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只是因為我媽翻了我的書包,本來這沒什麼,我也覺得沒什麼,但我和她說,以後你不要在翻我書包了,我不喜歡你這樣。於是,媽媽站在「我是你媽媽我有資格翻你書包」的立場上對我進行了說教,我也和她說了你有撫養我的義務,但沒有翻我東西的權利。可奈何說服不了她,我們應該怎麼提醒甚至反駁家長呢?ps:本人男生( ?? ? )
今天只是因為我媽翻了我的書包,本來這沒什麼,我也覺得沒什麼,但我和她說,以後你不要在翻我書包了,我不喜歡你這樣。於是,媽媽站在「我是你媽媽我有資格翻你書包」的立場上對我進行了說教,我也和她說了你有撫養我的義務,但沒有翻我東西的權利。可奈何說服不了她,我們應該怎麼提醒甚至反駁家長呢?
沒辦法,這個年紀就是這麼尷尬。
一個覺得你還是小孩,有什麼隱私?我是想了解你的情況,怕你走錯路……
一個覺得,我這麼大年紀了,有自己的想法。你們根本不尊重我。
像我閨女這個年紀從來不會在意我翻她東西,根本沒有什麼秘密可言。恨不得什麼事都讓你知道。你一天盯她二十四小時她也不會煩。
像我這麼大,根本不存在翻我包。家長都不惜的管你。我弟現在在外面工作,有什麼事找我爸,我爸都不怎麼理他的。
家長的心理真的不容易扭轉,你還是把東西自己藏藏好吧。
首先 我不喜歡你媽媽。。的這種教育方式
這都什麼鬼啊。。太過分了吧
什麼叫做我是你媽媽就能翻你書包
聽著就很讓人生氣。。
於情於理她也不應該這麼回答你
就算她以後仍然打算翻你書包
她也不能以這個破借口搪塞你。。
更何況還是對女兒親口說出來
這種教育方式會害死人的
家長了不起啊??這種作風最讓人討厭了
我爸也是這個樣子大男子主義特別嚴重
他要是想讓我干我不喜歡的東西
哼我偏不。。
他要是敢翻我東西。。
或者採用你媽媽那種語氣那種方式跟我說
我就懟他。。並且極力反抗。。
當然很慶幸他從來沒有這樣冒犯我的隱私
你可以試著這樣懟您母親:
請問媽媽您小時候隱私被您母親窺探了還能這麼心安理得內心毫無波瀾嗎
您喜歡隱私被窺探的感覺嗎?
還是您期待嘗試著隱私被窺探的感覺嗎?
假設您的隱私被窺探了您會作何感想?
您肯定也有過隱私被窺探的時候吧
如果沒有的話。。
不久的將來一定會有那麼一天的。。
到時候我也會用您現在的話來面對您
我是您的女兒我也有資格翻看您的任何東西
並且您也不敢把我怎麼樣
我倒要看看母親您的糗事一旦被揭發
心情會不會很複雜呢。。
窺探別人隱私這種東西。。
是您親手教我的。。
並且還是以這樣的理由教育我
您等著吧。。有其母必有其女
到時候您可別後悔。。
我要是翻看其他小朋友的東西就算被告了
那也是您害的。。是您一手造成的
到時候我就把您當初對我做過的事。。
包括對我採用的教育方式全部暴露出來
到時候丟臉的可不是我一個人
無論如何 您必須對您今日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承擔一切後果!!
我告訴你。。你心裡千萬別這樣想。。
但是。。你必須這個樣子威脅她
把情況說得越嚴重越好
即使她無動於衷。。
她內心肯定會有點小小的震驚
畢竟。。這麼小的小破孩還能說出這樣的話
反正。。她對你的看法肯定會有所改變的
就算當時她會打你罵你覺得你沒良心
你也要堅定自己的立場
告訴家長每一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
不應該被任何人左右。。
任何人都必須有屬於自己的獨立空間
你只要不亂做什麼事
讓她清事情的嚴重性
一味地順從忍受和將就只會讓家長變本加厲
也會讓自己心裡不平衡很容易叛逆的
家長如果太過偏執。。你就一定要堅持立場
這種事情就應該用盡畢生才智去說服家長
讓他們知道 家長沒什麼了不起的
誓死捍衛隱私權!! 隱私權不容侵犯!!
