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男方買房要不要寫女方名字?
寫是情誼,不寫也無可厚非。但是,如果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女方要求寫名字也是應當的。
即將30歲的我,終有一天也在為婚姻,房產問題所苦惱,鬼使神差的上了知乎,搜索了這個問題。是的,我男朋友打算婚前全款買房,我們原計劃是今年十月份結婚。一切進展都很順利。兩年了,雖然吵吵鬧鬧,但終究還是在一起。房產證雖然我沒有出錢,但他也願意寫我的名字,並在我父母面前說的很好聽。他付了首付,本來打算是這個月十五號付剩餘的錢款,呵呵,厲害了他,就在前幾天給房產銷售寄去了一份情況說明,在我完全不知曉的情況下,他模擬我的自己 寫了份我自願放棄這套房子的所有權益並自編自演的待我簽字,尼瑪按自編自演的按了假裝是我的手印!如果這件事情不是昨天銷售找我確認,我他媽就跟個傻子一樣。他這麼做,在他解釋為是因為我們經常吵架,所以他這麼做了。我可以完全接受你正大光明的跟我說,婚前你是全款買的房子,不寫我的名字,我可以接受。但是 我真的無語到 還有這種小人用這種方式逼著我去確認。一份根本就不是我寫的權益放棄書,在他的威逼利誘下,我跟銷售確認了。其實那一刻我完全懵逼的,眼淚不爭氣的流下來。對於這件事,心好痛,為什麼兩年的感情,你可以做到這麼絕情,有尊重過我嗎?這兩天心情一直很低落,不知道該怎麼做,是不是該繼續在一起,心裡很亂,寫的也很亂。不知道有沒有人願意看完,並給我意見!
強答一下?
我跟我對象的房子,是他父母出錢買的,沒寫我名字,我雖然有時候會調侃,但也不會要求加上。
平時我男朋友收入高,房貸他還,還要負責我超支的零花,我沒覺得有什麼問題,就像我也沒覺得哪天要是我們分手了,是浪費了我的青春。
房子如果是我男朋友出錢買的,我可能會要求加我的名字,也可能不要求加,沒發生,錢也不少,沒辦法準確預判,但是是他父母出的錢,誰出錢,誰有決定權。
另外,我還有另外一個想法。兩個人努力過一輩子,可如果真的以後會有分開的問題,我不希望我到時候因為當年接受過房子的饋贈而影響我的立場和判斷。
我覺得無所謂,反正我沒有出錢,不寫我的名字也可以啊
雖然很老的問題,但是還是想回答一下,看女方在你沒房的時候願不願意跟著你,不然買完房為何要寫她的名字?幾百萬的房子又不是大風刮來的,女方在意男方財產,男方為何就要為愛情付出。別說什麼懷孕當保姆之類的,現在90後的男女關係早已不是以前那種男主外女主內,女方要是能分我半套房,我寧願我懷孕兒子跟她姓。
我想說連一個房子都要考慮要不要加名字,那麼這個婚不結也罷。 兩個人若沒有相互了解到可以坐下一直在一起的決定,沒有過一輩子的覺悟,何必結婚!!!
如果說你只是找個了人談戀愛,然後結婚,那麼還是別加名字了,太虧了。從沒考慮此類問題,第一月工資,給女朋友買了一萬的電腦,而我還沒有見過她父母,但我相信我倆可以一直在一起。 而且我也不認為就一台一萬的電腦就值得我費那麼大心思。
這種事,怎麼講,如果男方全款,寫你名是愛,不寫你名,也是正常。我們這有個女孩重點大學畢業,三甲醫院在編醫生,和一個技校畢業的男的結婚了(並不是講技校不好,而且他一點不努力上進),這男的都快30了,還沒有正式工作,整天混,而且婚後才知道這男的那方面不行,精子成活率也特別低,很難有孩子。相親認識,本身感情就那樣,女的估計也圖男方家庭比較不錯,狗血的是他們一結婚他那個當局長的爹就和他媽離婚了,又準備再婚了都。對他兒子更不上心了。男方對女方不好,再加上不能生孩子,女的想離婚,男的媽就講,離婚就離婚,房子是婚前的沒她名字,而且她結婚前是處女,現在被我我兒子睡過了,她不僅一個子拿不到,而且離婚女人名聲也不好。後續不知道了,當時我就想,各有所圖的婚姻真的爛透了,房子一定要有自己的名字是共有財產,我一定會掏錢,要是到時候沒錢就不結婚,寄人籬下的日子真的是難過啊。 還有一例就是婚房也是男方全款,寫的男方爸媽名,女方沒意見,後來有孩子了,因為學區問題,女方讓男的把房子賣掉,換到學區房,男的沒意見,這樣房子就成為婚後財產了,而男方父母因為疼孫子也啥沒講,現在去兒子家還要小心翼翼的。這女的也是精死了。
所有考慮不加的都不要嫁,你連個名都不署,想找個提供各項生活服務加睡眠的保姆么?這不是應該考慮的問題,如果因為相愛結婚,男方應該主動加。其他原因結婚的,別結行嗎,本女神機最討厭那些神馬結了又糾結的。(這是本女神機首次註冊知乎第一次上來,好多第一次心臟都顫顫的)
是你自己全款么?爸媽的東西最好還是爸媽決定那女方買的房寫不寫男方名字呢
這個問題,如何處理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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