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陳拙。
影視劇中,檢察官的角色大多是冷硬果敢的男性,一身筆挺的制服,在法庭上與罪犯義正言辭對峙。
不少人對檢察官可能都是這樣的刻板印象。但今天故事的作者沈對對,想跟你說點不一樣的。
她是一名女檢察官。
9年時間,這個性格溫柔的女生,前前後後提審過670多個嫌疑犯,多半手上攥著人命。
她拍過桌子,訓過人,雖然會害怕,但一和這些窮凶極惡的罪犯面對面,她還是會說出那句:「現在依法對你進行訊問,如實回答,聽清楚了嗎?」
這次,她碰上了對手。
對方曾是個「輔警」,對審訊那一套相當有經驗。
沈對對手裡的案卷,證據鏈並不完整。兇器沒有找到,也不存在目擊證人。
想給他定罪,她得聽他親口承認,「是我殺的人」。
事件名稱:最後一塊拼圖
事件編號:老友記14
親歷者:沈對對
事件時間:2016年9月
記錄時間:2019年2月
最後一塊拼圖
沈對對/文
上海市第二看守所隱藏在一片80年代的老式居民樓里。四道鐵門、三次登記攔在那裡。
每過一道鐵門,氣溫就下降幾分。這樣的溫差,我隔三差五,就要來感受一次。
2016年12月,帶著兩本厚厚的案卷和一台提審專用筆記本電腦,我又來了。
工作證能進入第一道鐵門,臨時出入證能刷開第二道鐵門,登記身份信息後,看守幫我打開了第三道鐵門。
站在第四道鐵門前,我遞給看守一張提審單。
時鐘正指向下午兩點整,廣播里突然響起起床號。
鐵門裡面傳來一陣陣起床的響動。空氣中,一股許久未曬過太陽的陰霾氣味,彌散開來。
午睡醒來的犯人們,排著隊陸續走出來。
我站在鐵門前,等看守帶來「我的人」。
黝黑的皮膚,板寸頭,不足1.7米。和我預想的樣貌差不大離。
軍綠色褲子,白上衣。在這個氣溫接近0度的魔都冬日,只穿了一件舊的發黃的單衣,想必身邊沒有錢財,家裡沒人接濟。
面對我的那一刻,他舉起銬著的雙手,居然對我做了個請的手勢。相當大方。
我盯著他,愣在那。
看守推了他肩膀一把,示意他該走在前面。左手第二間訊問室正好空著。
呵,又是這間訊問室。
我第一次接觸殺人嫌犯,就是在這間訊問室里。那次師父帶我提審那個用匕首接連捅死四個女人的退休老工人,聽他哭訴自己如何從一點點小矛盾釀成大禍……世間愛恨情仇何其複雜,都在訊問室中展開、辨別與濃縮。
現在,我說了句「坐下」,他慢慢將自己放進帶著鎖具的鐵凳子里。
有點小心翼翼,但更多的是一種熟悉感,甚至職業感。他既不拘謹,也不抗拒,嘴角還留著一絲不易察覺的微笑。
他叫李傑,時年26歲,山東人。2016年12月因為涉嫌故意殺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一坐下,李傑的眼神似乎不會繞彎了,毫不避諱地打量著我,像探尋,又像挑釁。
我不是第一次接觸殺人嫌犯,可這樣的見面還是第一次。
「犯罪嫌疑人李傑,我是上海市XX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現在依法對你進行訊問,對我的提問你應當如實回答,聽清楚了嗎?」
我一般不會以這段標準的程式化的話開場,但今天對方如此「從容」,我理了理制服,脫口而出。
打開筆記本,輸入密碼,登錄。桌面放著我準備好的兩套詢問提綱。
沒記錯的話,這是我近九年辦案生涯中的第671個案子,這是我第314次來到這個看守所。
我是一名檢察官。加上李傑這個兇案,最近我同時有四個「沾血」的案子。