當然咯 前提是你真的沒做什麼出格的事情
如果你表現得超級反常的話那我覺得父母偷看這些也只是出於關心你的初心
但是她這樣說話就是她的不對了。。
一定要反駁那句話。。。
如果是莫名其妙父母只是完全處於好窺探你的隱私的話
那就得好好跟他們做一番鬥爭了。
分情況吧。。
好吧以下是我剛從網上搜索到的隨便看看:
(希望可以啟發你萌生奇妙的想法
衷心希望可以幫助你儘早擺脫困境!
一定要反抗啊!!一定要)
「《兒童權利公約》、《未成年保護法》等都對兒童的隱私作了明確規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委員副主任張文娟說,「其中《兒童權利公約》明確規定:兒童的隱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其榮譽和名譽不受非法攻擊。《未成年人保護法》(2006年修訂)第三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張文娟副主任還指出,法律還對侵犯兒童隱私做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按照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69條規定: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另外,《治安管理處罰》第42條、第48條也對侵犯他人隱私做處罰。這個處罰則不光適用於其他成年人,同樣也適用於家長。
孩子與家長講隱私保護很難
張文娟說,最狹義的隱私,在很大程度上是與家聯繫在一起的,或者更誇張地說,是以家為基礎的概念。這個家既指空間上的,也指親情上的。相對於父母講未成年人之間的隱私,恐怕是更難的。因為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有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教育也好,管理也好,還是保護也好,父母對子女都是有一定權力的。
中國父母搜孩子的書包、偷聽電話、看日記等種種行為表現,反映出我們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無力和無奈。除了一些個別父母有扭曲的心理外,大部分父母這樣做,出發點還真是想為了教育好孩子。
家長打探孩子隱私不是管理、教育好孩子的必然手段。張文娟指出,中國計劃生育政策導致很多獨生子女家庭出現,給很多父母教育子女帶來了挑戰。長期以來,我們對家庭教育指導的重視非常不夠,沒有將父母教育子女作為一門科學來看待,長期處於傳統、粗放型教育階段。另外,對於那些父母難以駕馭的未成年人,我們也缺乏一個政府干預機制。在西方國家,像美國、澳大利亞等,政府都有這樣的機構,法律也會有這樣的程序來幫助父母更好地矯治他們已經失控的孩子。
未成年人隱私載體有哪些
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信件、日記和電子郵件是隱私的載體。那麼QQ和MSN的聊天記錄是否為隱私載體呢?電話內容是否為隱私載體呢?書包、衣櫃和個人房間等是否為受保護的隱私範圍呢?如果它們算作隱私範圍的話,對於這些,是否只要不披露就不違法了呢?
張文娟說,在主體方面,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和其他社會主體在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方面的界定是否應該有所區別呢?在無行為能力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有例外規定,但對於有一定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監護人就跟其他社會上的組織和個人完全受到同樣的限制呢?
從對立法的善意解釋來看,這些問題是不難解答的。對於信件、日記和電子郵件之外的,只要父母不披露,不算侵犯隱私。對於信件、日記和電子郵件,父母不能隱匿、毀棄。除了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父母也不能開拆、查閱。除了法律的例外規定,父母與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受到同樣的限制。
對這樣的規定,有些未成年人可能很失望,不披露算什麼,讓父母知道都不應該;再說就限制在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範圍也太窄了。對這樣的規定,有些父母也可能很失望,我不知道信息,怎麼管教孩子呢?管他不也是為他好嗎?◎鏈接◎美國孩子對父母不能講隱私
儘管法律規定孩子擁有一些隱私權,但實際上這種隱私權到了家長跟前便失去了意義。在美國,未成年人對父母是不能講隱私的。美國政府對父母看得很嚴,一旦虐待或忽視子女,政府就把孩子帶走。但是,在法律的框架內,父母對子女的權力也是非常廣泛的,如設置宵禁,規定你晚上幾點到早上幾點之前不準未成年人離開家門。你可以說這侵犯了未成年人人身自由,但大部分州的法律卻支持父母這樣管束孩子。如果子女不服管束,像在紐約,父母是可以直接起訴子女,對法官說,我管不了了,不再允許他或她回家,由政府來管吧。
雖然在美國未成年人不能對父母講隱私,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實踐中,美國父母為了管孩子就動不動看孩子日記或隨便進入孩子的房間進行搜查。美國算一個非常尊重和保護隱私的國家,這是代代相傳的結果。如果父母不尊重孩子的隱私,孩子長大了又怎麼會有尊重別人隱私的意識呢?
