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想和法律上的妻子離婚,與前任複合,可以這樣做嗎?
1、男主與前任分手了;
2、相識不到一個月,男主頭腦發熱下衝動的做出要去另外一個姑娘領結婚證,那個姑娘是在家人勸說下跟男主領結婚證;
3、男主與那個姑娘感情基礎單薄,姑娘也對男主有好感下,勉強領結婚證,但說要在一年後聚辦婚禮,之前不會發生實際性的關係。
4、男主心裡一直有前任,前任也認識到自己心裡有男主,可男主已有領結婚證在身。
5、男主跟家裡人說明自己想法,家裡人不贊同男主想法,以死相逼男主。
6、男主也跟姑娘說明心裡想法,對她不是很喜歡,但家裡還是強迫結婚,他無法付出真心,只能做好自己應該做的責任,會照顧好姑娘,也會關心她,但關心可能不會那麼有心。
7、姑娘說男主決定,她配合男主,跟她們家人說,假如男主願意繼續結婚,她會繼續結婚。
8、前任希望男主有主見,按照自己心意做出決定,她心裡明白男主是她想要的人。
9、男主在徘徊,(1)擔憂家裡人為他的事情有重大變故,因為男主跟家裡人說過自己想法後,男主母親無法接受這樣的想法,氣暈在家,後男主撥打120後,氣才緩過來。(2)擔憂姑娘名譽,離婚對她和她家裡人會有很大的傷害,親朋好友閑言片語,農村裡的街坊鄰居的笑話。
(3)男主的不敢冒險,怕家人出現人員意外,怕姑娘和姑娘家出現人員意外。
請分析一下,目前的情況,怎麼做好,維持原狀不折騰,還是為了心中喜歡的前任,去拒絕這次婚事。
不管什麼樣的決定,作為這名男主,這輩子估計一直過得很糾結。
因為性格決定命運。
什麼年代了,婚姻自主,優柔寡斷猶豫不決害人終害己
先拋開兩個女人的問題,看看自己的性格,至於選哪個你都得傷害一方,看看哪個影響面小。一個願意為你不惜損害名譽的女子不可多得,你願意為你前任去犧牲這樣一個女子,你的前任內心不知道有多麼爽,橫豎她都沒損失啊。到了今天這個地步是誰做的決定?不要把責任試圖推到父母身上,看看自己的選擇,如果你選擇錯了,總有一天你要承擔錯誤的代價,你心甘情願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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