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說呢,這個問題肯定看你自己啊。
你其實自己心裡已經有了一個答案,當你選擇另一個答案而又被自己否定的時候,你就已經有了答案。
首先,就我本人而言,我是覺得不妥的。
從某種意義上,這就是第三者行為,而且是你已知對方有女朋友,還去聊撩,就是主動三的行為,沒有法律制止你這麼做,但是道德有。
但是,如果你非要去的話,我也可以給你安慰自己的借口,就是別說還是男女朋友了,就算結了婚也還能離婚呢,《歡樂頌》里的曲筱筱說得好(說啥我忘了大概意思就是沒有結婚前都可以追求吧)。
但是,我還是勸你,天涯何處無芳草,不要在這顆歪脖子樹上弔死,他如果會因為你放棄自己女朋友,有朝一日也會為了別的更好的女孩拋棄你的。
※三十歲還找不到女朋友,生活是不是很失敗?
※有女朋友是一種什麼感覺呢?
※請問割了雙眼皮的你會跟你的男/女朋友講嗎?你們現在如何了?
※有一個不讓發表情包的女朋友是什麼體驗?
※女朋友不願意結婚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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