這次來之前,我已經看了整整兩天案卷,但心裡還是發虛。
不像電視劇里的檢察官,抽絲剝繭或跟蹤摸排,法律將我的具體工作歸納為四個字:「審查起訴」。
對我而言,必須接過警方手裡刑事案件審查的接力棒,如同李傑案這兩本厚厚的案卷,逐一了解、審查證據,再檢驗證據鏈,進而判斷能否起訴。
補齊、排列證據是關鍵,就像拼拼圖,少一塊全盤皆輸。現在,我分外焦慮的也正是這個。
外圍女、獨居、跨時間跨省份「追殺」,15萬、蝴蝶刀、夜半——我腦子裡飛速翻過李傑案的細節。
AB兩套訊問提綱,滿滿當當13頁閱卷筆記,而對李傑這個案子,我的預案做的尤其細。不僅僅因為死者身份是一個蹊蹺的「外圍女」,也不僅僅因為嫌犯在案發後一周多才被抓獲歸案,我面對的是——
除了公安刑偵過程中李傑的口供外,沒有兇器,沒有人證。
如果李傑避重就輕,翻供也輕而易舉,比如說案發當晚去過齊芸那,發生關係後離開了,誰也證明不了之後還有沒有別人前來。
我們總在與嫌犯鬥智斗勇。
回想起來,我之前辦理的每一個故意殺人案,嫌犯或多或少都會對自己的行為提出辯解,甚至全盤否認,或者聲稱自己遭受刑訊逼供。
人證物證缺乏之下,第一次見面又是如此從容,我猜李傑大概率也會這樣做。甚至會像一把刀,將我原本就不那麼牢固的拼圖割得七零八落。
訊問馬上要開始了,我努力平復心境,而對面的李傑,看起來分外平靜。
「我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真名叫啥。她們這些人,名字沒個準的。」李傑開口說第一句話的時候,我甚至都沒第一時間反應過來。
「前幾天公安讓我簽一個什麼通知書,我瞟了一眼,上面有一個被害人齊芸,是她吧?」雖是個問句,李傑的語調卻沒有一絲起伏。
在他這個開場白之後,我總共只提了「你是如何認識死者的?」這一個問題,李傑的回答卻耗掉我整整三張筆錄紙。
其實,齊芸是李傑釣到的第13條「魚」。
李傑曾經是個「輔警」,而且是個「聰明」的輔警。
2014年,李傑在S市一個派出所里,成為「治安情報員」,跟著自己稱作「大哥」的在編警察,李傑「執行任務」總沖在前面。
那段時間,警局裡的一號任務是掃黃。
做這個事情,辦法有很多。有人偷偷布線人,有人直接根據線索沖場子,而聰明的李傑喜歡「放倒鉤」,用被捕「賣淫女」的微信號發布招嫖信息,引誘其他賣淫女主動上鉤。
一天,李傑通過賣淫女的微信,聯繫上了「外圍女」齊芸。
李傑又假扮成嫖客,電話約齊芸在萬豪酒店見面。
李傑喜歡「放倒鉤」是有原因的。這種法子不用提前向警局彙報,給自己這個「輔警」留有下了「暗黑」空間。
他不用與場子里的人「硬碰硬」,不拼力氣拼腦子;不會驚動警局裡別的「兄弟」,對於釣上來的「魚」,李傑自己有「至高無上」的「處理權」。
第二天,齊芸如約來到酒店地下停車場。
一見面,李傑二話不說,一把將齊芸的雙手扭到背後。
穿著高跟鞋的齊芸一通亂蹬亂踹,李傑反手就給她幾個耳光。
等齊芸消停了,李傑就拽著她到路邊攔下計程車,摁著頭把她塞進後排座。
「到XX派出所去。」李傑頭也不抬,撂下一句。
話音沒落,齊芸就慌了神。
莫名其妙挨一頓打,齊芸以為這男人是個不想付錢又玩變態遊戲的嫖客。現在知道了,他是個「條子」。
「想要按照規矩辦事,還是私了?」李傑掐著齊芸的手臂,跟她咬耳朵。
齊芸不是第一天干這行,她馬上接過話頭說要私了。
計程車後排座上,一場焦灼的談判正在進行。
齊芸率先提出10萬的價碼。李傑說怎麼也得這個數,邊說邊伸出兩根手指,在齊芸眼前晃了晃。
