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彩禮的結婚,女方到男方家該不該做家務?

目前社會提倡平等結婚。有的地區已經沒有彩禮(通常出現在城市),有的地方還存在彩禮的情況(包括城市)。

個人以為,彩禮如果是交由夫妻雙方共有,不存在任何矛盾。雙方平等,生活獨立又互助,不存在家務事由夫妻雙方其中一人承擔,而應該是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某些言論說,彩禮不應該存在,因為夫妻雙方平等互助為前提,沒有該不該的,只有自己願不願意贈予。

某些言論說,彩禮應該存在,因為夫妻其中一人會來到對方的家庭生活,所以彩禮是必須要的。

大部分情況下,彩禮是直接付給女方家,而並非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女方來到男方家後,該不該做家務?

如果女方家庭(並非夫妻共同財產)收了大量彩禮,那麼,女方到了男方家,還應該談夫妻平等嗎?


有沒有彩禮跟做不做家務有關係嗎。。一臉懵逼

對於彩禮 我個人是這麼看的 我可以不要彩禮也可以要彩禮 頂多就是有沒有陪嫁的事 有彩禮我就陪嫁 沒有那就不陪嫁 再說我家也不是靠收你彩禮生活的 收了你家彩禮 我家就會給我準備嫁妝 反正有來有往嘛 你給了我也會給 你不給我也不會給 以後兩人自己拼都是了 這都算不上問題

不管收沒收彩禮 該做的家務你還是得做阿 我這麼懶一人 在自己家基本不洗碗拖地的 去對象家也好 我兩自己在外生活也好 該做不也得做 為什麼要分應不應該?難道這不是你兩的家 是別人家嗎 就是去一朋友家 你給人屋子弄亂了 做做樣子你也會幫著收拾不是嗎

如果是收了彩禮又沒給陪嫁妝 那你確實在家容易沒有話語權 相當於變相的賣女兒了 彩禮5萬以下的還行 如果是十幾萬或者幾十萬的那種 你在婆家才真是抬不起頭 人家自己都會覺得我家是把你買斷了 你要孝順父母我不管 但你動用男方家的資產去孝敬 你看會不會罵死你

收了彩禮並且有嫁妝的 這種不管彩禮是在女方父母手裡還是在女方手裡自己拿著的 在家都是話語權平等的 你給了彩禮又怎麼了 我家也陪了嫁妝阿 不管是錢也好 新家傢具家電或者車也好 總比什麼都沒有要好吧 就是說出去也不至於面上無光


這要看是收到彩禮前還是收到彩禮後了。這裡只討論高額彩禮且無嫁妝的情況。

在女權收到彩禮之前,家務和彩禮是有關係的。因為她們總愛說不要彩禮就是給男方當免費保姆。

當然,在她們收到錢之後兩者就沒關係了。因為她們主張平等。

別和我扯什麼真假女權,要彩禮的時候她們的話術可是出奇的一致。只有在給了彩禮之後才能確定是不是真正的女權。


首先,我支持彩禮。(這個年代呢,六到十萬左右比較合理。太高額的不支持。特殊情況除外,比如男方家確實窮到一定程度了,或者剛發生了變故,比如男女方都條件極好又講究婚禮的排場等)彩禮的處理是贈予女孩子,不是女方父母。嫁妝的話隨女方條件而定。

然後講下家務。兩個情況,小夫妻家庭,肯定是兩個人都該干。男方父母家,這個適當干一部分,幫忙下就可以。不是應該干全部。畢竟男方家的人又不是殘廢。如果你媳婦全乾了,那很偉大,值得你們感謝和讚賞。

再說下男女平等。第一,中國目前根本達不到男女平等。談男女平等的女性是表達自身群體的希望而已,而表達男女平等的男性是人為的拔苗助長,是給女性的捧殺。

第二,不管西方還是東方,不管現在還是以前還是將來,中國男人找對象叫求偶,西方婚禮求婚男士要單膝跪地,說直白一點,就是男性群體之間爭搶優勢性資源,所以不管是求還是搶都要有應有的態度,我講的態度不是一味跪舔,不是趾高氣昂,而是稍稍低頭。向某位您心儀的女性發出共度一生的邀請。

第三,男人是典型下半身動物,說這個明顯的事實可能會刺痛部分人,但這就是個明確的事實。並且已經由無數男性的前輩用行動證明過了。這個事實給女性造成的不安全感也已經深入女性的骨子裡。

