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犯了法律就不是好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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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很好的問題,很值得思考。往大了說,就是法律和道德的關係問題。所謂「觸犯了法律就不是好人」的說法,涉及到的是法律特有的評價方式「合法/非法」與道德特有的評價方式「好/壞」的關係問題。
可以這麼說,法律和道德很多時候在對待同一事物的時候,態度是一致的,比如預謀殺人的時候,在法律和道德兩個維度上都是否定性的,這個時候,可以說:觸犯了法律就不是好人。我並不是說法律和道德在這時候是同一的,我只是說,法律和道德在這時候保護的事物是一致的,是獨立但是重合的。
但是,法律和道德在一些時候,的確會產生衝突。這種衝突至少可以體現在兩種情形:
1. 法律否定性評價,但是道德上卻是肯定性的評價;
2. 法律肯定性評價,但是道德上卻是否定性的評價;
就第一種情形,可以說觸犯法律的,並非不是好人。比如,孝子為了減輕身患重疾奄奄一息的父母而幫助他們儘快結束生命的行為,在法律上會遭受否定性評價,但是在道德上,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認可。因為在很多人看來,儘管身患重病的父母是被孝子殺死的,但是這種行為是減輕了他們的痛苦,並且不違背他們的意志。這名孝子做出的是正確的事情。但是在法律看來,即使是幫助他人自殺,也會被認定為犯罪。這一點儘管在學界有爭議,但在實務中有很大可能被認定為故意殺人罪,只是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時候我們能說,觸犯法律的,就不是好人?我們會因為這名孝子殺了人而對他口誅筆伐嗎?至少我不會。
就第二種情形,因為沒有觸犯法律,所以不在討論範圍之內。
實際上,歸根到底,「道德」評價是一種比較主觀的認知,而法律評價為了追求穩定性和確定性,為了法律上適用的公平性,為了防範有可能出現的惡劣社會後果(比如安樂死的泛濫,導致一些人以安樂死為名行殺人之實),必須將一些行為規定為犯罪,規定為違反法律。法律考慮的價值和利益衡量,在很多時候是比道德多很多的。它不是簡單的好壞的二分,而更多是程度上的區分。
所以,當我們看待問題的時候,要注意,法律和道德並非是一體的,法律和道德對某一行為做出相同的評價,是因為它們恰好都保護了同一種價值。當做出不同評價的時候,只是法律考慮的價值或許更加複雜而已。這樣區分的看待,或許更能緩和我們對所謂「惡法」的抵觸心理。
法律的存在是為了規範人的日常行為,你犯的什麼錯就會對有相對應的法律懲罰,但是好人和法律,並不能說絕對吧。好像《我不是葯神》徐崢觸犯法律,但是他不是好人嗎。當然這只是一種個例
不算吧,好人是道德定義的,而法律也有道德的體現。觸犯了法律,說句實在話,肯定做出了某些錯誤,也就是他這件事不對。但是好人的定義太寬泛了,每個人都有好壞的一面,什麼是好人?好人為什麼觸犯法律?身不由己?迫不得已?不能因為一件事對齊好壞下定義。
哈哈,這個太逗了。必須首先對你的問題進行解釋。啥叫觸犯了法律?偷盜,搶劫是觸犯法律,酒後駕車是觸犯法律,開車闖紅燈也觸犯了法律,就連開車壓了實線也是觸犯了法律。
只要解釋好你問的問題,你的問題自然就有了答案。
人非聖人 豈能無過,刑法處罰的是人的行為而非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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