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人的陰暗面應該被曝光嗎?


絕對應該。但也許會付出代價。

放縱邪惡就是傷害他人,甚至自己也會成為受害者。假如你發現一個猥褻兒童的混蛋,沒有任何作為,那他再去傷害別人我們的良心是否過得去?再者,某天他的目標是我們自己家的孩子呢?我們是不是會後悔當初沒有舉報他?

但換一個角度,我們又是否能夠承受舉報混蛋的風險呢?畢竟越是陰暗的人報復心理就越強。而且,如果認為自己必須去舉報,那其實是對自己的道德綁架。

所以,曝光這些陰暗肯定是應該的,這也是正義的,但要有承擔風險的能力。不能明知道自己不會游泳還想去救落水的人。我們常說不能對別人道德綁架,其實對自己也是一樣。


陰暗面是數也數不清的,被曝光的永遠只是冰山一角,並且社會善惡總會有一個平衡點,如果黑暗全消失了,那就會從光明中分化出黑暗繼而維持這個平衡。


曝光不曝光都一樣。完全一樣。所以按照你的喜好來就好了。


人性是極其複雜的,有些陰暗面也許就是人的本性。但我最近聽到這樣一段話:當你想抱怨、指責一個人(這個人並沒有做傷天害理的事)時,你在心裡默念「他和我一樣,為了生計奔波辛勞;他和我一樣,會因為犯錯而感到自責;他和我一樣,是一個普通人」。說完這些,也許你的心裡就不會那麼憤怒了。


這個就很有意思了

我年少輕狂的時候也曾像個憤青一樣 問我的老師 某邪教 說dang 的壞話是不是真的

老師就笑沒有直接回答 看著我說 其實很多事情 不好的一面的確存在 但我們為什麼要宣揚他呢 讓人們感受正能量難道不好么

醍醐灌頂

我一下子就懂了 是啊 求個真理對錯真的有意義嗎 重要的是影響不是嗎


應該,因為可以讓孩子理解社會並教會孩子明辨是非。不至於長大後孩子適應社會


應該呀。

不能只看到好的一面,我們應該全面的去看待。


適當最好吧,適當的曝光能讓身處社會的人們反思,但全部曝光可能就不太好


社會人的陰暗面應不應該被曝光

這個辯題首見我們應該理解辯題的字面意思。

何為社會人,依我的理解,社會人就是在一個正常人對教育的缺失或經歷過重大打擊過後扭曲了心靈,於是自發性的抱團形成組織。一般社會人的三觀異於常人,是因為得不到社會的理解,於是以極端的方式報復社會。

儒家思想堅持"人性本善"論,每一個初生的嬰都是善良的,變為所謂的「社會人」也許因為他出於一個富貴家庭,因為父母的繁忙導致他缺失了親人之愛,也許他出於一個貧窮家庭,滿腔報負卻因為家境寒導致夢想破滅,於是或這或那,這些人就踏上了混社會這條歪路路。

而我個人對社會人的定義是被社會拋弄的人,因為我堅信所有的心靈扭曲都來自社會的無情和冷漠。如此來看,我還有什麼資格去批判與曝光那些因為社會已經傷痕纍纍的人,這樣,我們能做的,就不是因為害怕他們而去抨擊他,這隻能證明我們無能,我們該做的,是脫下有眼鏡去善待他們.也許你在咖啡廳見到一個沮喪的男人時能微笑拍拍他肩膀說-聲「加油」可能這個社會就會少一個社會人。所以第一點社會人是因為我們的冷莫才走入歧途。

第二點,何為陰暗面,有人說不好的地方就叫陰暗面其實不然,因為光明和陰暗就像直理和謬誤一樣,永遠沒有明確的界限,如果三角形內角和180°放在空間里,他就是謬誤,如果將殖民掠奪放到大航海時代,就叫資本原始積累。另一方面我們對客觀存在的理解很多都是來自主觀意識的反應,舉兩個例子,如果我們阻止一個失聰的老人製造音樂,那我們就失去了貝多芬,如果我們認為一個坐輪椅的醜男人不配當總統.那我們厄殺了羅斯福。所以陰暗與光明更多是由人的主觀意志所決定的。第二部分因為掃描出了問題所以直接上圖片


不要全部曝光,適當最好,起到引導作用


應該,適度,曝光可以懲戒光照不到的地方。但是太慘烈,讓人們絕望,厭棄。還有過度爆光會震撼新生代們,在他們辨別能力不強時候,容易污染他們的世界觀,帶壞他們


應該!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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