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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素媛」被判12年的趙斗順,為什麼韓國人不肯原諒他?

現在,距離趙斗順出獄的日子——2020年12月13日,僅僅剩下520天左右。他在2008年曾經以殘暴的手段,製造了轟動韓國的兒童性犯罪案件,電影《素媛》就是以這起案件為原型拍攝。從那以後,趙斗順成為韓國社會無法原諒的犯人。儘管在他服刑期間,韓國也一再修訂和完善相關法律,不斷增加對性犯罪尤其是兒童性犯罪的懲戒力度,但這並沒有減輕大家對他出獄後再犯的憂慮。

文 | 閆坤沐

編輯 | 金匝

過去一個月,不斷有性侵兒童的案件被曝光。

6月11日,貴陽一國際學校班主任因為猥褻六年級女生被刑拘,而他2006年在貴州省餘慶縣龍溪鎮勤勇小學做校長時,就曾經因為強姦多名幼女獲刑七年。

7月2日,內蒙古包頭髮生幼師猥褻學生事件,監控顯示,午睡時,男幼師故意和一名男童擠在一張小床上,趁男童睡著後,他把男童抱至監控盲區實施侵害。

7月3日,上海普陀警方發布通報,一名王姓嫌疑人因涉嫌猥褻兒童被刑拘。隨後,該嫌疑人被證實為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長王振華,身家超過3000億。

有媒體曾經做過統計,2018年曝光的性侵兒童案例累計有317起,受害兒童逾750人。同時有專家表示,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針對中小學生的性侵害,隱案比例為1:7,也就是說,被報道的也許僅僅是現實的冰山一角。

面對同類事件頻發的現狀,除了聲討施害者,大家更關心的是,我們還應該在制度上多做什麼,才能更好的保護孩子不受侵害?有網友總結了各國對性侵兒童犯罪者的懲戒措施,其中韓國作為亞洲首個引入化學閹割的國家,被頻繁提及。

而在韓國,由於針對性犯罪者的「趙斗順法」在今年上半年落地實施,兒童性侵同樣也是最近的熱門話題。

趙斗順在2008年曾經以殘暴的手段製造了轟動韓國的兒童性犯罪案件,中國網友對此事的了解,大多來自於以這起案件為原型拍攝的電影《素媛》。但趙斗順以醉酒為自己開脫,最終僅僅被判了12年。從那以後,他成為韓國社會無法原諒的犯人。在他服刑期間,韓國也一再修訂和完善相關法律,不斷增加對性犯罪尤其是兒童性犯罪的懲戒力度。

現在,距離趙斗順出獄的日子——2020年12月13日,僅僅剩下520天左右,包括MBC、KBS在內的韓國幾大電視台都通過各種形式,對趙斗順如今的狀態、韓國社會兒童保護的現狀和民眾對趙斗順回歸社會的態度等不同角度,做了專題報道,然而披露的現實,卻令人毛骨悚然。

1

我們一家都想從噩夢中解脫出來

韓國電影《素媛》的原型娜英(化名),今年19歲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她曾經改變了韓國的法律。

11年前的2008年12月11日,當時56歲的趙斗順將只有8歲的娜英擄走,在公共衛生間以極其殘忍的方式對她實施了性犯罪,導致娜英大小腸外流、80%的生殖系統和肛門永久破損。為了制止她反抗,他甚至在她臉上留下了兩處咬傷,其中一處肉幾乎要掉下來了。辦案警察在接受採訪時說:「我們見過很多兇殘的現場,但我們見到(這起案件的)現場還是很震驚。」

事後,為了洗刷自己的犯罪痕迹,趙斗順把娜英放在冰冷的水池中,用自來水沖洗她的身體,而當時正是冬季。後來,娜英自己蘇醒後奮力爬到路上,才被居民發現報警獲救。經過診斷,她可能永遠失去生育能力,即便經過手術,也要終身帶著便袋生活。

幾乎摧毀了娜英的趙斗順,起初堅決否認自己的罪行,面對法官時,他數次理直氣壯地自白:「我絕對不會做那種不知廉恥,遭天譴的事」、「如果是我做的,我馬上自殺。不要錯抓好人,讓那個禽獸不如的罪犯逍遙法外。」