最終二人各退一步,15萬。只現金,不轉賬。
齊芸說自己沒帶錢也沒帶卡,得回家取,李傑叫她把身份證留下。
「身份證不是我本人。出來做的,哪個會用自己的身份證。」
計程車在夜色里一路向派出所方向駛去,車上一高一低倆人影。黑暗中,李傑又朝齊芸那頭蹭了蹭。
齊芸見這架勢,立馬跟李傑說,她一晚上就能掙10萬,拿上卡就取現金給他。
李傑一算,差不多,這裡的小姐就是這個價,這小妞也不敢騙自己。「能抓她一次,就能抓她第二次!」
離派出所不到兩個街口,計程車停了下來。
齊芸散著頭髮從后座爬出來,「哐」一聲帶上車門,蹬著小高跟,不顧一切地扎進夜色。
隨後幾天,她換了手機號,拉黑了李傑的微信。
李傑有點過分自信了,他確實沒想到齊芸這條「魚」連同那15萬的「承諾」,就這樣一夜之間從小城溜走了。
12月的魔都,在沒有任何取暖設備的訊問室中,我穿著大衣還不停地搓手,此時的嫌犯李傑卻只穿了一件白色長袖單衣。講到情緒激動處,額頭還會滲出汗珠。
還不知道他是否承認殺害齊芸,只聽到這「15萬」從李傑嘴裡冒出來,我心裡猛地咯噔了一下,這也正是案發現場最大的疑點。
現在的齊芸,再也不會開口了。李傑卻呈現出一股難以理解的傾述慾望。
沒有迴避,沒有遲疑,沒有推脫,沒有辯解。甚至把他「釣到」齊芸之後的要挾過程說的仔仔細細。問一句,答一句,態度好得像個等著老師發糖的小學生。
不過,李傑又平淡冷靜地有些怕人。
說真的,我有些困惑了。
他只是單純地想交代清楚自己的罪過?還是對「敲詐勒索」這個罪名渾然無知?難道這些漫長的「相識」內容是要為翻供做準備?
我默默地關掉了電腦里預先準備好的問訊方案B,耐著心聽他講述。
齊芸消失之後,李傑又釣過幾次「魚」。
可惜天下沒有不漏風的牆,李傑「單獨行動」的事,終究還是被警察局發現了。
警察「大哥」很生氣,叫了幾個兄弟把李傑打了一頓,趕出了派出所。
「在S市,我是待不下去了。」說到這裡,李傑一反剛剛平靜的語氣。我看到他左側額頭明顯收縮,同時將左手緊握成拳頭,手腕帶著手銬用力地在桌面上摩擦了幾下。
顯然李傑已經適應了這裡的生活與「工作」,適應了這個黑暗地帶的叢林法則——雖然這樣的情況極其個別。
在這個邏輯里,那個大哥可以至高無上地「處置」李傑這條「魚」,李傑也可以大權在握地處置齊芸這些更小的「魚」。
這就是遊戲規則,所有人都是食物鏈上的一環。以致被打斷了腿,我沒看出李傑對大哥有什麼恨;而他對自己口中的食物——那些小魚小蝦——的鄙視也不加掩飾,視為常理。
李傑自述之後的經歷有些離奇。
他自稱偷渡去了緬甸。還找了個緬甸老婆,這個女人給他生了一對龍鳳胞胎。
他還說老丈人是緬甸反政府組織的頭子。那段時間自己「拿命幫他幹活」,於是在緬甸混的比國內還好。
如果不是2016年8月老婆突然得了重病,也許李傑再也不會回國。因為在緬甸,不管是醫院還是土方名醫,都治不好他老婆的病。
於是李傑打定主意,要把她帶回中國看病。
李傑說的神乎其神,大大超過了我對一個26歲小學文化男青年人生的想像。
但在李傑的案卷中,確實有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能證實李傑在2016年3月,因偷渡被勐海縣公安局行政拘留了五天。
勐海是個以禁毒聞名的雲南邊境小鎮。剛進檢察院跟師父辦過一起販毒案,貨就是從勐海運來的。當時我特地去地圖上看了它的位置。
時間吻合、地點靠近,難道除了偷渡都是他想像出來的?
