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孩子的名義買房,父母出首付,孩子還貸款,父母住在這個房子養老,孩子被父母要求寫借條是什麼感受。?

由於父母年紀大了,無法貸款買房,所以女兒的名義來買。父母出了一半房款作為首付,女兒還款。這個房子由父母住,並且沒有讓父母搬出的計劃,就是在這個房子養老了。可是突然一天爸爸要求女兒給他寫借條,女兒心裡很難接受。女兒並非獨生女還有一個哥哥。自從借條事件出來以後,我(女兒)的心裡一直無法接受。請問我這種想法正常嗎。

這裡還有一個梗,當初決定父母出一部分的時候我老公是打算寫借條的,我爸爸和我老公因為這個還發生了一次比較大的衝突,歸因就是覺得一家人怎麼能寫借條呢?

可是後來買了房子,他們住進來了,突然要讓女兒來寫了。這算什麼事呢


說到感受,覺得情感被傷害是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在子女的角度來說,父母之愛應該是無私的,子女與父母的羈絆來自血脈,要用一種契約來擠占原來的血緣關係,這會同樣損害子女對父母的依戀感。最直接的情感反應就是屬於自己的東西被拿走了,覺得不安,恐懼。但是,站在父母的角度來說,排除偏心和吝嗇的要素,依然是可以理解的。膝下子女不止一個,太無私的行為會不會導致更大的家庭矛盾?兩個子女間的關係該如何相處?父母的身體在衰老,正在逐漸被社會協作體系所遺忘,這種孤獨感也會導致強烈的不安。房產已經寫上了子女的名字,那用什麼方式來維持自己安心的環境?如何讓自己還能感覺到這現在還是屬於自己的領地?從貧乏社會成長起來的老一輩對物權的佔有慾比我們強烈得多,只有明確的物權才可以讓他們安心。從老人們的行為可以看出他們自己都低估了這種融入骨髓的不安會對自己造成的影響,認為面子和親情能夠與之對抗,但隨著環境壓力的加劇(可能來自自己的不安,其他子女的埋怨或者同齡朋友的遭遇等),他們開始妥協了。其實題主遠不用把這個問題看得太嚴重,畢竟少了那一半錢,要獨自支付一套房產還是很難的,房產證也是自己的名字,在這個契約關係中自己依然是強勢一方,可以有能力在新的關係平衡中散發更多的善意,隨著關係的重新穩定,一切問題好解決。


第一感覺,非常非常受傷。雖然住在爸爸家,但是花心思在媽媽的身上要多的多,因為當年是是父親背叛了她,還打了她,小時候就對自己說今後對她好一點。

我是單親家庭,隨父。買房是父親提出,父親拿了錢沒說,問母親意見後 母親要求打欠條(當年父親離婚後100平+新房給我,錢給母親,但是後來在我不同意的情況下她以非常低廉的價格賣掉了,婆婆爺爺親戚都很生氣,我還要幫媽媽在親戚面前說好話,表示我不怪她。

母親今後要跟我住一起。

既然說了就打吧,讓她多點安全感,理解她這些年一二婚失敗的傷痛,他的親姐弟待她也不真,媽媽打電話給我總是負能量很多,經常經常安慰她。考研時每隔幾天都要花1個小時打電話,寶寶心裡苦,但寶寶不說。

對我的好處就是,那麼打欠條消除自己的依賴感,我也能對自己人生負責。

總結,心理過程就是感覺非常受傷,明明我的房我不同意賣,你還是以1/7-10的價格賣了,錢存銀行!多年!如今我用我的錢,我還要打欠條!這是什麼道理!我對你那麼好,經常給你買我都捨不得經常吃的三隻松鼠,好吧 用你給我的錢-_-#。還經常安慰你,聽各種生活瑣事。然後畢業季這麼忙還要過英語等級考試,還要抓緊時間考研,你一個電話完全讓我心碎。氣得睡不著。本來12點前隨便秒睡,現在3點50。

發泄完了~,生活還是要過的,還是不要太極端了,打就打哇,反正四五年後月薪就差不多上萬了。還咯,不過還是要謝謝父親因為愧疚多年無私的付出,讓我逐漸欽佩他了。

明天規培面試,加油吧!我。


難道是為了將來規避遺產稅?


主要讓哥哥嫂子無話可說吧?畢竟不是獨生子女。古語云親兄弟 明算帳,父母這樣做也無可厚非,儘管有些生硬,但還是要理解。


可以寫啊,順便寫份租賃合同,每個月住應該要租金的吧?什麼?父母不給?那讓哥哥給一半也是可以接受的


寫個贈予協議吧,拉上哥哥當見證。對著鏡頭念一遍,然後大家簽字畫押。。

講道理,借條是誇張了點,畢竟要住房子,要接受女兒的贍養。如果是基於養老基礎上的贈予,那還能接受啊。


既然要寫借條就算清楚,借條可以寫,父母住了每個月給房租。


房產所有權在法律上是女兒的。

但實際上是父母與女兒各出資一半,

也就是說父母希望收回那一半的房產權,

大概是父母希望這份財產在百年後再分配給你或者你哥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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