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如果一個人去了另外一個國家生活有了時差 按照之前的習慣每天都熬夜 但生活一段時間之後肯定不算 那對熬夜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如果每天都是半夜睡中午起或者早起(指睡眠時間較少但白天無困意)對身體有害嗎?這個結論能不能套用在飲食等各種生活習慣上?
我覺得熬夜沒有定義,
亦或者每個人的定義都不一樣,
我母親的定義是超過11點算熬夜,
我不這麼認為;
關於第二個問題我覺得因人而異,
確實跟體質有關,
建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來平衡利弊;
最後的回答是不能。
我覺得這得跟你的身體機能協調,在中國23點以後睡覺就是熬夜
該睡覺的時候不睡覺便是熬夜
應該是長時間的工作學習或娛樂不間斷,對身心造成嚴重傷害的行為。有一批人是生活在夜裡的,睡眠足夠加上行動規律怎麼能叫做熬夜
作死
……七月份我每天都是晚上十點半入睡早上八點起床不化妝只護膚,不吃辣不喝冷水不吃甜食三餐按時吃,那一個月我感覺自己是這二十年來人生的巔峰,每天的心情特別飽滿,特別幸福,八月份我因為一款遊戲天天通宵,整個人先不說面部有什麼改變,我整個人精神特別不好,食慾不好,頭經常性疼痛,有時候從床上坐起來或者起身都會空白一會兒,甚至有幾次站起身失敗直接摔倒,真的,你不嘗試一次你永遠不知道規律生活是一件多麼讓人幸福的一件事!
熬夜的定義不是就在字面上嗎?
熬,煎熬,慢熬,熬時間,熬身體。
夜,夜晚。
夜晚,身體睏乏,拖著不睡,就是熬夜。
夜晚,精力充沛,怡然自得,那叫夜生活。
歸納:是否熬夜,就是你身體是否感覺不舒服的問題,因人而異。
愛惜身體,注意它的感受,它才會健康。
精力充沛,身體狀態好就行了,糾結那些幹什麼。
對於熬夜的確切定義我不知道,
就好像不知道怎麼能算「早」一樣。
不過我的觀點是 熬夜可以,但要保證休息。
如果又熬夜,第二天還又強行工作學習。。。我稱之為 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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