第四,婚姻是一種合作,兩性的付出有先後,是女性先付出,三兩年內完成生育這個大事,由此影響事業發展是客觀存在的,男性的付出大多在物質,不過男性事業發展需要時間,不可能剛參加工作就飛黃騰達,大多在中年35-45。男女的付出不同步。先付出的人當然怕被後面的人耍。就像淘寶,你買東西把錢給平台你才放心,而不是給賣家,等著靠賣家的良心把貨發給你。但婚姻沒有這個平台。女性有擔憂是必然的。

第五,其實有些男女感情上的差異,現在的人不懂或者是裝作不懂。所以在這裡我不想談了。

最後,即使將來真正發到男女平等了,也不是大部分人認為的那種。這種平等更多的是一種態度,一種尊嚴上的平等。絕不是男女結婚所有的事情都你一半我一半。必須掙一樣多的錢,孩子呢 你生個頭,我就得生個腳?忽視男女生理心理上的差異談平等的人不是蠢就是壞!


我的天,難道還有這樣的問題嗎? 看到這個問題,我腦子裡蹦出的第一句話就是,彩禮跟做家務之間有半毛錢的關係嗎?

給彩禮,這是有些地方在結婚的時候需要履行的一些習俗, 而且給不給彩禮,給多少這要看雙方家庭的經濟狀況,特別是男方的經濟狀況。現在很多城市的家庭子女結婚,就算不給大額的彩禮,一般給個一萬塊錢或者幾萬塊錢,為的是圖個彩頭,圖個吉利,這是對雙方子女的一個祝福,這裡面不應當包含有任何的條件,否則這根賣女兒有什麼區別嗎?

但是到底哪一方做家務,我覺得這是不需要提前進行預設,更不需要進行商量的。既然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家務的問題就應當由雙方來承擔,特別看不慣有的人說我不會做家務。難道你就天生指著別人伺候你嗎?再說做家務,擦桌子,掃地,涮碗這有什麼不會的?幼兒園小朋友都會的東西,你不會學學嗎?

所以就算你沒有收彩禮,該做家務的時候還是要做的,因為這個家是你自己要住的。做家務也是做給自己的,不是做給任何人的。我認為真正的婚姻應當是需要雙方進行互相輔助,包容和共同經營去付出的,而不是一方只為享受,而完全讓另一方付出的,這樣的婚姻也不會長久!


分情況,中國傳統婚姻,女方婚前守貞,男方出車房彩禮,男主外女主內,這種女方做家務無可厚非。西方現代開放式婚姻,約會男女aa,女方婚前性自由,車房女方不能要求男方必須有,彩禮更是不用給,家務自然也是雙方共同分擔。但中國環境如此,彩禮如果女方是又填了一筆嫁妝帶回來,共同經營這個小家了,那麼家務自然該共同分擔。


我覺得大多數女方家要彩禮都是為了女兒的小家著想,也有要女兒彩禮的,只是小一部分,我們親戚女兒結婚給彩禮30萬,其中拿出5萬給了父母,我覺得我是不提倡父母要女兒彩禮的,要了彩禮大度人家可能會理解,不說什麼,有一些人家可能對這個事情記在心上,最後導致夫妻雙方吵架,傷感情,我結婚爸媽一分沒要,給了24萬彩禮全部帶回,我媽還給我1萬元,結婚三年彩禮我一分都沒動,一直存在卡里,等有需要會拿出來。我特別不理解父母要結婚彩禮錢,難道你要了錢就不用女兒養你了么,還是說你覺得這是養女兒的辛苦費,孩子也給你帶來了歡樂不應該用金錢來衡量,以上僅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贊成取消彩禮,房子車……全都aa制(房子全部aa制,不是一人出首付,兩人出貸款,是包括首付貸款的aa制),家務單雙日平攤,或請阿姨費用平攤,孩子的話找代孕,誰出代孕錢孩子跟誰姓,教育費用平攤


果女方家庭(並非夫妻共同財產)收了大量彩禮,大量到底是多少?其實吧,如果給不起彩禮真沒必要結婚的,拖累自己也拖累女方。

對於女方來講要彩禮也要看對方家庭,太窮了也沒必要強人所難給自己添堵。

特別是在農村不愁嫁不出呀


如果是夫妻雙方脫離原生家庭,獨立出來生活,那必然是雙方一起買房子、做家務,彩禮什麼的想意思一下就意思一下,不想意思也沒問題,如果對方非要大額彩禮,那這個人值不值得共度餘生可以再仔細斟酌下。

如果是一方到另一方家裡生活,那麻煩乖乖給脫離原生家庭那個彩禮,同時這並不代表對方有義務做一半以上的家務,你跟你爹媽在一起,人家寄人籬下這件事本身就需要補償。

以上情況都需要婚前說清楚,不要婚後拿著「我給你彩禮你就該XXX」來轄制對方。


很不客觀的問題,能問出這種問題的人不怎麼樣。

小聲BB,我覺得男人也應該安裝一個子宮,十月懷胎,生兒育。


要生孩子的結婚,男方到女方家該不該做家務?

