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閨蜜和你喜歡上同一個人你是會和他撕逼還是為了友情放棄愛情?為什麼?
首先,請不要亂用閨蜜這個詞,如果是閨蜜,你不會隨隨便便就打算跟她撕逼的。之前有一次,和好朋友同時認識了一個男孩子,我剛剛有一點心動時,突然發現她也喜歡那個男孩子,問她,她也承認了。於是當時的情況就是,我們一起喜歡那個男孩子,我知道她喜歡,她卻不知道我喜歡。
其實講道理的話,我倆都喜歡那個男孩子,那個男孩子對我們誰也不喜歡,那我們也沒有辦法,可是我也知道,就算那個男孩子不喜歡我們中的任何一個,我們也不可能和平地一起默默喜歡。我還想要這個朋友,我還沒有那麼喜歡那個男孩子,所以我就默默地不喜歡了。其實我也很不甘心,可是我更不想陷入和好朋友共同喜歡一個人的困境當中。而且,是她先開口說喜歡,那麼我就是後來者了。初一的時候認識了閨蜜,經常會約第二天穿一樣的穿搭去學校或者出去玩,如果有人誤認我們倆是姐妹,我們會非常高興。
那時我喜歡上一個男生,很喜歡。當然給閨蜜說啦。這個男生後來跟班裡的一個女生在一起了,我難過失落還是有的。
過了很久,我一直沒有釋懷這件事。有一天閨蜜跟我說,她也喜歡過這個男的。其實我隱約有感覺到,不過閨蜜之前一直不承認。
我就問她:「你為什麼要隱藏呢?」
她說:「你也喜歡嘛。」
我就愣了,接著她乾脆給我多透露一點細節。
「有一次他生日,我跟我媽在回家的路上,我看到月亮,突然不知怎麼想的,就跟我媽說,媽,給我買塊蛋糕吧! 我媽就給我買了。我就對著月亮說,生日快樂。然後一個人吃完了蛋糕。」
我才發現,原來閨蜜不是一點點喜歡,她也是很喜歡的。畢竟我連那男的生日都不知道。
現在閨蜜在美帝名校當老師,在美國定居了,每年回國一次,我們都要抽時間見面。
對那個男生當然啥感覺都沒有了,但想到閨蜜,心裡總是很溫暖,希望她每天都滿滿的開心。
前段時間閨蜜突然在微信上cue我,說看到一句話很感觸要跟我分享一下:
Friends do not have survival meanings,but add meanings to survival.
為什麼主動權在男生手裡?你喜歡他,有多喜歡,有多真,有多無可替代?如果是閨蜜,確實很鐵,確實感情難再得?如果成熟一點想,分析利弊,一是一定會陷入取捨嗎?還是說分析清楚就知道哪邊根本沒有以為的重要?二是分析清楚之後,確實你和她情誼相當,非他不可,那誰和誰在一起更合適呢?我在初中時有過親身經歷,當時是告訴了閨蜜喜歡某男閨蜜還幫我追他,在一起一個多月後分開。不過後面通過一些蛛絲馬跡讓我發現了在我和某男藕斷絲連的時候,閨蜜和他在發展地下戀情。當時比較幼稚覺得閨蜜怎麼能那樣做然後就果斷沒再找過她說話,一直處於冷漠狀態,但是過了很久以後自己發現其實忘不了的是閨蜜,那個男生早已經被我遇見的許多帥哥沖刷不見了。現在雖然和閨蜜的狀態不似冷戰,但是也回不到以前。心裡很後悔,下定決心以後如果生了女兒,一定要先教會她表達情感,在教會她懂得取捨。如果有時光機器回到過去,在我明白我的閨蜜大於喜歡的男生時,我會主動告訴男生我不喜歡他了,因為我希望自己可以帥氣離場,再找一個更好的男生,而不是在那裡怨天尤人,耽誤自己又耽誤別人。我不覺得我自己這個做法是妥協,我更喜歡放手這個詞,因為這代表的是自己的洒脫。(有更深的原因,因為當時戀情發生在初中時代,我有直覺不會長久,所以這也是比較邪惡的地方吧)所以這種事情何樂不為啊,就當我自己做了紅娘,男生不喜歡我,我何必死撐。
