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告訴現男友我離過婚?
和前男友領了結婚證,婚紗照沒拍,婚禮也沒辦,沒過三個月他執意要和我離婚。分開沒多久他就有了新女友…… 現在已經過去將近一年時間了,我遇到了現任,我們彼此很喜歡對方,他對我也很好。但是越是喜歡他,我離婚這件事在我心裡就越難受,我好怕告訴他事實,我怕告訴他之後他會離開我…但是如果不告訴他,又覺得自己在欺騙他…所以我到底該怎麼辦呢
找個機會直接說吧。這種事情藏不了,他從你自己嘴裡聽說要比從別人那裡聽到好太多了。要是有別人告訴了他,你們就完了。
在你這種心態下,不被發現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是選擇及時行樂,什麼時候被發現什麼時候結束;還是選擇坦白,接受就好好在一起,不接受就快刀亂麻。
你自己想清楚,只是,不要瞻前顧後,必須是二選一,而且不能再拖了
個人覺得,如果感情很好,快到談婚論嫁的這種程度,找個機會坦誠的說出來比較好。你這個情況其實還好,就是比正常分手多了個證。
其次,就算有過幾年婚史的妹子,我覺得也沒什麼可自卑的,關鍵看兩個人的感情。作為女生我是不介意這些。
怎麼告訴都是告訴,反正他遲早會知道的,告訴他負面消息是為他負責,把後果自己承擔,不告訴是自私。我覺得吧,你該敢於面對自己的過去,敢於承擔其後果。
事實婚姻,瞞得了多久?還是你想第二次離婚?
用嘴巴說,還如何告訴,從確定關係那天都應該說,晚說一天都是騙!瞞著你心能靜嗎?離婚又怎麼了?他願意就願意,不願意就拉到,難道你想等他愛上你在說?那就是害人害已!
越早說越好吧。你坦白你的過去,得到的結果無非兩種:他接受,甚至感謝你的坦蕩,對你更加信任;或者他不能接受,那就趁早分開,他並沒有多愛你,你們也並不合適。
世界那麼大,你值得一個價值觀相同的,沒那麼在意所謂的「婚史」,更在意你這個人本質的男人的疼愛。
心真大,這事也能瞞著嗎?從談戀愛一開始就應該講。個人覺得感情的事不應該隱瞞,如果他/她愛你,所有和他/她在一起之前的錯/過錯,都可以原諒/不介意,重要的是和他/她在一起以後發生的事情。既然到了這一步,只想說一句話:儘早坦白交代。
也就是多了張結婚證和離婚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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