直到警察採集到強硬的證據:犯罪現場有趙斗順的指紋、他的鞋底有被害者的血跡,趙斗順又改換說法,堅稱自己案發時喝了9瓶燒酒,意識模糊。

根據韓國當時的法律,酒後失去意識和精神病一樣,是從輕判決的依據。法庭採信了趙斗順的陳述,在2009年對他做出監禁12年的判決,而當時他的罪行的量刑上限是15年。

以趙斗順為原型的角色,也在法庭上堅稱自己被冤枉了。 圖 / 電影《素媛》

這一輕判的結果在韓國社會引發強烈不滿,公眾自發組織多次抗議,輿論沸騰,尤其有女兒的家庭,多次組織集會遊行,以至於當時的韓國總統李明博不得不為此下跪道歉,並且向國民承諾,會進行相關法律的改革。

2009年,韓國將針對兒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從15年提高到30年,2013年又進一步提升到無期徒刑。

2010年,韓國更新了《特定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規定包括性侵未成年人在內的重犯照片可以公開。2010年7月,專門公布性犯罪前科者信息的網站——「性犯罪者公布欄」開通。在該網站上輸入特定區域,就能搜索到住在該區域內的性犯罪前科者的姓名、長相、簡略的犯罪內容。可惜的是,根據法不溯過往的原則,趙斗順的體貌特徵仍然不被允許見諸媒體。

2012年起,韓國正式實施《性犯罪者性衝動藥物治療法》,其中規定,允許使用化學藥品對性犯罪者進行「化學閹割」,適用的對象是對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性犯罪、且難以克服這種非正常性衝動的犯人。

法律在不斷進化,娜英也在一點點回歸正常生活。

2017年11月24日,娜英的父親接受韓國CBS電台《金賢貞的新聞秀》採訪,分享了娜英近況。

他說,女兒因為身體缺陷有時會遭到同學歧視,但即便如此,她仍然很努力:「孩子那麼辛苦,我都想讓她休息了,但是她上學一次都沒有缺勤。」經過兩場大型修復手術,娜英終於可以擺脫便袋,得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就在這期節目播出的前一天,娜英順利完成了韓國高考。她的願望是學醫,以幫助和她一樣受到性侵害的被害者。

事發後,娜英一家人搬走了。長大的娜英也和爸爸約定,不再接受媒體採訪,因為「我們一家都想從噩夢中解脫出來。」

這12年對娜英來說意味著什麼,只有家人知道。娜英的父親曾在給《素媛》小說的推薦詞中寫道:「12年,對大多數人來說也許沒有什麼,但對我的孩子來說,卻是一段必須讓自己強大到足以自保的煉獄時間。」

2

你就等我出獄吧

就在距離趙斗順出獄還剩大約600天時,也就是今年的4月16日,被簡稱為「趙斗順法」的《針對特定罪犯的緩刑監督和電子裝置相關的法律修訂案》正式實施。其中規定,性侵未成年的罪犯出獄後,如果被認定為再犯的可能性高,就要安排一名緩刑監督官,對其進行24小時的集中管理監視,這一監視至少持續6個月,之後再評估要不要繼續。

這則法案是為了監控出獄後的性犯罪者。性侵者有多次作案比例高的特徵。據中國媒體統計,近年曝光的性侵案件中,明確表述「多次作案」的案件佔比將近四成。而無論是從採訪還是從韓國官方發布的信息來看,趙斗順在超過10年的服刑期間,都沒有改過自新的跡象。

曾經監看過他的獄警說,他見過的許多犯人,都會在服刑期間慢慢開始表達對受害者家屬的愧疚,但趙斗順從來沒說過:「他現在只是在擔心出去怎麼生活。」

不僅如此,他還手寫了至少7份、不少於300頁的請願書,堅持為自己開脫,甚至曾經語帶威脅地說:「我只要寫請願書,一切都能改變」、「我就算要吃15年、20年牢飯,即使出來已經70歲了,我也會在裡面好好運動,你就等我出獄吧。」

圖 / 電影《素媛》

在2017年和2018年,趙斗順一共累計接受了超過400小時的心理治療課程。2018年,韓國法務部對他進行了性犯罪鑒定,結果仍然顯示「性偏離性很高」,這表示他再次犯罪的可能性高。尤其是在對未成年人感受到很強性慾望的「少兒性愛」分類中,趙斗順被評定為「不安定」。