編輯說話
上周的《佳教聯盟》刊發了本報記者鄧興軍采寫的文章《以愛的名義就能侵犯孩子的隱私嗎》,孩子的隱私這一話題一直是家長和稍大點的孩子關注的重點。以前孩子們抱怨的無非是家長偷看了自己的日記或信件,現在已經落到第三位了,簡訊、網路聊天記錄成了家長主要偷看內容。孩子們想擁有自己的秘密,可孩子還未成年,家長需要清楚孩子在想什麼,做什麼,這不是矛盾嗎?
本報記者採訪了法律專家,一些家長也在論壇上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我們希望專家的話、下面幾位家長對待自己孩子隱私的做法能對廣大家長有所幫助。
女兒的「簡訊事件」
女兒上初中後學校離家有些遠,就給她配了手機,只是想與她聯繫方便。一天,女兒在衛生間時,她的手機響起簡訊的聲音。我沒有多想就打開看了。我以前是從來不看她的簡訊的。這一看不要緊,我的頭皮發乍,只見簡訊上竟然寫著:「老婆,我好想你。」我的腦中翻江倒海,設想了無數個可怕的場面,自己都有些發抖。女兒性格乖巧成績特別優異,還是市三好學生,怎麼會有這種情形?我的精神被這條簡訊徹底擊垮。
為了怕女兒發現我看過她的簡訊,我極其迅速地把這條簡訊發到我自己的手機上,並記下了發信人的電話號碼。然後刪掉所有我可能留下看過她手機的痕迹,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去了別的房間。我想此時和她大喊那一定是下下策,我要給自己一點時間冷靜思索一下到底應該怎麼做。
說實話,我和女兒之間基本上沒有秘密,她也沒有刻意隱瞞我什麼,我也不是太關注某些看似很神秘的東西,比如她的日記、作文和賀卡。可能涉及到一些她個人的心理活動及個人隱私的東西,我是絕對不會以任何名義查看的。可是這一次在手機上看到的這條簡訊真的讓我慌亂失措,我開始懷疑以前的做法是不是太過放任。我在想用什麼樣的方法不要把這個問題激化。
一天,電視台正在播放電視劇《十八歲的天空》,劇情中有學生早戀的情節,我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機會與她談簡訊事件,我想這時應該是最佳時機。我旁敲側擊語氣平緩地對她說:「現在學生談戀愛的是不是很多?你看這個電視劇里有好幾對,你們班有沒有啊?」我捕捉到了女兒臉上閃過的一縷不自然的表情,她說:「沒有談戀愛的,但是有談得來的。」我趁機問她:「有和你很談得來的嗎?」她告訴了我這個人叫什麼名字,原來就是給她發簡訊的那個男生。我慶幸自己沒有用粗暴和缺乏理智的方式逼問孩子,她用很自然的方式就告訴了我想知道的全部答案。
我很嚴肅地說:「我堅決反對中學生談戀愛。談戀愛是需要承擔責任的,你們的年齡還不足以做到,現在談戀愛是一定會影響你們學業的。如果你們都以優異的成績大學畢業以後,那時我不僅會支持你們,還會祝福你們呢。」
一切好像就此風平浪靜了,其實事情還遠沒有結束。在我又一次出差到濟南時,老公在電話里焦急地對我說:「那個男生的簡訊怎麼誤發到我的手機上了,你看看吧!」手機簡訊用詞很曖昧,依然有「老公、老婆」的字樣。我看後非常生氣,拿起電話就打到了這個男生的手機上。我壓抑著隨時會爆發的怒火說:「解釋一下你剛才發的簡訊的含義。」電話裡面可以感覺到男孩很恐懼的心理,他語音發顫地回答:「對不起阿姨,我發錯了。」我說:「你認為是發錯了,對吧,那以後就不要再發了。你們都已是中學生了,不需要我講太多的道理對不對!?」