我和助理對視一眼。低頭掃一遍李傑的精神病鑒定報告,上面清清楚楚寫著:李傑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具有受審能力。
與此同時,「虎口脫險」的齊芸也開始了兩段新的旅程。
逃離李傑後,她轉身就扔掉了手機和電話卡。先回湖南老家躲了一陣,等手頭的積蓄差不多用完,她又轉來到魔都,化名「瑤瑤」,重操舊業。
「咬過一次鉤」的齊芸變得謹慎了。
她在上海熱鬧的市中心租了一套酒店式公寓——進出都有監控的那種。
9月初,李傑獨自一人回到國內,第一站是去了山東老家。在鎮上,花30元買了一把可摺疊的「蝴蝶刀」。
蝴蝶刀的出現讓我眼前一亮。
對於一線檢察官來說,這個物件並不陌生。刀柄既是刀鞘,旋轉後還可以組裝成堅固的手柄。刀刃寬1-3公分,展開長度在15-20公分之間,摺疊後可放進口袋。
最重要的一點是,這樣的規格與死者的創口吻合。
我連續幾天關在辦公室看齊芸的屍檢報告,睜眼閉眼都會浮現出屍體的樣子——頭顱被切開,皮下黃色脂肪外翻,面色蒼白,瞪著一雙碩大的眼睛。
兇器若隱若現——只是案卷信息提醒我,警方最後並沒有找到兇器。
蝴蝶刀被李傑揣進長褲口袋,一放就是半個月。
當時的S市正值掃黃,大批小姐外流。
就在李傑買蝴蝶刀的時候,商店灰濛濛的電視里,正播放著掃黃行動趨緊的新聞。
李傑揚臉看向屏幕,滿腦子想的都是齊芸。
「我知道她是幹什麼的,」李傑挑起嘴角,沖我笑了一下,「怎麼會找不到呢?」
隔著李傑上身穿的T恤,他手臂上粗壯的肌肉線條若隱若現。
坐在鐵柵欄這邊的我,突然出現了幾秒的幻覺,彷彿在這個相對密閉的空間里,我和李傑之間的鐵柵欄突然消失了。李傑輕輕一掰就掙開手銬,然後猛地掏出那把蝴蝶刀,戳向我和旁邊的書記員。
見我莫名停止訊問,盯著李傑的胳膊發獃,書記員戳了戳我。我回過神來,發現李傑正盯著我,等著我的下一個問題。
李傑的手機里還存著幾個之前他在派出所里「行動」時獲取的賣淫女微信號,他假裝自己是「經紀人」(皮條客)給她們發消息,說手上有大量嫖客資源,讓她們互相介紹生意。
「S市客戶,小費多。要求:必須皮膚白,身上不能有紋身,長發,偏肉感最佳,愛玩COS……」李傑把齊芸的外貌特徵發進群里,說成是嫖客需求,讓賣淫女們優先幫他推薦。
兩周後的一天,一個叫「上海瑤瑤」的小姐加了李傑,說有上海的「業務」可以介紹給自己。李傑讓她發照片——
栗色頭髮,性感的身體,還有那雙總是半眯著的眼睛。
就是她!
雖然換了名字,換了衣服髮型,但李傑還是一眼就認出她來。兩年間,李傑從沒放棄過找她要錢的想法。
準確說,除了錢,齊芸似乎成了李傑人生中的一個「坎兒」,一個破壞了他認可的叢林法則而他必須邁過去的坎兒。在他世界中,沒有哪條「小魚」「小蝦」能逃離!
李傑對「上海瑤瑤」說,有個客人要從S市到上海來,可能住酒店,也可能到她那裡去。問她是否方便。
她讓「李傑」發一些交易記錄給她看。李傑就從別人的朋友圈裡,找到一些交易記錄發給她。
看過後,齊芸放心了。
之後李傑去聯通營業廳買了一張新手機卡,他把這個手機號告訴了「上海瑤瑤」,說是客人的號碼,讓她把自己的聯繫方法發到這個手機上。並說客人是商務人士,不要隨便給「他」打電話。
9月13日晚上,李傑用客人的手機給「上海瑤瑤」發簡訊,說自己剛下飛機,住在喜來登酒店,叫瑤瑤把她住的地址發給自己,並約好了晚上到她那裡去。
