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姻不幸福想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我之前就是想著他年紀大了,他想結婚那就結婚吧。當時也沒想那麼多。現在結婚了就越來越覺得不幸福,每天都是各種爭吵。二個人在一起感覺也沒有愛情,他也不喜歡我。我在想當初是不是因為當初我看他家沒錢,我不要彩禮,反倒能給他10萬嫁妝什麼的。比較好打發,所有才選著和我結婚的。現在有了寶寶我們的爭吵更加頻繁了,每天都是各種小事爭吵。心好累。而且我沒有婆婆幫我帶,我自己帶,每次買東西都需要看他的臉色,他覺得什麼東西能買就給錢,不能買就不給錢。而且他性方面不行。想離婚但是他不同意,我該怎麼辦?好累
你是第一自以為不介意他年齡大和沒錢,自己還倒貼,讓自己顯得問心無愧。第二就是同情他。
他是覺得你倒貼都肯,那麼除了他會要你外,遇著其他人你根本嫁不出去。
你們之間問題太大,你覺著不欠他,他覺得自己了不起。
回到離婚話題,離婚要趁早,別等孩紙大了什麼都懂了再去離婚,也請不要拿孩紙當借口。
至於方法,其實簡單的不行。
一,協議離婚,雙方寫個協議,財產怎麼分,債務怎麼算,孩紙歸誰,對方給多少撫養費,月結還是年結。此外,孩紙生病,上學等大項事情的費用是不是不要孩子方給還是平攤。寫好後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寫個起訴書交法院去起訴離婚,你這種情況,大概率離婚理由就是夫妻感情破裂。你要提供證據。還是會牽涉財產債務問題。還有孩子,一歲內都會判給女方。好像十四以下會以盡量不改變孩子長期跟誰生活的模式,也會詢問孩紙願意跟誰,也會考慮雙方誰會更適合撫養孩子。這是法官要考慮如何判決的問題。
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六個月後有新證據提交可以上訴。不要相信那些告訴你分居兩年自動離婚的,不是蠢就是傻!這其中問題和證據很重要。第二次起訴一般就會判離了。
起訴離婚其實也簡單,如果你覺得複雜可以請專業律師解決。
以上就是方法。你自己想清楚再決定吧。
好,下面說離婚後可能發生的事情,尤其是孩紙歸女方的情況下。
一,經濟上壓力。你最好自己有工作,怎麼樣都要一份工作來維持自己基本生活。孩紙跟你後,還要供養孩紙,做好個人單獨撫養孩子的準備!
為什麼這麼說?男的離婚了他若手上有錢,過不了兩天就去另結新歡了,新歡都結了,他要取悅新歡還要拿錢給你,新歡和他這個時候都會覺得錢給的是你不是給孩子,誰知道你拿了錢幹嘛去了。以至於到後來,他大概率就不會再給錢,你只能每個月像討債一樣去追討
二,
我覺得樓主現在描寫的有點像我們的情況,只不過對象是女的,方女比我大點兒
覺得不合適的方面是我罷了,主要問題是三觀和性
找律師,訴訟離婚
我比你幸運,婆婆願意幫忙帶小孩,老公對我也大方,只是性生活不和諧和脾氣暴躁,也想離婚,還在糾結,也幫不上你
確實不想過了就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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