電話掛斷後,我為剛才的用語過激有些後悔,很擔心產生負面作用。為漸漸淡化這件事在孩子心中的壓力,我不再提起。我強抑內心的衝動沒有給女兒任何呵斥譏笑嘲諷謾罵,我理解和寬容著她,但更密切地注視和觀察著她。只是每晚女兒都學習到深夜,很少聽到或看到簡訊的接收與回復。中考以後,女兒和那個男孩都以優異的成績分別被海淀和朝陽的兩所重點高中錄取。
上了高中的女兒已經16歲,前幾天女兒在裝飾QQ空間時,我對她說:「可以看看你的文章嗎?要有隱私我就不看了。」她笑著說:「哪有什麼秘密,看吧,寫的不好,提意見吧!」
裡面有一篇文章是這樣寫的:
無意中翻開了日曆,有一瞬的手足無措,馬上就要開學了。的確,又要開始新的日子,該走的人已經遠渡重洋,該留的人各自選擇了自己的路,我們要開始各自的闖蕩了,只是原來同程的人早已不再。在中考的前一天,我們就已經揮手告別,在開學的前一天,我也該同過去做一個了斷。那些如織的記憶……該藏在過去的風裡,緩緩地吹,不再打擾我的思緒。
我與女兒緊緊擁抱著。為她的成長,也為如歌的歲月。(文/微風輕拂)
我贏得了看孩子簡訊的權利
現在,有一種傾向,孩子的東西,啥都不能動,孩子的事,啥都不能問,只要一動一問,就是侵犯隱私,一頂大帽子砸得你急不得惱不得。這也不對。首先,無論家長和孩子都應該明確什麼是法律界定的隱私。
有一次,我孩子的手機響了,是簡訊,可巧他沒在家,於是,我就看了這條簡訊。其實,什麼秘密也沒有,就是同學之間一個普通的簡訊。而且他回來之後,我在第一時間告訴了他。但孩子卻大發脾氣,指責我侵犯了他的隱私。我不但沒有讓步,反而嚴厲地說:「我沒犯法,也沒侵犯你的隱私,你先好好學學《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章第39條,裡面根本就沒提簡訊的事。」孩子當時就無話可說了。
後來,我和他就這個問題進行了探討,我說:「簡訊,其實就是電話的特殊表達方式,它就起個簡單的通訊作用,家裡的電話響了,你能不接嗎?耽誤了事怎麼辦?你的信件、電子郵件、日記我從來沒拆過,而且,你拆過的我都不看,這你不是不知道。簡訊,不屬於隱私的範圍,以訛傳訛地隨意擴大,是一種謬誤。」
這次爭辯之後,孩子讓了步,簡訊在我家退去了神秘的面紗。為了營造一個和諧的家庭環境,我的簡訊,也不保密,一家三口,誰都可以接,誰都可以看。有時候,我忙著做飯,手機響了,我就故意讓孩子替我查看。但是,我仍遵循一個原則,只要孩子在家,他的簡訊,一定讓他自己看,這體現了對孩子人格的尊重。
我的通情達理換來了孩子的信任,他的簡訊即便看完了,有時候也不刪除,當我無意中從簡訊上看出一些蛛絲馬跡時,也從不像審賊一樣窮追猛打,只要心中有數就行了。
其實,要想了解孩子的變化,不一定依賴信件、電子郵件、簡訊等形式,只要細緻入微地觀察,總能找到蛛絲馬跡,我的孩子對我的評價是「狐狸再狡猾,也逃不過好獵手」。(文/美麗綠竹村)
家長千萬別當「克格勃」
我覺得孩子有「秘密」並非是一件壞事,家長不必如臨大敵,進而草木皆兵似的當「克格勃」。想想自己當初在他們這麼大的時候,不是也有自己的「秘密」沒讓家長知道,自己不是也沒有走邪路嗎?