很快,地址發了過來。
那天早上,李傑從山東老家的鎮上,搭上一輛開向上海的長途客車。到了上海,換乘了兩次公交,李傑才到齊芸居住的小區。
從電梯出來,向左走到底。李傑站在了齊芸的門口。
「S市客人」敲了三下門。很快就聽到有人穿拖鞋跑過來的聲音。門開了,「上海瑤瑤」笑著問好。
她竟然沒有認出他。
或許是兩年過去,或許是李傑的衣服與髮型跟當初完全不同,也或許齊芸從來就沒記住他的模樣。
李傑說自己剛從S市來。齊芸把李傑從頭到腳掃視一遍,目光停在他的花T恤和黑長褲上。李傑當初在南方時,看有錢男人都喜歡這麼穿。
齊芸遲疑了一下,還是讓他進了屋。
進去以後,李傑說要先打個電話。然後就一邊假裝打電話,一邊在齊芸的公寓里四處走動。
其實,李傑是在暗暗觀察屋裡是否還有其他人,這是他之前的「職業習慣」。在確定房間里確實只有她一個人後,李傑「掛斷」電話。
他坐在床上,問她:「還記得我嗎?」
「她是真的不記得我了。真的是把答應我的事情忘得乾乾淨淨了!」在上海看守所對我說到這裡,李傑又散發出氣憤的情緒,其中還夾雜著一絲鄙夷。
「15萬還記得嗎?你答應給我的。」
齊芸愣了一下,驚叫一聲。「你怎麼找到我的?」
「我知道你是做什麼的,怎麼會找不到你。」
齊芸質問李傑,「你不是在S市上班嗎?怎麼會到上海來?」
李傑恨恨地說,「都因為私自把你放掉的事情傳出去,所里不讓我幹了。」
「現在我找到你了,你說該怎麼辦?」
在發現來者就是李傑之後,齊芸並不怎麼驚慌。再凶再狠,他也是個男人,只要是男人,她就有辦法。
齊芸把雙手交叉抵在身前,撒嬌似地說,沒想到你還記得我啊。然後轉身走到床頭,從床角的柜子上拿起一個黑色小挎包,翻出1000元錢現金,遞到李傑面前,說只有這1000塊了,他可以全部拿走。
「你欠我的是十五萬,只給1000塊夠嗎?」李傑沒動,更沒伸手去接錢。他依然坐在床上,右手伸進褲袋,拇指和食指摩挲著蝴蝶刀。
齊芸看李傑不接錢,也不惱,接著說,「如果你沒錢吃飯,沒地方住宿的話,可以住在我這裡,我每天買飯給你吃。」
這時李傑才注意到齊芸的穿著,一條居家粉色弔帶絲裙,上面是「真空」的。
一瞬間,李傑突然覺得身體有了反應,要錢的心則有點軟了。他一低頭,看到床頭散落的各式情趣服裝。想起齊芸不過是自己釣過的一條「魚」而已,李傑又重新板起面孔。他說:「不行,我要的是錢。」
齊芸依然沒有害怕,只是繼續用軟糯的口氣說,再給點時間,她會想辦法的,讓李傑今晚先住在這裡。
說著話,齊芸把弔帶裙的兩根肩帶往左右一撥,再向下一拉,整個人裸體站在李傑面前。
「當時我的腦子就覺得一片空白。」李傑這樣對我說。
在這個案子的現場勘驗筆錄里,我記得有這樣一段描述:房門為木質防盜門,朝北開啟,門鎖完好。這說明房門未遭受過外力破壞。
有經驗的辦案人員看到這句話,腦海中會立刻蹦出一條司法經驗:大概率是熟人作案。
不過那只是一般情況。
更有辦案經驗的檢察官往往還會蹦出下一條「例外」:性工作者不適用。因為她們往往獨居,深居簡出,頻繁帶陌生人出入。
公安隨卷附送的證據資料里有兩張光碟,一張是嫌犯李傑審訊的同步錄像,另一張是公安調取到的公寓監控錄像。
在第二張光碟中,有一段案發公寓電梯的監控。公安機關偵查員很貼心地幫我把李傑乘坐電梯上樓的時間段標記了出來。而我的習慣是,每一段錄像都要從頭看到尾。
