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所知障不是什麼?
07-30
所知障、法執、習氣、不染無知…… 這些名詞,含義比較接近,粗略地講,混用也可以。如果細究,還是不一樣的。
1、所知障是不是法執?所知障不是法執。所知障是從法執生的。《成唯識論》:「由我法執二障具生。」《述記》:「無有少障不依執生。」另外,法執只在第六識、第七識中有,前五識中沒有。所知障在前七識中都可以有。
2、所知障是不是習氣?「習氣」一詞,意思是不斷變化的。《大智度論》里,「習氣」指殘餘的氣分,煩惱沒有了,習氣還在。《大智度論》並沒有「所知障」一詞。《大智度論》是中觀學者龍樹菩薩的著作。有部的《大毗婆沙論》成書時間和《大智度論》接近,其中也有「習氣」一詞,意思是殘餘的氣分,和《大智度論》一致。《大毗婆沙論》有「所知障」一詞,僅出現一次,是說「四正斷」中,已生惡不善法令斷,未生惡不善法令不生,叫斷煩惱障;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增廣,叫斷所知障。
《大毗婆沙論》的「習氣」和「所知障」,意思不盡一致,但有相通的地方。雖然異生也有習氣,但談到習氣未盡,多指阿羅漢的不夠圓滿。而「斷所知障」,作為「四正斷」的兩種,則通異生。就好比滿分是100,考了90,差的10分,叫所知障。考了20分,差的80分,也叫所知障。「習氣」則好比,滿分是100,也考了100,但是對所有知識點並沒有完全理解,下次換套試卷,可能就考不了100了。從「習氣」的存在表示不盡圓滿的意義上看,「習氣」可以屬於「所知障」,但「所知障」比「習氣」更廣。另外,煩惱和習氣更像是主從關係,習氣是由煩惱而生的,習氣是煩惱之習氣。煩惱障和所知障,則是並列關係,所知障並不是煩惱障之所知障。《俱舍論》沒有「所知障」一詞,但有「所知」:「以於一切所知境中智無礙轉故名為力。由此十力唯依佛身。唯佛已除諸惑習氣於一切境隨欲能知。余此相違故不名力。」《俱舍論》的「習氣」和《大智度論》《大毗婆沙論》基本一致。雖然沒有「所知障」一詞,但類似「所知障」的意思是有的。《順正理論》也沒有「所知障」一詞,「所知」很多。和《俱舍論》接近。《俱舍論》《順正理論》,比《大智度論》《大毗婆沙論》晚了二百餘年。在《俱舍論》里,「習氣」還是接近《大毗婆沙論》含義的。然而,由於《俱舍論》顛覆了有部的學說,有部為反擊而出的《順正理論》中,「習氣」一詞已經有兩種解釋了。第一種繼承了《大毗婆沙論》「習氣」的含義,解釋為「不染無知及俱生心心所法」;第二種就完全不一樣了,幾乎成為「種子」的異名,後來唯識學的「習氣」,就是從第二種發展出的,不能再等同《大智度論》《大毗婆沙論》時代的「習氣」。如果不考慮唯識學,只在有部範圍內考察,說「習氣是所知障」,是可以的;說「所知障是習氣」,則比較勉強。如果在唯識學框架下考察,「所知障」和「習氣」就完全是兩碼事了。
唯識的「習氣」,是能熏現行熏本識而產生的功能,包括「諸業習氣」和「二取習氣」,是可以感果的,也叫「種子」。《大毗婆沙論》里,「煩惱習氣」只是作為煩惱的殘餘氣分,沒有「能生現行功能」的意思,不能理解為「種子」。《大毗婆沙論》的煩惱習氣和業習氣,幾乎是獨立的,不像唯識學裡二者配合生異熟果。《大毗婆沙論》里,不時解脫的阿羅漢,仍然有習氣,就像刷乾淨的杯子里仍然有泥土的味道,但是從味道不能生出新的泥土。而唯識學裡,泥土的「習氣」就是要生泥土的,不能理解為泥土的味道。唯識學的所知障,包括現行和種子,主要指現行。八地以上菩薩有所知障,是指所知障現行。而「習氣」必定不是「現行」。《成唯識論》:「契經說八地以上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此所知障是現非種。不爾煩惱亦應在故。」再如,八地菩薩第六意識的「無痴習氣」,是習氣,但不是所知障。3、所知障是不是不染無知?「不染無知」是部派佛教的概念。《成唯識論》未提及,《述記》僅提及一次,也是說「薩婆多師不染無知」,可見後來的唯識家基本捨棄了「不染無知」的概念。我們就不把它放在唯識學框架下考察了。只從有部考察。