婚姻本來就是不平等的呀,女人要多一個生育呀,就是因為要生育,無法像男人一樣工作,才需要錢做生活保障呀。

對於獨生子女而言,錢給父母保存是比較可靠的,因為父母不會在女兒需要錢的時候不給,但是老公可能會在老婆需要用錢的時候不給,彩禮給女方還是女方父母都一樣。

對於非獨生子女,錢應該給女方,不應該給父母。


不是某些地方已經沒有彩禮了,是大城市自從解放後就都沒彩禮了吧?只是最近些年,死灰復燃,才從農村地位興回來的。這叫封建復辟。一二線城市裡面,有幾個有彩禮習俗的?有的都是城市周圍郊縣,或者一些小城市吧?不要說啥寧波也算大城市哈。現在彩禮話題都開始佔領知乎了,都是村網通的功勞吧,彩禮流行的鄉村鄉鎮都在網上討論彩禮問題。如果全國還是只有一線城市和省會城市上網,彩禮討論哪有這麼盛行。


現代女人的期望

所有該出不該出的錢男人都要出

所有該做不該做的事女人都不要做


我覺得這和做不做家務沒太大關係,結婚後是夫妻關係,並不是主僕的關係。你付錢給傭人,傭人一定要幹活,這個講的通。對於老婆,不適用。

彩禮這個東西,給或是不給,給多或者給少,雙方及雙方父母來決定,沒錢就不給或少給,有錢並願意給就多給點,完全是雙方的自由。如果女方嫌少,可以不嫁,如果男方嫌多也可以不娶。如果連彩禮這點小事無法談攏,今後婚姻也會因為其他事情破裂,不光是夫妻,更會牽扯到雙方家庭,婆媳矛盾之類。

所以再來看幹家務這個事。不想自己干,且家庭條件OK的,可以找鐘點工。家庭條件差的,兩個人商量著來。婚姻不是一方對另一方的壓迫。


第一,看彩禮是誰要的;

第二,看付了多少彩禮;

第三,看彩禮占女方家產的比例;

例如,彩禮是你老婆自己強烈要求的,幾十萬,而她們家一年也賺不了10萬塊,總資產也沒有20萬,嫁妝很少,在這種懸殊的比例下,我覺得可以認為這是女方的賣身錢;

再例如,彩禮是女方父母強烈要的,女方本人沒要求,幾十萬,而她們家一年也賺不了10萬塊,總資產也沒有20萬,嫁妝很少或沒有,這種情形,我認為不能算賣身的錢,只能說是女方父母把她賣了,矛盾應該是丈夫與岳父母的,而不是丈夫與妻子的,不應該把與岳父母的矛盾報復在妻子身上;


女方結婚帶了嫁妝,男方沒有出彩禮,孩子是不是應該跟女方姓??

問這種問題有意思嗎???

男方出了彩禮,女方帶了嫁妝,誰也不欠誰的,婚後怎麼做兩個人商量著辦。一方承擔了這部分的責任,另一方就承擔起其他的責任,別只讓一個人累著。


你是在請保姆嗎?

那既然是這樣,現在市場上三線城市保姆一般來說五千一個月,一年就是6萬。你彩禮給了多少,女方可以折算看看多少個月,做完這些時間後就不做家務了,這樣可好?

算計誰不會?只怕某些人算來算去算到自己頭上


計較這麼多就不要結婚了,因為結過婚的告訴你,結了婚的女人真的難,婚前兩個人愛咋咋地,婚後有孩子了男人是不會不工作照顧家庭的,社會對已婚已育女性的歧視是確實存在的,女人要承受的很多,照顧孩子當保姆一樣,老公沒錢的更辛苦


結婚不應該是兩個人從原生家庭分離出來組成一個新的家庭嗎?怎麼就成女生進入男生家庭了?另外,付彩禮錢是給的女生勞務費?那女生還得出肚子生娃這個賬怎麼算?


做家務和彩禮又沒有什麼關係。

如果是個勤快的女孩,去男方家第一次就應會做家務了。

如果是個懶惰的女孩,就算是結婚了你也不會做家務的,和給不給彩禮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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