說,房子是他們買的,只有主卧是我們的,我們打算用我的十萬嫁妝,外加六萬彩禮,湊二十萬買二手房子搬出來住,剛剛給我媽說了,我媽非常不同意,打算晚上去家裡問問這是不是給我們買的婚房,要問問他爸媽到底怎麼想的,一天光難為小輩什麼意思,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我媽應該去么?


聽話,你把嫁妝啥的買二手房不要寫你們夫妻的名字,既然是給你的嫁妝,不如把房子寫你父母名下。

要麼說清楚,房子如果歸你婆婆那就自己還貸;如果歸他兒子,那你婆婆總該管理一下自己的言行;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怎麼能不允許自己的媽媽來呢。

你自己買個小點兒的二手房,老娘家也買了房!怎麼滴吧!遇強則強,不要讓別人欺負你第一次,否則沒完沒了。


沒有背景不好說什麼。

如果是在老家,男方出房子理所應當,並且因為有房子彩禮很少或者在婚前說清楚房子是給你們買的,那你媽去找就去找一下吧,也算給你撐撐腰。

如果是自由戀愛,情比金堅那種,不如自己買房子,自己父母如果不支援錢買房子,也很難問公婆開口,那就小兩口自己買房子搬出去,別讓你媽摻和。

順便說一句,本身你讓你媽你弟弟住人家房子就很奇怪,你和你老公是你婆婆的親戚,你媽和你弟弟和人家一點關係也沒有。換個角度,你爸媽給你買的房子,你願意給你公婆小叔子住嗎?將心比心吧。


你媽你弟弟短住肯定沒問題,要是長住,你這個情況還真是你公婆那邊有理。你想別人父母花錢也是讓自己子女過的好,自己都不搬過來住就是不想打擾你們,現在你媽弟弟要是過來長住,他們肯定也有自己的想法,自己花的錢憑什麼還不能住。講起優先權他們肯定優於你們這邊的,話攤開說父母作為獨立的個體,他們的資產和你們這輩是沒一點關係的,除了繼承關係外他們想怎麼用都是他們自己的意願。就這個房子和你們(主要是你老公)鬧僵了他們也完全可以出售房屋拿回自己的錢,父母為子女花錢是關心子女並不是天經地義,當你的做法觸怒了他們,他們只是做一些動作表示他們的不滿。


1.婚前房子首付婆婆出錢,你老公出公積金,如果有貸款,那麼,你們婚後還貸的一半是屬於你的。確實,這房子你婆婆佔了大頭。

2.在女方占非常小的一部分房子中,擅自請媽媽和弟弟來居住,確實不妥,有侵犯主權的感覺。個人覺得這件事做錯了。

3.既然已婚,夫妻二個打算買房,為什麼還要女方媽媽同意?

個人感覺,女方欠缺生活經驗,對於婚姻認識不足。建議小夫妻自己買房獨立生活,努力經營自己小家庭,和雙方原生家庭脫離。


攔住你媽,別讓她破壞你們小家。

幫理不幫親


只有你參與共同還公積金部分對應的本金佔總房款的比是你的,算算吧,這房子跟你關係確實不大。。。


你媽都說了是給你們兩個買的新房,那跟她和你弟有什麼關係?他們憑什麼來住?做人要講道理。你以後有孩子,花幾十萬給她買房,你自己都沒住過,但對方父母一家住著不走,你什麼感受?基本的換位思考都不會嗎?


其實沒啥好理論的,直接拿16萬禮金給女方父母買房付首付,女方幫還貸就對了,一碗水端平


以第三方的角度來看,你媽媽和你弟弟短住沒事,住了超出兩個月就呵呵了。本身就是人家的房子,什麼叫是不是給你們買的婚房?婚房是買給你們倆住的,你家裡人住進來什麼意思。本身理就在人家那邊,這房子和女方家裡沒什麼關係,說難聽點,你家裡人懂點事都不會長住。


說點你不愛聽的把,您母親和弟弟真有點不懂事兒,串親戚可以。常駐真的不合適。我婚前自己首付買一套房,婚後首付一套。之所以沒考慮把婚前的賣了買一個大的三室或者四室就是不想和父母一起住,當然也包括我父母。我的原則就是,想他們可以在一個城市,一個小區,甚至一個樓都可以,但是一個屋,不行。婆媳關係處不好性格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朝夕相處出來的矛盾。我回家待久了我爸媽都會不喜歡我,挑我毛病呢


你公婆出錢是給兒子兒媳婦買的婚房。你們都沒住呢,丈母娘小舅子到住上了。要是你娘家出錢買房,你公婆小叔子住,你家樂意嗎?你不懂事,你媽也不懂啊。還好意思問婆家為什麼難為小輩?你媽自己給你挖的坑。


這房子確實跟你沒多大關係,你婆婆就算買來做你們的婚房,可也沒說就是你們兩口的房子,本來是你和你婆婆的事,你媽一摻和,就成了兩家人的事了,不行就你和你老公買房出來住。


額其實自己住自己的才舒心,這種你媽還是別參與了,越說越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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