鑒於這一結果,法務部宣布給趙斗順再增加100小時的心理治療。而對於這樣做的效果,韓國民眾普遍並不認可。

過去11年來,韓國社會自發的針對趙斗順的請願活動從來沒有停止過。民眾表達的訴求包括:重審案件、改判無期、公布他的個人信息、對他實行化學閹割等,大家無論如何都不希望惡魔重新回歸社會。但根據韓國現行法律規定,並沒有同一案件再次審理並加刑的依據。

截至2017年底,韓國民眾前後共進行了6000餘次的青瓦台請願,在青瓦台的請願網站上,人數已經超過了60萬人,而隨著趙斗順出獄日期的不斷臨近,這個數字目前已經增長到大約80萬,是青瓦台開放請願以來,請願人數最多的案件。說趙斗順是韓國人最無法原諒的罪犯也不為過。

他出獄的倒計時,對娜英全家來說,就是危險逼近的倒計時。

娜英的爸爸說,他僅僅是在庭審時見過趙斗順一面,如今已經不能保證還能認出他了。一旦趙斗順出獄,如果想要對他們家人展開報復,他將無從防範。而當他獲得自由時,娜英還只有20歲,人生才剛剛開始。

3

為什麼顛沛流離的總是受害者呢?

今年4月24日,韓國MBC電視台《真實探索隊》節目出於社會公益的考慮,首次公開了趙斗順的照片。

這是一張11年前的黑白列印舊照,顆粒感強,畫面並不清晰,僅僅能勉強辨認出趙斗順的五官輪廓。儘管可以推斷趙斗順的樣貌如今已經有所變化,但事後節目記者仍然坦言,他們公開照片的行為按照韓國目前法律是違法的。

節目播出後,已經和女兒約定不再露面的娜英爸爸答應了節目組的採訪。

作為一個受害者父親,他說,照片公布得太晚了。如果電視台因為擅自公布照片而被罰款,他願意承擔費用,如果電視台因此受到別的處罰,「那麼也一起罰我吧!」

韓國MBC公布的趙斗順照片 圖 / 網路

這位父親之所以違背對女兒的承諾,是因為他發現了更驚人的事實:儘管事發後他們已經搬家了,但如今,趙斗順的妻子就住在距離他們家只有500米的地方。

在趙斗順服刑期間,他和妻子並沒有離婚,妻子會定期到監獄去探望,趙斗順也在請願書中表白妻子,說很愛她。

當記者找到趙斗順的妻子時,她對丈夫的罪行輕描淡寫地說:「哎呦,只要不喝酒,他在家裡是很好的。都是因為喝了酒才這樣的。」而對於被害者,她則是冷漠地表示:「這我怎麼知道,我才不管那些。他們愛住哪裡我管不著。」

也就是說,當趙斗順出獄,他將會重新和對他的所作所為不以為錯的妻子生活在一起,與受害者一家在同一個區域活動,甚至極可能與長大後的娜英或者家人擦肩而過。

作為對比,《真實探索隊》探訪了一位性犯罪者。他2008年因為強制性騷擾8歲女童,被判監禁10個月。2011年,他在同一區域再次強制性騷擾7歲女童,被判監禁4年。出獄後,仍然住在曾經的作案區域。記者問他,有沒有覺得和受害者住在同一區域並不好,沒有考慮過搬家嗎?這位性犯罪者強硬地罵道:「說什麼被害者,都怪那些XX(因為說了髒話而被加了特殊音效)告了我(我才進監獄的),他們也叫被害者?」

得知趙斗順妻子的住處後,劇烈的不安再次襲來,娜英全家平穩生活的願望被打破,娜英爸爸無奈地連聲質問:「我們還得繼續搬家嗎?還是乾脆從地球上消失呢?為什麼顛沛流離的總是受害者呢?」

4

戴了電子腳環也沒關係的,

不會有人打電話

儘管韓國在不斷完善立法,試圖解決困擾娜英爸爸的問題,但媒體調查後,仍然發現了許多漏洞。首先,並不是所有針對少年兒童的性犯罪者的信息都會被公開,是否公開取決於法官對犯罪者會不會再犯案的判斷,而這並沒有明確的量化標準。

最近,韓國一位有三次猥褻兒童前科的性犯罪者,在緩刑執行期間進入一所保育院成為志願者,並藉機對8名兒童實施了性虐待。保育院在核查他的身份時沒有發現任何異常,因為法院並沒有判定他需要公開個人信息。

即便被判強制公開信息,也並非就萬無一失。按照規定,被公開個人信息者,要主動上報自己的居住地址,每三個月接受一次警察的核查。遷入遷出時,同社區內有小孩的家庭都會收到郵件通知。