別把自己當家長,板著臉擺出一副凌駕於孩子之上的氣勢,把自己當成孩子的朋友,開誠布公,可以在某個與孩子打鬧的午後或是晚上給他(她)熱一杯奶後,和他(她)講講自己在他們這個年齡的時候遇到的或是做過想過的一些事情,甚至自己的隱私,讓孩子明白每個人都有著成長中的「秘密」,都有著思想上的叛逆。孩子聽了父母的「秘密」之後,可能會一衝動主動向你坦白他(她)的「秘密」和困惑,這時候你就可以以過來人的口氣和他(她)講一些道理了,同時也不妨講講自己摔跟頭的教訓。
在孩子跟你講過他的一些「秘密」後,你千萬注意要嚴守這些「秘密」,哪怕是對你的另一半,也就是孩子的父親或母親,以防他們在知道後不經意地說出,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傷害,進而對家長產生不信任感。
當你無意間看到孩子的「秘密」後,要裝作不知道,不要在言語上旁敲側擊,這樣他們會覺得你不是無意而是有意偷窺了他(她)的「秘密」。心裡有數後,反思一下自己作為家長有哪些做得不到的地方。
誰都有脆弱的時候,誰也都有自己不想讓別人知道的隱私,家長不例外,孩子也不例外。(文/我是佳水)
捍衛孩子的隱私權
如果承認每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的話,就要承認每個孩子都有隱私權。
孩子的隱私權是天生的,「沒有隱私的孩子是長不大的」這話極是。孩子雖然是父母創造出來的,但孩子仍然是個不同於父母的、獨立的個體。
女兒現在上幼兒園中班,一天,我在廚房做飯,聽見她在客廳嘰嘰喳喳說個不停,我聽著是一些很陌生的內容,也聽不很真切,以為有什麼意外,忙跑過去看,倒把專心演出的女兒嚇了一跳,看我大驚小怪的樣子,女兒原諒了我的「偷窺」,解釋說自己玩呢,並「告誡」我:別過來,讓我自己玩一會兒。我不動聲色地隱身,按她的要求,給她一塊獨立的天空。
作為家長,身為孩子的監護人,了解孩子的方方面面才能更好地保護孩子。但一定要注意方法,盡量不要查看孩子的日記、簡訊,QQ聊天等,如果確實需要這樣做,也要做得高明,在孩子面前千萬不能露餡,否則孩子知道了,不光會義憤填膺,而且會很鄙視家長。
無視孩子的獨立人格,將深深傷害孩子,最後導致家長和孩子越來越隔閡,有的孩子在外面又說又笑生龍活虎的,一到家就成了啞炮,和父母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這裡面有孩子心智不成熟的青春期特徵,也和父母不尊重孩子有關。
可孩子又不能不管,我同事的女兒上初中,回家說起自己的同學和家長什麼都不說的事,同事聽了心裡直打鼓,真怕自己的女兒也發展成這樣,不過還是故作鎮定地這樣引導她:有什麼話憋在心裡多難受啊,還不如說出來,共同想個辦法好呢。
所以,作為家長,既要有端正的態度,尊重孩子個體要求,又要了解孩子,和孩子平等相處,共同解決生活學習上的麻煩。
「我可以不同意你的做法,但我要誓死捍衛你的隱私權」,家長要有這樣的態度就好了。(文/蒼白的蘆葦)
對待孩子的隱私,不誇大,不迴避