所以,李傑跟我描述齊芸穿著時,我腦海里立即像復刻一般出現了一張鮮活的畫面。因為在那段一個多小時的監控中,我曾看到有個穿粉色弔帶絲裙與拖鞋的女子乘電梯下樓,不久又拎著一袋外賣上樓。
當時我並沒有意識到這就是齊芸。誰能預料到這個彼時還拎著外賣在電梯與身邊人說說笑笑的生命,如今會變成我手中驗屍報告里一張張無法直視的照片。
脫掉衣服後,齊芸拿出一個避孕套,跪在了李傑面前。
這時的李傑已經沒有辦法去想別的事情。在齊芸的引導下,他脫掉了衣服,二人發生了關係。
完事之後,李傑把避孕套摘下來丟在床頭柜上,齊芸衣服也沒穿就躺在床上。訊問時,李傑對我說那時自己沒穿內褲,直接將長褲套上,他摸了摸長褲右側的口袋,蝴蝶刀還在。
然後李傑躺在了齊芸旁邊,一轉身的功夫,睡著了。
半夜1點多,李傑突然醒了。
齊芸光著身子睡在他旁邊。李傑把她推醒,再次跟她要15萬。
李傑說,剛剛就算嫖了她一次,之前也是談好的18000一次,可以減掉。「把剩下的13萬2千還我。」
齊芸不肯,說自己沒有這麼多錢,還提到自己男朋友明天會過來,讓李傑好自為之。
「明明是她勾引我的!」
李傑說他突然感覺很生氣,「不給我錢,還敢騙我!」
他連甩齊芸好幾個巴掌。齊芸順勢咬住了李傑的小指頭。
她咬住不放,李傑喊了幾句讓她鬆口,她也不松。
「臟死了,你這婊子!」
說話間,李傑的右手伸進褲兜,掏出蝴蝶刀。就是一刀。
問訊到此,我的心懸到了嗓子眼。
不是因為身為一個女性,腦補了剛剛與自己纏綿後的男子,摸著褲袋中的匕首入眠的畫面。而是案件進行到這裡,和李傑的第一場較量才真正開始。
「你捅了她的什麼部位?」
「是捅在脖子上還是肚子上我不記得了……反正肯定是上半身……因為當時我站著,她坐在床上……」李傑還在興奮地比劃著,說「這種女人,不敢反抗我的」。
實際上,李傑還是吹牛了。
屍檢報告顯示,捅完第一刀後,齊芸就跟兇手扭打起來。之後被李傑不斷捅刺身體。
齊芸一開始還反抗的厲害,用手抓破了李傑的臉,甚至把他帶倒,一起摔在床和窗檯之間的地板上。
「你一共捅了多少刀?」
「真的不記得了,不過我記得我後來不停地用刀捅她,沒過多久,她就躺在地上不動了,身上和地上都是血。」
「你一開始就想殺她嗎?」我發起進攻。
「沒有。」李傑有些木訥地吐出兩個字。
「那為什麼動手?」
「她居然敢咬我!我叫她鬆口她都不松!」
前一秒還懶散地陷在板凳里的李傑突然激動,上身抑制不住地竄起來,手銬的鐵鏈被扯得嘩啦嘩啦響。
他抻著兩隻胳膊,舉起小拇指,大大方方地比劃給我看。
卷宗里有李傑剛剛被抓獲時候左手小拇指的特寫照片,指腹右側有一個牙尖樣的豁口,傷口有些感染,白色的表皮翻了出來。此時,上面的傷口早已痊癒,只留下淡淡一點深紅色的印記。
這一下咬得夠重。重到讓前一秒還魚水交融的男人,突然拔出刀來惡面相向。
李傑絮叨地補充:「不給錢,還騙我說男朋友會過來,婊子!」
在齊芸面朝下趴在地上不動時,李傑說她快死了。
我的目光無法離開齊芸的屍檢報告——死者身上找到皮膚創口32處,其中部分創口深達胸腔及腹腔內部,最終造成失血性休剋死亡。
齊芸的左臉被按在地上壓變了形,以出眾的容貌在這個社會上生存的她,此刻不再美麗。
她身邊嘴邊都是血,用盡最後的力氣說:「我把錢給你……」
然而最後一刀,插在了她的後脖頸。
「對,刀最後是從脖子後面拔出來的,大概十公分這麼長。」李傑依然盯我,沒有一點迴避。
太意外了!沒有翻供,沒有避重就輕,甚至沒有略微掩飾,彷彿講的是別人的行動,李傑就這麼直截了當地對我全招了!
