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判刑坐牢後,多長時間可以去探望啊?探望時可以帶衣物之類的嗎?
08-06
每個月可以接見一次。監獄裡已經買內衣。外面穿的有獄服
謝邀,非專業所涉及,不懂的不誤人。
一個月一次。現在的監獄伙食太差,每天只能吃到豬肉或者魚,吃不到牛肉。記得多給犯人打點錢,讓他在裡面買牛肉乾吃
物品原則上不可以帶入,除非監獄主管領導簽字批准。
正常入監就可以探視,記得帶身份證戶口本,一月一次,接見衣物食品什麼的都不讓帶,監獄裡面有超市,都賣
現在一般衣服鞋子等都不能帶了
各地探視的規則不一定一樣,但大致差不多。
新犯人一般入監隊半個月左右,都可以探視。帶齊身份證戶口本。直系親屬每月可以至少探視一次。(有的地方入監隊設在本監獄,有的地方單獨設立)
正式分配入監後,一般每月有兩次以上會見機會,重大節假日不計入會見次數內。
第一次會見只要在監獄上班時間內,不論日期。記得帶身份證 戶口本,有的監獄要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會見人身份證明或者司法所證明(只限第一次使用)
會見時服刑人員會告訴你以後每月會見的固定日期。
律師等相關法律人員,持相應證明文件,監獄許可後隨時會見
補充下帶衣物的:
理論上服刑人員是不需要家屬帶任何衣物(看守所服刑除外)
但有的地方允許帶些內衣褲,生活用品。現在監獄都是正規化管理,幾乎沒可能再送進去物品。
家屬可以給犯人上點大帳,親自繳納,匯款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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