粗暴的壓服永遠不會達到預期的目的,對於孩子的隱私,一味地毫無根據地粗暴干涉,只會讓結果適得其反,更有可能會把孩子推向你擔心的那一面,反倒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對於孩子的隱私問題,我的主張是,不誇大,但也不迴避。孩子身上發生生理變化了、孩子信任地告訴你喜歡學校某個男生或女生了,這都是每個人成長過程中都要經歷的一段路程,做家長的完全沒有必要一聽到自己的孩子講這些,就「如臨大敵」,甚至動不動給孩子戴上一頂「學壞了」的大帽子,壓得孩子喘不過氣來。更有甚者,孩子的逆反心理上來,你不說我「學壞了」嗎?我就學壞了給你們看看。罩著這頂大帽子,把家長的種種設想、猜疑變成現實。
中學生早戀後,有幾個真到了成家的年齡還能走到一起的?如果家長擔心的問題真的完全暴露出來,也不應把責任一股腦兒都推到孩子身上。我們應該先從自己身上查找問題的根源。是不是您平時忽略了對孩子的關心?孩子才想從其他方面引起家長對自己的重視?以極端形式證明自己的存在?或者是您平常對孩子管束過嚴,這也不許那也不行的,讓孩子將逆反情緒演變成家長不願見的事實?如果真是這樣,家長更不應該迴避,在孩子面前坦率承認自己做得不妥的地方,讓孩子自己心甘情願地卸下身上的包袱,重新沐浴在家的愛河裡。
寄人籬下,沒辦法的
emmmm怎麼說呢。我想說點兒不一樣的。如果你的父母對你完全沒有好奇心,把你當成陌生人一樣 是死是活不在意,快樂難過無所謂,你想什麼做什麼他們都不care,都不管,你會真的開心嗎?
OK,這其實就是兩個極端。有些家長喜歡事必躬親,孩子會煩,反過來什麼都不管,孩子會覺得自己不被愛。對不對?
我們每個人其實都會希望有人懂自己,關懷自己。即便是那些沒有說出口的小心思,對方也都會察覺。但這個度很難把握,多了就過了,少了又不行。而家長帶孩子,就是一個必須多到逐漸少的過程。很多家長,在這個放手的過程中無所適從。
好奇心殺死貓聽過嗎?
小孩子四歲以前,都要盡量少對ta講不可以、不要、不行。
為什麼?
就是因為會好奇呀→_→
為什麼不能?為什麼不可以?為什麼不要?我就要試試嘛!
人的一生都有好奇心,只不過有些人的好奇會被理智抑制,而有些人控寄不住他寄幾。那在外面為什麼爸媽成熟穩重回家對著自己就變這樣了?
你在外面跟在家一樣嗎?親疏遠近,有的時候跟自己圈兒里的人就會有過密距離,會「不把自己當外人」。
懂了嗎?怎麼評價家長翻孩子東西?
他們就是一群大小孩老小孩呀,以前沒做過家長,人生頭一回 業務不太熟練,還有點小固執小任性「(ノ=Д=)ノ┻━┻我對你那麼好,看看你東西怎麼了?」還挺委屈。
能怎麼辦呢,你自己的爸媽只能自己寵著呀。這老寶貝就是個欠兒蹬體質,這麼多年了也治不好了,能有什麼辦法呀。
提個小貼士:每個人都有好奇心,但除了極個別那種好奇心過重的,不把你每天底褲什麼顏色都確認一遍就不罷休的。其他人的好奇心都是可以有意識的滿足一部分,就能讓他們停止窺探你的。
那麼怎麼辦呢?
給點兒你無所謂的小秘密給對方看到。讓對方有安全感。
是的,父母很沒有安全感的,你從生下來像小尾巴一樣跟著他們,到幼兒園再到中小學再長大,一步步都是在遠離他們,他們內心也會有恐慌,需要些什麼來讓自己安心,證明自己被需要著。他們對你的生活參與越來越少,有的時候也想偷著看看秘籍,走個捷徑來了解你的想法你的內心。
稍微滿足一下他們,但把自己想藏起來的東西保存好。就像你對待朋友時,偶爾的小溫柔小心機小耐心,好嗎?