激動的同時,一個更大的疑問迎面而來——李傑如此聰明,他究竟為什麼全盤招供?我們連證據都沒出示呢。
齊芸咬了他小指頭一口,於是他瘋狂地扎了她32刀。
我想,最終推動李傑揮刀殺人的不是15萬,而是他的仇恨,是齊芸破壞了他所謂的「叢林法則」。
作案之後,李傑走進洗手間,用毛巾把臉上、身上的血擦掉,毛巾扔在洗漱台上。他突然想起刀還在齊芸身上,李傑走回卧室,從她後脖子上,拔出蝴蝶刀來。
血還在汩汩地流,他沒多看一眼,把刀洗凈,放回口袋。
處理完這些,李傑開始在齊芸房裡翻找。
窗檯邊有一個行李箱,大敞著。李傑瞥了一眼,上面雜亂地堆著幾件女人內衣和情趣服裝。
翻遍整個房間,他就是沒碰那些衣服和行李箱——當然,也就沒碰到衣服下面的錢。
李傑翻出一個金色錢包,裡面有齊芸的身份證、一個銀色小算盤、一個玉佩、幾張銀行卡和一個網銀U盾。
離開房間前,李傑回頭,看到床頭柜上放著齊芸之前準備把自己打發走的1000塊錢。李傑捲起錢,放在左邊褲袋裡。離開。
「我老婆是緬甸人,沒有中國的身份證,我要帶她來中國,用得上,我就拿了。」
李傑認真地跟我說他翻找財物的經過。我卻緊張地咽了一口唾沫。
因為這個案子中最大的疑點就出現在這個環節。現場勘驗筆錄顯示,案發現場西北側,即窗檯邊的寫字檯前的紅色拉杆行李箱中,有一個牛皮紙環保袋。打開環保袋,裡面裝滿了百元紙幣,共15萬元。
正是李傑向齊芸索要的錢數!
牛皮紙夾在內衣中,並不特別隱蔽。
李傑是不是在說謊?難道他找尋的不是錢?甚至案件另有隱情,甚至他替人頂罪?
此刻的我陷入一種極度的矛盾中,一方面迫切地需要從李傑口中聽到關於這個問題的答案;另一方面,又不知他會怎麼說,怕觸動了他的神經。
「我知道你想問什麼,雖然你們沒有人告訴過我。」李傑看著我說。
「但是我知道,齊芸家裡一定是有錢的對不對?坦白說我真的沒找到。我猜過那些錢是不是藏在她那堆衣服里,我翻了房間里許多個地方,但是沒碰那些衣服。」
「髒的很。」李傑一字一頓地說。
李傑太聰明了,太自信了,他一眼看穿了我的糾結,直截了當地給出了所有答案。
離開齊芸的公寓,李傑在路邊攔了輛計程車。他也不知道去哪,就想離這裡越遠越好。
計程車開了20多公里,司機不願意了,叫李傑下車。李傑伸出沾血的手,用從齊芸那拿的1000塊付了錢。
那些手上的血沫子很細碎,下了車,他在路邊電線杆小廣告上使勁蹭,卻怎麼也蹭不幹凈。
接著他用自己的手機,打電話查詢齊芸銀行卡的賬戶信息。但因為沒有密碼,幾次都失敗了。
而那15萬,李傑確實最終也沒拿到。
他扔掉電話卡,又把自己的手機恢復了設置。
他叫了輛車到虹橋機場,把褲子右邊口袋裡跟了自己半個月的蝴蝶刀丟進垃圾桶。
在候機大廳碩大的電子屏幕下,他停住腳步,仰起頭。
屏幕上顯示著當天的日期:農曆八月十四。明天就是中秋了。
這一次出去,真的就再也不會回來了。
他沒有買機票,一轉身,打車回了最初抵達上海的那個長途汽車站。
最後一次,他想回家看看。
李傑買了兩盒月餅,登上了開往山東的長途汽車。
那天接到齊芸房東的報警後,轄區刑偵支隊的人就再沒睡過一個囫圇覺。
現場監控、走訪排摸、痕迹鑒定、關係網排查……隊里的兄弟個個鉚了120分的勁。
李傑自認聰明。他覺得死了個賣淫女不會有人發現,自己逃跑的時間很充裕。
他也確實有點走運。
2016年9月的一天,齊芸被保潔阿姨發現死在公寓里。
阿姨嚇掉了半邊魂,做口供時都在發抖。
開始她只是覺得屋子特別亂,一進門就埋頭幹活,擦擦洗洗,房間里大量的原始痕迹都被抹了去。直到她發現雙人床後面的地板上,俯面朝地的女屍。
但沒有人能靠著聰明、僥倖與叢林法則一直走下去,尤其走進法律禁區的人。
有時破綻只要一點點就夠了。
齊芸死後的第五天,李傑回到山東,一下車就被抓了。
被抓獲時,他還在給手機恢復出廠設置。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他習慣了每周恢復一次出廠設置,覺得這樣可以抹去一切過往的痕迹。
但有些痕迹,怎麼也抹不掉。
「兩盒月餅害死了我,要不是為了送兩盒月餅回家,你們根本抓不住我。」當著我的面,第一次,李傑流露出了懊悔的神情。而我知道,這裡面沒有一絲一毫是為了慘死的齊芸。
