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科比較常見的一種精神疾病,但是患者或家屬在看到「精神分裂症」這種診斷後大多很擔心或者說是害怕,總是問什麼時候能停葯?能不能治癒?會不會複發?等等。今天,白小恩就來和大家討論一下這個問題。
精神分裂症什麼時候能停葯?
相比於其他疾病,精神分裂症的服藥周期是比較長的,可以分為急性期、鞏固期和維持期三個階段。
急性期的治療目標是儘快緩解主要癥狀,防止出現極端行為傷害自己或他人,需要至少6周的時間。
鞏固期的治療目標是減少病情波動,鞏固治療效果,一般需要3-6個月的時間。
維持期治療的目的是預防和減少癥狀複發,促進社會功能的恢復。通常首次發作的患者維持期需要1-2年,第二次發作後需要維持治療2-5年,多次複發的患者則需要維持更長的服藥時間。
根據臨床統計,大約只有2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首次發作治癒後終生不再發作,80%的患者會在5年內複發。而長期維持用藥可使60%的患者癥狀緩解,具備良好的的社會功能。
因此千萬不要著急停葯,很多患者因為服藥依從性差,隨意減葯或停葯,導致病情反覆發作,加大了治療難度,造成的社會功能損害也更嚴重。
有一些患者和家屬擔心長期服用藥物會有很大的副作用,會吃壞腦子,精神狀態一有好轉就想儘快停葯。這種觀念是不可取的,藥物帶來的治療效果要遠遠大於它的副作用,長期吃藥並不會給大腦造成損害,注意定期檢查肝腎功能即可,其他副作用可以和主治醫生溝通解決。
精神分裂症能否「徹底治癒」?
其實,臨床上對於精神分裂症「痊癒」的定義是比較簡單的,只要精神病性癥狀消失、對疾病狀態有清醒的認識,就可以說是「臨床痊癒」了。
精神病性癥狀都有哪些呢?常見的癥狀有幻聽、幻視、妄想、思維紊亂、情感淡漠、自言自語、自笑、行為怪異等,疾病發作期的患者往往意識不到自己的異常,不認為自己得了病,也就是沒有「自知力」,所以家屬如果發現患者出現了上面的癥狀,一定要儘快帶其到正規醫院精神科就診。
通過一段時間的藥物治療或物理治療後,精神病性癥狀會慢慢減輕,直到消失。患者能夠開始正常的生活,不再出現一些奇怪的話語或行為,能與別人正常互動和交流,這就算是達到了治癒的標準。
但是這和患者及家屬所追求的的徹底治癒、不再複發是不一樣的,實際上,沒有一種疾病能夠保證治療後終生不再複發,只是複發的幾率或影響生活的嚴重程度不一樣,比如感冒,只要有了刺激條件,再次感冒的幾率也是很高的,只是因為比較好治療,所以人們不太擔心。
因此,不要盲目追求疾病的徹底治癒,過於擔心治療結果本身就容易加重心理負擔,不利於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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