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寫出性格豐滿的人物?什麼樣的文學作品人物是飽滿的?
怎麼寫很簡單呀,把每個人都當成主角來寫,畢竟每個人哪怕是只有一句話的小嘍啰,都是自己人生里的主角。
你可以看看簡奧斯汀寫的書 讀完總有一種身在其中的感覺
其實寫出性格豐滿的人,關鍵是你要對這個人有清晰的定位,比方說他面對什麼樣的事情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和什麼樣的處理方式。
你得把他真的當成存在的人來寫,這樣一來,篇幅一長就很飽滿了
有兩面性,十惡不赦的人也有惻隱的時候,善良的人也會有十惡不赦的念頭。不管做什麼事情,從他自己的角度出發都情有可原。
哈哈哈被邀請還是有點小激動
自己胡亂寫點小說什麼沒有值得說的,但是略略思考過該怎麼塑造人物,所以得出結論是,還是要學習前輩們,以下:
首先,毛姆、弗·司各特·菲茨傑拉德:
《月亮和六便士》《了不起的蓋茨比》
(是的,暢銷書而已,麻煩也不要太瞧得起我~手動滑稽~)
其實這兩部很相像,因為都是站在第三者角度敘述,冷眼旁觀又插足其中,主角經歷足夠有戲劇性......不過這都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咳咳,
作者有足夠筆力去刻畫這麼一個特殊的角色——「大量的練習必不可少」;作者擁有足夠的觀察和閱歷——「魔鬼藏在細節里」。
身為讀者,第一遍讀的時候只要享受就好,讀到第三、第四遍以後,會為毛姆愚弄讀者的功力感到驚嘆,為傑拉德的悲惋深深觸動,與此同時也為人物的鮮活感到心驚。
然後,《圍城》《莎士比亞戲劇集》《雷雨》《簡愛》《飄》《人間失格》......
其實是很多點,不過太晚了就隨便寫一下了,鮮活在於情感的真摯合理,於是相應的體現在行為上,情感跟行為一致、跟身份一致,這大概得是最基本的;
然後我很喜歡那些諷刺寫得辛辣的作家,這些人往往能把情緒的彆扭處刻畫出來,這是能「活人」的地方。
就這樣就這樣。
人物必要善惡分明行事有別矛盾深刻佛經聖經以及美麗新世界等經典
同一個人在不同的事件中有不同的反饋,這是需要劇情和角色反應共同組建的,比如說戀愛題材中想要表達女方的變化,則是從她的快樂和步伐下手,再輔環境和事件她們就能讓人產生共鳴
例如《喋喋喃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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