不喜歡這樣。
可是好像也沒有辦法。有時家長也不是故意去翻,只是不小心看到了什麼。不過作為孩子的我們,有時反應太激烈,反而會更不好。
和家長交流溝通,不行的話,我選擇接受,讓自己少一點秘密,對家長多一點坦誠,不然瞞著家長太多真累啊
謝邀
從小到大我媽媽真的是從我六歲寫日記開始就一直密切關注我的隱私
爸爸不怎麼管我 所以這個回答沒有爸爸什麼事了
上了初中高中懂事了跟媽媽講過很多遍不要亂翻我的東西
其實也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
就是翻我東西心裡就不舒服
總覺得她不相信我
關鍵的是。每次媽媽翻完東西弄亂的書桌抽屜有重新擺好後 我想找點東西真的是完全忘記在哪裡了
現在上大學了 雖然在本市回家的次數相比別的同學能多一點 可是還是遇見什麼事都想找媽媽 想告訴她 就像小妖怪像大王彙報一樣
好吧 最後有點跑題
不過還是要說 不管跟媽媽吵架生氣 可我還是很愛她
ps.我打字不愛加標點 不要噴我
我就是一個天天被媽媽翻東西的孩子,高二,女
我每次回家東西被翻過都看得出來的,秘密倒是不多,很多小玩意,什麼護手霜,口紅,發卡,洗面奶,指甲油只要喜歡都拿,說著用用就再也不還,並且趁我不在家拿,等我回去再跟我說,那個時候她已經拿走了,還能怎麼樣去搶回來嗎?甚至充電頭子也要拿,我兩個充電頭子,一個是以前紅米的,是有mi字的標誌,現在用來充充電寶的,一個是現在mi8快充的沒有標誌,直接拿走了有mi字標誌的,怕是覺得沒有標誌的是雜牌的,我是覺得有點。。不,是很無語了
對於我來說我很討厭,非常討厭被翻東西,很噁心這種行為,那能怎麼辦,自己的媽媽不能說不能罵,而且我媽媽說那種怎麼樣她都有理,從來覺得自己沒錯的那種人,我是不喜歡我媽媽的,以前也經常吵架,現在根本就不想和她吵了,就忍著,就一年多一點點就可以離開了。
自己喜歡的盡量藏著吧!
對於父母喜歡翻孩子東西這件事情,所有孩子幾乎都是很憤怒,但是並沒有什麼卵用。父母認為翻你的東西天經地義理所當然,只要你稍敢提出異議,等待你的就是從道德高地炮轟你:我們把你養那麼大,連你東西都看不了啦?完全沒有個體自由、沒有平等尊重。
我30多了,結婚以後一直在等待交房和沒錢裝修新房的困境中,所以跟我老公一直住在我父母家。房子是四室兩廳兩衛,我爸媽住主卧用主卧的衛生間,我跟我老公用客衛,但戶型不太好,洗衣機就只能放在客衛里,大家出出進進洗衣服感覺沒有隱私。
我打小學起就自己一個人住,所以小時候東西被我媽翻的時候發過幾次特別大的脾氣。所以我爸媽對於我房間里的抽屜什麼是不太敢動的。但是客衛屬於公共區域,這一塊我媽就認為可以翻動。
好多好多次,我媽問我,你放衛生間的面膜還要嗎?我說不用了你拿去吧。你衛生間里的那瓶水還能用嗎?我說你要就拿走吧。這些我都沒有在意,直到我年前出去玩了半個多月,昨天回到家發現洗衣機上面的墊子上有很多類似於粉底液的污漬,打開我粉底液一看,果真已經見底了。那瓶粉底液一千多塊錢買的,買來之後命途多舛(曾經被偷了小半瓶,這是一個相當相當奇葩的故事,跟題目無關就不說了),所以我昨天很生氣但是也很無奈,發了個朋友圈吐槽了一下。
今早我媽發個微信跟我說是她收拾衛生間的時候想打開看看,然後不小心弄灑了,還跟我道歉。但是我看完以後心無波瀾,一個想道歉的人應該是在事發之後第一時間就跟當事人說,而不是等別人發現了才來說。我也不想回應,不管什麼回應都會被我爸大罵:你的東西才值幾個臭錢,你媽這幾十年對你的養育你就看不見嗎?親情你是不是不要了?
