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主動加班行為?
有一部分人非常排斥加班,有一部分人積極主動加班,如何看待。
大部分人上班是為了掙錢討生活,除非有事業上的追求和責任心,不然誰會主動加班呢
想起了我們高中老師讓我們上補習班的經典語錄:「同學們秉著自願的原則,都去。」
1.加班學習2.白天偷懶。
或許是工作沒有做完,也有可能是加班學習
看個人啊 想法不同 你能怎麼辦?一千個人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做好自己就行了。
只能說這人很敬業,或者,自己的幹活效率不夠高,需要考加班來彌補,我就特別不喜歡加班。
加班視情況而定吧,你的工作未完成肯定要加班處理,已完成那又何必加班。坐在那裝樣子么,很多90後估計做不到。但是反過來說工作哪有能夠做完的,這個條件不符合,做沒做完那就要依照是否影響別人的進度,或者項目得進度而定吧。所以主動加班看你的情況了
第一反應是這人沒有女朋友,有女盆友的都回家陪女朋友了,誰還加班啊
所謂的主動加班也不過是出於無奈而已,如果可以的話,又有誰願意加班呢
我待的部門就有這種人,跪服。
為了刷加班。 假裝自己很忙碌。然後領導看這個人好勤快。 哇。可以。 然後高升一條龍。 當然最後一句是我瞎掰
主動加班有兩種,第一種是工作沒做完;另一種是工作做完了。
第一種,在於責任心,加班趕工作進度或者把工作做的更好。
第二種,又分兩種情況,一個是為了表現出很敬業的樣子假裝加班,另一種是為了利用公司的網、電等資源辦自己的事情。
總之,大部分人都不喜歡加班,除非受虐型人格,但是老闆喜歡主動加班的人,沒辦法,生活所迫,為了各種目的,才選擇主動加班。
我是感覺只要下班之後沒有特別緊急的事情或有約在先,臨時加班還可以接受。預告周末需要加班也是可以提前安排好周末的事情,也能接受。畢竟加班也不是領導的個人想法,應該是工作有需要才會安排加班。並且,能夠創造效益的加班,總歸還是利於自身的
自覺加班是比較有責任感的,但是個人討厭加班,在工作量大的時候,也會自覺加班到深夜。同事公司月薪人員加班沒有加班費,後來要求每個人都無償加班,他辭職了。理由:公司這樣規定是亂搞,即使是大公司也不行。
我自己干四十分鐘的活 給你一小時預算干不完?肯定是來騙一小時135的加班費的 老這樣這種人不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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