《大毗婆沙論》中,「所知障」和「不染無知」,都僅出現一次。關於「所知障」,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增廣,叫「斷所知障」。關於「不染無知」:「有餘師說,阿羅漢等亦現行痴,不染無知猶未斷故。」從阿羅漢未斷不染無知看,「不染無知」和「習氣」是很接近的。《大毗婆沙論》更多的是用「習氣」,「不染無知」僅出現一次,還是「余師」所說。時代接近的《大智度論》里,也是用「習氣」,完全沒有「不染無知」一詞。到了《順正理論》,要表達阿羅漢的不夠圓滿,「不染無知」漸漸由配角變為主角,為什麼呢?因為《順正理論》要賦予「習氣」另外的含義了。《順正理論》中,「習氣」身兼兩種解釋,一種是繼承以前的「習氣」,意思和「不染無知」接近。先說它。
《順正理論》的「不染無知」,指「劣智」。「此不染無知。即說名習氣。」 「此所引劣智。名不染無知。即此俱生心心所法。總名習氣。理定應然。」 「不染無知」指「劣智」,是「慧」心所;與劣智俱生的心心所法,和劣智一起統稱「習氣」。「習氣」範圍比「不染無知」廣。不染無知是習氣,習氣未必是不染無知。例如,和「不染無知」俱生的「觸」「作意」心所,是「習氣」,但不是「不染無知」。《順正理論》對「習氣」還有一種解釋:「或諸有情,有煩惱位,所有無染心及相續,由諸煩惱間雜所熏,有能順生煩惱氣分……故離過身中,仍名有習氣。 ……若不染者,名見所斷煩惱習氣,亦彼道斷。……名修所斷煩惱習氣,是有漏故,無學已斷。隨根勝劣,有行不行。」這已經不是《大智度論》《大毗婆沙論》的「習氣」了,雖然也能從《大毗婆沙論》里找到近似的聯繫,但意思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成為後來唯識學「習氣」的先驅。「不染無知」是「劣智」,是慧心所;這種「習氣」,則是見、修所斷煩惱氣分,和「不染無知」距離更遠。即便取前一種「習氣」的含義,也和「不染無知」有廣狹之別。「習氣」未必都是「不染無知」,「所知障」就更不能等同「不染無知」了。不過,如果換個角度思考:唯識學者為什麼捨棄了「不染無知」的概念?恰恰是因為他們找到了更好的替代品——「所知障」。《順正理論》的「不染無知」,體是「慧心所」;唯識學的「所知障」,體則是「見、疑、無明、愛、恚、慢」及隨煩惱心所。無論是有部的「所知障」,還是唯識學的「所知障」,都不能等同「不染無知」。4、小結在《大智度論》《大毗婆沙論》的時代,要表達阿羅漢相比佛的不圓滿,最常用的詞是「習氣」。「不染無知」不是主流說法。《大智度論》里,根本沒有「所知障」「法執」的概念。《大毗婆沙論》里,「所知障」也只是從生起、增長善法的意義上說的,通異生與聖者;有無「習氣」多指阿羅漢和佛的區別。在《俱舍論》《順正理論》的時代,「習氣」的概念開始發生重要轉變。要表達阿羅漢相比佛的不圓滿,「不染無知」和「習氣」,已經並行。《俱舍論》的「習氣」,仍延續過去的含義;《順正理論》則同時賦予它新的含義:煩惱所熏出的,能順生煩惱的氣分。《俱舍論》《順正理論》都沒有使用後來「所知障」「法執」的概念。但是,阿羅漢相比佛,所欠缺的地方,則從「習氣」往「所知」的方向轉變了。後來的唯識家,再提到阿羅漢相比佛的不圓滿時,拋棄了「不染無知」的概念,用「所知障」取而代之。「習氣」一詞則完全賦予了新的含義,即「熏成的種子」,不再是《大智度論》《大毗婆沙論》的「習氣」。至於「法執」,則是為了解釋不圓滿所以產生的原因,是「我執」的擴展版,不能與「習氣」「不染無知」「所知障」等並列。阿羅漢不如佛,這是任何時代、任何學派都公認的。為了解釋阿羅漢不如佛的原因,「習氣」「不染無知」「所知障」在不同時代,分別擔當了該角色。它們的含義,是變化演進的,在任何時代和學派內部,都無法互相等同。王路:值得研究的唯識問題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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