但事實上,記者探訪了6位有兒童性侵害前科的出獄者,只有兩人的住址信息是真實的。另外四位,有人登記了自己名下並不居住的房子;有人已經在9個月前搬遷,去向不明,曾經的住址現在已經是一片空地,也無人過問;有人甚至一開始就登記著假住址。

而這6個人共同的特點是,都對自己曾經的行為不以為錯,認為自己是被冤枉的:「我不過是在車裡摸了一個女性的腿,她就報警了,被判那麼重是不合理的。」被找到的兩人,已經毫無心理負擔地回歸了正常生活,其中一位甚至是受人尊敬的牧師。

那位消失了九個月的出獄者,在看了電視節目之後,因為怕被追究責任,緊急更新了地址。然而媒體跟進調查後發現,這個地址仍然是假的,他並不住在那兒。

電子腳鏈 圖 / 網路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趙斗順出獄後,要佩戴7年的電子腳鏈。而為了了解電子腳鐐作用如何,MBC記者去探訪了一位佩戴者。和大多數人一樣,他並不認為自己做了錯事,而是「看到可愛的小朋友,摸了摸頭,就被報警了。」他還遺憾地說:「現在都不能跟孩子親近了」。事實上,這位性犯罪者擁有三次前科,兩次強姦,一次強姦未遂,對象都是4到6歲的小朋友。

平時,他用護腕把電子腳鏈擋起來,如果不仔細觀察,身邊人注意不到它的存在。他居住在一所小學附近,每天進出都會路過校門口,甚至進入到學校的操場里去散步也是常有的事,這對小學生來說本該是有威脅的行為,但電子腳鏈沒有任何反應。

記者找到負責這位出獄者的警察時,警察表示:這是因為法官在判決時,沒有標明這個人需要禁止出入的區域,因為沒有劃定範圍,所以電子腳鐐沒有報警。

也就是說,在執法層面,一些情境下,電子腳鏈幾乎形同虛設。

《素媛》中的罪犯,其實也曾是電子腳鏈的佩戴者。 圖 / 電影《素媛》

5

只能以暴制暴嗎?

除了執行不到位,韓國相關法律規定的懲戒手段是否能完全阻止性犯罪,也存在爭議。

化學閹割是指用激素治療等醫學手段,讓男性失去性衝動。但也有專家表示,減少性慾並不能阻止重新犯罪,侵害者實施侵犯並不一定出於滿足性慾的需要:「這是關於權力,它是關於控制別人和其它各種事情。」

韓國前總統李明博曾公開支持「化學閹割」性侵犯。圖 / 網路

而公布犯罪者信息和佩戴電子腳鏈,也有使犯罪者完全放棄自我約束、成為無所顧忌的暴徒的可能性。一位佩戴電子腳鏈的出獄者在接受韓國JTBC電視台的時事節目《李奎研的spotlight》採訪時說:「我不是狗,整天戴這個東西感覺很累。我想過把腳鏈弄斷,甚至想過自殺,電子腳鏈不是讓人反省錯誤,而是讓人變得更壞。」

另一個擔憂是,公布犯罪者的個人信息,會造成周圍居民的恐慌,甚至引發更多犯罪行為。近期,韓國社交網路上就出現了類似「趙斗順出獄之時,大家別忘了帶上棍棒、磚頭一起去祝賀「的帖子。甚至有網友發起人肉搜索,通過並不合法的手段收集趙斗順的有效個人信息公布在網上,有人在回復中發出疑問:「我們阻止趙斗順出獄的方式,只能是以暴制暴嗎?」

加害者的刑期有盡頭,受害者面對的心理陰影卻沒有終結,這是很多兒童性侵害案件面臨的無奈現狀。就像娜英的父親接受採訪時說的那樣:「社會還得保護罪犯的人權,被害者活得像罪人一樣。像被人追殺一樣,要活得無聲無息。每天東躲西藏,這就是現實。」

參考資料:

韓國MBC電視台 《PD手冊》2018年12月4日 「趙斗順創傷」

韓國MBC電視台《真實探索隊》2019年4月24日

韓國CBS電台《金賢貞的新聞秀》2017年11月24日

《素媛》(中文版)由江蘇文藝出版社於2014年11月出版

部分數據來源於人民日報微博

文章為每日人物原創,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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