如果換到心智成熟的現在,當閨蜜要和我搶喜歡的人的話,我會結合多種因素思考,首先要看男生的態度,模稜兩可的話,我放棄,相信我的閨蜜也不會喜歡,若是有明確表態,那就沒有「爭」這個說法了。既然是閨蜜,我相信她,她也相信我,我們都不願錯過幸福,我們也不遠錯過彼此,我相信我和我的閨蜜,能夠很好的處理。因為男人錯過了陪我那麼多年的女人,就我自身而言我是不願意的。
我和閨蜜認識十一年了,我們三歲就在一塊玩了,也是因為家住的近,年齡也相仿。小學也是同學,初中因為他父母把她送到私立學校就沒和我一起了。我初一軍訓時看到一個我斜右邊的男生,他長得真的很好看,白白凈凈的,我那時候開始就特別喜歡他。然後我告訴我閨蜜,她要加他QQ,我給了,她是以「某某某(我名字)閨蜜」的身份加了這個男生。我閨蜜從小到大就是那種特別和男生玩得開的女生,所以她和那個男生聊的挺好的,可能我閨蜜也挺好這口的。其實我和那個男生關係挺乾的,因為開學時我有次不小心扔一個男生書,砸到了他的頭,他就突然大罵了一聲,然後也一直沒講過話。後來我們學校開運動會,閨蜜他們學校放假,我就讓她來我們學校玩,她來了到處找那個男生,後來她問了那個男生,才知道他寫作業在教室沒在操場。然後一直和我在學校玩,放學時那個男生下來和我們班男生打遊戲,我一個認識的朋友就指著那個男生說「吶,某某(那個男生的名字)呢。」我閨蜜看了一眼,當時我看她的眼神我就懂了,但我沒說破。我生日那天在老家,我和她視頻電話,我就問她是不是喜歡哪個男生,她沒承認,我就故意調侃她。然後她就把這件事告訴了那個男生,她說就罷了,還告訴我她說了,我心裡突然很不踏實,就斟酌很久給那個男生髮了一條消息解釋,可是那個男生一句也沒回。我突然有點害怕了,然後我就和閨蜜鬧僵了。後來閨蜜承認她喜歡他,也去表白了。可是那個男生沒拒絕也沒同意。我當時真的很害怕很無助,我真的很喜歡那個男生,可是她也喜歡,而且他和那個男孩子聊的這麼好,肯定會比我有優勢。後來因為契機,我和那個男生坐了前後桌,說實話關係也是很乾,不過後來了解後也挺好的,也是經常說說笑笑,他真的很幽默,直至現在,我都還是很喜歡他的幽默。我徹底和閨蜜鬧僵是因為,她總是喜歡把我告訴他的事情告訴那個男生,我就覺得很煩,我就和她掰了。後來她來和我道歉,我又原諒她了。不過和她和好只是我們倆人知道,誰都認為我倆掰了。後來她讓我和她演吵架,她把聊天記錄發給了那個男生。我現在覺得當時真的傻死了。還同意這麼幼稚的想法。其實做前後桌那段時間我和男生的關係還是很融洽的,我甚至會懷疑他會不會某一個瞬間有那麼一點點喜歡我,不過後來我和那個男生位置被調開了,也再也沒講過話了,雖然現在還在同一個班。現在我看開了很多,閨蜜在他們學校找到了她的男朋友,那個男生之前也談了一個班裡的女生,不過現在分了,而我始終在原地的,不過明白了好多,也釋然了好多。現在提起來有點心酸也有點獨特。我現在應該也不喜歡那個男生了吧,但是目光相對時,心裡還是會有悸動。我現在初三了,六月份就要中考了,我想上理想的高中,關於那個男生和閨蜜的回憶就留在這三年吧。也算獨特。
順其自然吧,看男的怎麼說。主動權不是應該在男孩子那兒么?
萬一人家男孩子誰也沒看上,那真是一場殘酷的友情考驗 啊。我會放棄愛情。
如果一份愛情需要你拚命去迎合,爭搶,那你整個人的姿態也太卑微了。這樣的愛情,從一開始就談不上平等,之後,你也許還會碰到類似的需要你時刻警惕,提防其他"競爭者"的情況,那樣,你會更患得患失,愛的很累。
所以,如果是我,我會放棄,然後希望她成功。如果那個男生也恰好喜歡她,只要他們幸福,我覺得一切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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