跟父母永遠沒有道理可以說的。所以我只希望能趕緊把新房裝修好了搬出去住吧。我跟我老公把四室的房子改成了一主卧帶衣帽間,一個琴房和一個工作室,不打算生孩子,不想道德綁架孩子也不想被孩子綁架,這樣也可以不用麻煩父母,不用預留任何卧室給老人幫帶孩子。
反正跟父母同住,被翻東西難以避免,搬出去住才是解決之根本。
哇 我也是 這種感覺真的不舒服
我是女孩兒 我媽不怎麼翻我東西
我爸倒是挺喜歡
我煙齡一兩年了
爸媽又是挺傳統的人
怕他們不能接受
也一直沒說
最近幾天我總發現我爸翻我包
還有意無意的諷刺我包里有煙
有次坐動車
車上不讓抽煙
一到站好多煙友都下車抽煙
我就笑 哈哈都憋不住了
我爸看了我一眼
那你還好 沒有癮哈
還有次 我媽生日
我就從外地帶了她喜歡的鮮花餅
我爸很認真的問我
那我過生日你準備送什麼
我笑道 那還不是一條上好的中華啊
我爸一撇眼
還不如來包女士黃鶴樓呢
(當時我正好抽的黃鶴樓峽谷情 )
所以我斷定他又翻我包了。。。
瀉藥,這個問題就很適合我來回答了,我媽從來不會搜我書包,我放在書桌上的作文本也不會看我的,可以說,她是尊重我的個人隱私的,不過,我認為你媽媽有點過於個人主義了,雖說是兒子,但是,也要留點隱私給他吧
講真的
我媽不翻我東西
太亂了
她扔我東西
你跟你媽媽講,你這樣跟讓我一絲不掛站在你面前有什麼區別?你要讓你媽媽知道,你知道你媽媽關心你,但是你更希望你媽媽能夠直接以談話的方式來關心你,而不是這樣子偷偷摸摸的,讓你這個做女兒的感到失去了母親的信任,你願意把事情都告訴媽媽,和她認真聊天。
這個就是想方設法讓媽媽知道"首先我是一個人,然後才是媽媽和爸爸的女兒,然後才是祖輩的孫女,最後才是一個學生。"的道理。對於這種翻日記什麼的行為,我就是直接不寫不做不保存了,麻煩。
我知道我消極但是我改不了
謝邀。在教育問題和教育理念上東西方是存在差異的,西方國家尊重獨立人格,個人權利,而中國父母很多都把自己的孩子當成私有財產,孩子在父母面前是沒有隱私可言的,所以很多西方國家的親子關係相處的像朋友,而我國的親子關係像敵人,理念上的衝突往往不容易改變的,因此,只能互相理解了。祝好!
這個事情就很尷尬了,有些孩子確實需要干涉與關注,如果心裡有事主動和父母溝通,不要讓父母左猜右想,然後做了一些事搞得大家都不開心,原則上來說你所有的事情是可以和父母溝通的,但做父母是不需要通過任何考試的,大多數父母的做法的確實蠻傷害孩子,這個還是需要雙方去溝通,翻孩子東西畢竟弊大於利
這個其實是家長對孩子的愛的表現,但是作為孩子的我們,雖然理解,但是並不能贊同,甚至有點反抗心理。
你只能和她說明道理,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是誰的附屬品,她這樣是侵犯了你的隱私權…
我是媽媽,不會去翻。好奇就問他要來看,他不給就算了。
我信任他,我信任我教大的他。
我是媽媽,絕不不翻。
如果父母翻的是作業類的就算了,但是有時候關於隱私的,還是注意點,尤其是到了一定年齡,對隱私特別注意
※覺著很孤獨,就算是有父母,愛人和孩子。是不是我有病?※24歲,讀研,母親經常對我用侮辱性辭彙,該怎麼辦?※父母比你還幼稚!跟個戲精一樣!是種什麼體驗!我只知道委屈的時候哭的想回爐重造?※讓我成為了父母最堅強的後盾※一年回家一次,一生還能見爸媽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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