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之間應該明算賬嗎(二十多塊錢)?

是這樣,男票在街道辦社區上班,剛上了不到五個月,然後他們有飯卡(自己充錢),可以中午去辦事處吃飯,然後男票所在社區離得比較遠,所以一般都不去吃,飯卡用不著,一開始沖了二百也沒用,另一個社區的女的就借了他的飯卡用,拿了一個月,用了二十多,然後今天要回來了,說要給他錢,男票說不用了,但是那個女的給他發了紅包,他沒領,二十多塊錢就沒要。因此我和他吵架了,倒不是覺得二十多是多少錢,我生氣的是他覺得二十多還計較什麼,不要了,他平時開凱迪拉克CT6上班(不是炫耀),這樣我覺得會給人一種人傻錢多的感覺,他還說什麼三塊五塊沒必要要,我覺得三五塊確實沒必要要,但是二十多塊,他剛上五個月,也不是很熟同事之間,他還覺得沒必要要,以後有什麼事人家會記他這份情,我並不認可,我覺得同事之間就應該明算賬,何況他這是不一起共事的呢,他們都屬於一個辦事處管,在不同的社區。大吵一架,心好累,不是計較錢,他這個為人處世真的正確嗎


謝邀

錢這種東西,能分清就分清,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比如金錢,像我寢室,每一塊錢都分的清清楚楚


給你一百塊是我給你的

借你一分錢是我借你的

我能請你吃幾百塊的飯

你欠我幾塊錢不能不還

這是規矩


單這麼看我覺得沒什麼


我覺得沒什麼問題,可能你男票覺得用二十多塊錢就能買一個人情也算很划算,雖然目前看不到什麼收益,但是將來的事誰能說清,哪怕那個同事在單位上八卦這件事,也能給你男票帶來利好的人際關係發展線,而且這二十多塊錢真的不多,不會對你男票造成任何經濟負擔。如果是一百兩百,你男票不要的話反而讓對方覺得不正常,二十多塊大家都沒有什麼心理負擔,還記下一份人情,挺值,但你男票不能次次都這樣當好人,分情況,比如大家聚餐AA,該收的就應該收。


應該,親兄弟還明算賬呢~有時候對別人大方就是對自己的自私,掙錢都不容易。他並不是想用這件事來交朋友,而是覺得無所謂沒必要,二十幾不多,可這種態度我覺得就是人傻錢多哈哈哈哈哈(?ω?)hiahia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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