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搶別人女朋友的男生和同時和很多女生曖昧的男生哪個更不是東西?
哎,怎麼說呢。
那個搶別人女朋友的男生髮現該女子的男友不是個東西,而自己又是真心喜歡該女子,不想看她進火坑。
而那個喜歡跟很多女生曖昧的人,他只是患有絕症,沒有多久的生命了。並不是曖昧的想和聊天的人發生關係;只是沒有朋友,想和最後親近的和一些人聊天而已。
這兩個人怎麼去評判他們誰更過分呢。
主要還是看每個人的起念和實際行動來給他們「定罪」。
非要說個人感覺還是濫情的更過分吧。畢竟搶人家女友是一個願搶一個願被搶,事情才能成吶。不是流行那句那啥配啥,天長地久。
相比之下,我覺得曖昧的男生更不好。挖牆腳只能說明,你比原男友更有魅力,而且他們的感情本來就不牢靠,只不過正巧是你挖了。挖到手好好珍惜我覺得問題不大。
至於跟很多女生曖昧的,我覺得不專一這事問題有點大。
首先,喜歡搶別人的女朋友的男生,要先弄明白他是真的喜歡搶,還是只是恰好吸引他的女生是別人的女朋友,畢竟被別人吸引,這件事是不受自己控制的。況且在女生結婚前,其實每個男生都是有機會的,如果他能夠搶走,說明他身上還是有那個女生的男朋友沒有的魅力。
和很多女生曖昧,這個在我看來是不太道德的,曖昧就意味著已經讓女生知道他對自己是有一點好感的,那這樣的話,女生很容易也會給這個男生回應,那這個男生如果沒有選擇其中一個,並且還是一直和很多女生曖昧,他就是把所有的女生都變成了自己的備胎,這個做法是非常不道德的。如果只是和很多女生做朋友,然後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歡的一個女生,然後和他建立了關係,同時和別的女生保持一點距離,只停留在普通朋友的關係,這個是正確的,也沒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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