「那婊子不義氣。答應給我的錢不給我。」李傑補充了一句。
末了他雙目睜圓盯著我,雙手伸向前,熱切地對我說:「檢察官,你能不能答應我一件事,把我的情況告訴我老婆,跟她說我不回去了,叫她不要再等我。」
從看守所里出來,已經是晚上六點半了。整整五個小時的提審,30多頁筆錄。我駕駛著警車,堵在魔都川流不息的下班高峰大軍中,腦海里反覆翻滾著一幕幕畫面。
直到和他面對面後,我才明白,這個極度聰明、極度自大又極度信奉那套叢林法則的人是不屑找借口,也不會有「後悔」這種情緒的。
他在黑暗中走的太久了。只是這一次,到了頭。
我將李傑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後因該案可能判處無期、死刑以上刑罰,全案移送上級機關。
李傑請不起律師,但因為案情重大,依據法律程序,我們給他指派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師。
到了這一步,律師能做的只是爭取量刑,並沒有做過多辯護。
一審法院判處李傑死刑。兩天後,李傑提出上訴。
「我沒有前科,說的都是實話,為什麼不輕點判!」
李傑還活在自己的世界中。無法自撥。
齊芸的父母聞訊趕來上海,對李傑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李傑就女兒的死亡賠償200萬元。
民事案開庭那天,李傑久久地立在法庭中央,只說了一句話:「我沒錢,我也沒從她那裡拿到錢。」
齊芸的父母后來撤回了附帶民事訴訟,只留下一個訴求:一定要判李傑死刑,立即執行。
日子還在轉。
對於一個刑檢部門的檢察官來說,源源不斷的盜竊、詐騙、搶奪、販毒,把我們的工作行程塞地滿滿當當。眼看系統里的年度辦案數在朝三位數逼近,一年又過去了。
我原本以為,這輩子不會再和他見面了。
2017年冬天的某個下午,我拎著兩個扒竊案案卷,來到第二看守所,照舊在第四道鐵門前掏出提審證。
等候的空檔,我瞥了眼鐵欄杆後左手邊的屋子,門口掛著一個牌子「活動室」。
活動室的開著門,門邊有一台老式電視機。電視機對面擺著一條長凳,幾個穿藍色囚服的犯人,姿態各異地坐在長凳上。享受著難得放風的空兒。
我忽然覺得有點不自在。
太冷了?還是不透氣?
不,都不是。
我渾身上下檢查自己,又觀察四周。我發現了原因——有個人在盯著我。
就在電視機對面那一排藍色囚服中,有個人坐得端正筆直,目光沒有一絲猶疑,徑直打探著我。
就算我用嚴肅的眼神回看他,他也沒有把目光移開。
對視不過五秒,我假裝鎮定,先把目光移開了。腦子則飛速轉動,這是誰?什麼情況?
就在腦海里閃過無數個念頭的時候,這個目光如炬的男人突然開口了「你是真的不記得我了。」
這個眼神太熟悉了。
我再次仔細看他的臉,黝黑的皮膚,板寸頭,說話時雙手緊握。
「李傑!」
「你真的是把答應我的事情忘的乾乾淨淨了。」李傑板正腰桿,眼睛直勾勾盯在我身上,不躲不閃。
「我知道你是幹什麼的,怎麼會找不到你。」
我整個人僵在原地。
這是他曾經對齊芸說過的話。一字不差。
▲
沈對對曾開玩笑說,檢察官是個挺「反人類」的職業。
她有個「職業病」,一起案件可能會忘記審判結果,但最後定罪的證據是什麼,都會在她心裡埋很多年。
這個職業背負的壓力可想而知,畢竟1%的失誤對當事人來說,都會造成100%的毀滅。
她不否認,聽一些犯人聲淚俱下的傾訴,她也會情緒波動,只不過她更確信,「一個人哭著跟我講殺了人,和一個人平靜地講殺了人,只要他們的案情一樣,我對他們的量刑就一樣。」
這是檢察官的標準。
李傑也有一套自己的標準——那15萬是齊芸「欠」自己的,欠錢不還的人,活該挨自己的刀。
曾經,李傑用自己的標準「判了」別人,現在,他的餘生只能交給法律的標準來審判。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插圖:@辣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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