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報復一個故意傷害你的人?
在不違法的情況,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去他大爺的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相信我,報復的快感真的是讓人身心愉悅。
我覺得用報復來形容不恰當,應該用回饋。
說一說我的故事吧
先說好,聖母請離開,雖然我曾經做的事不是正確的
OK說回正題初中的時候和朋友走回家,我們家距離學校有一段距離,大概一公里吧。走在路上無聊就和朋友吹牛B啥的,突然看到個女生走過,是我以前的小學同學PS:這女生很傳奇,小學成績很好,初一也很好,初二上冊就開始下降,一個學期不到就從班裡前10降到全年級倒數,身邊的混混朋友也多了起來
我朋友不知道抽什麼風,就當著她的面和我說「她不是那個很爛仔的女的啊?」,結果就被她聽到了,立馬放狠話「星期五你們兩個不要讓我在校門口看到」。
星期五,放學比較晚,出校門的時候就瞧見了一群人聚集在校門口不遠處,大概三四十來人。說實話手心冒汗,後來我發小也從校門口出來了,上來和我打招呼,我就告訴他離我們兩個遠點,看見前面那幫人沒有,來打我們的。發小還算聰明,趕緊溜了。
你以為是去找老師嗎,我也以為。
校門口離那幫人大概一百米,我們兩個對視了一眼知道逃不掉了,就走出去了,心一橫大不了就和他們打起來,撐一下校領導就出來了。結果走到那群人的位置的時候
我餘光看到我朋友突然往後倒飛……是的,倒飛。領子被扯著丟了出去,丟到個花圃里把花圃都砸塌了,如何一群人就上去了…剩下十來個怒目圓睜的看著我,也不見動手,如何我就走了……
意識到就這麼走了瞞不仗義的,就在前面等我朋友被打完……鼻青臉腫的回來我整個人都懵了,後來我發小和我說了我才知道,他走了之後馬上去借了一部手機,打電話給我們的一個朋友,好像也是和堵我們那幫人一起混的。在我們從校門走到那幫人的幾分鐘內協商好了,只打一個。很慶幸我沒被選到,最後也不了了之了。
你以為就這麼完了嗎?
升初三了,有一次升旗結束後我有個同班同學突然來找我,說有人找我有事,就把我往操場外邊帶,最後看到個人,媽的不就是之前想打我的其中之一嗎。那人和我說,以後每個月要給他一百塊保護費,不然初三可能沒法安心度過。那時候我外宿,爸媽初一就離婚了早不在身邊了,一個月寄給我的錢交了房租就沒剩多少了。雖然給得起,但是我不想給,心想著怎麼說也是個初三學生了,在學校里也算最老的了,說給就給豈不是沒有排面?然後就沒給
有一天回家,那時是二十幾號吧忘記了,突然一群人衝上來攔住我把我扯到一個角落,搜身完拿走我口袋裡的百來塊,還踢了一腳肚子,疼得我躺在地上起不來,那時候眼都紅了。
用屁股想都知道是誰幹的,捂著肚子回家說實在話真不好受。
後來的一周,醞釀我的復仇大計。
再後來一周,我在他回家的路上蹲了一周。
PS:他家和我家不在一個方向,他回家要經過一條叫「嗎嘍山」的小路,就是那種很爛的泥路。
那條小路大概有幾百米長吧,隔段距離就有根電線杆,電線杆上有暗暗的路燈。
那一周,我穿著黑色褲子黑色鞋黑色衛衣就差沒戴黑色頭套了,就躲在電線杆後面,觀察了他一周。很不巧的都碰到他和人一起回家,最後終於等到他自己一個人回家,我想也沒想,衝上去照著後腦勺就是一板磚,然後轉身就走。
然後聽說是有人路過,看到他躺在地上然後就叫了救護車,一個月後才見回學校,我一打聽,輕微腦震蕩了,之後學校就開始抓是誰幹的這事,最後沒抓到也就不了了之了。
故事說完了說回正事,如果是涉及違法犯罪,比如像我說的這事一樣,那就不要做,因為如果當年我下手重了,賠錢是小萬一死掉了那這事就大了。
如果只是說,平常生活中的衝突,然後你無法忍受,想要報復,那請做好釀成大錯的準備,因為你報復了他,他不服氣又會報復你,一來二去的輪那麼幾輪就成大事了。
如果真要報復,那希望你有輕有重,不過分行事,如果他對你造成的傷害不足以構成違法犯罪,那麼你也不要跨越雷區,同時記住,不管怎麼做,都不要讓人知道。
我不懂世界上有沒有完美的犯罪,但是我知道天網恢恢的道理。
所以,與其研究如何報復,不如把事情放在心裡,做好眼前的事,說不定若干年後,在你面前面試的無業游民,就是他。
如果可以,一次性把受到的傷害以大於一倍的程度還回去,如果不可以,就分多次還回去。總之就是人若犯我,就讓你後悔。個人認為這個跟平日里寬容善良沒有任何矛盾。只要不是故意傷害我,我都不會追究的那種。
看似不那麼故意的故意傷害他
16歲的時候,私立學校讀高中,班主任就是學校女老闆,一個很胖的女的,極度反對早戀,她自己結婚一個月離婚了。上課玩手機的時候被發現,手機被繳,那時候是諾基亞滑蓋手機,沒有密碼就能解鎖。
你們想的沒有錯。班主任拿走了我的手機以後就開始翻我簡訊內容。當時跟隔壁班的一個男生經常聊天但是只是同學而已。
班主任打電話給我的父母,說我早戀。並且再也不讓我使用手機。好去移動營業廳把我所有的通訊記錄拉了出來。那時候用的不是實名制的號碼。讓我停學,被父母帶回家。
等我重返學校以後,處於叛逆期的我跟這個男同學確立戀愛關係。很遺憾,在一次平安夜夜自修下課後一起吃蘋果,被抓,並沒有干別的事情,只是一起吃蘋果。讓我爸媽大晚上高速兩個小時從異地趕來。班主任直接把我拖倒在地。之後壓著我的學籍不讓我轉學。還有一系列各種事情。
後來才知道,同班同學一些父母給她送了錢,所以被格外照顧。
十年前的事情,想起來還是久久不能釋懷,想過報復,卻無能為力。轉學以後考上大學。而她們的私立學校考上大學的人很少。安慰自己這也算為自己出了一口氣。
我並不否認自己也有錯。只是覺得身為一個班主任,上交手機可以,但是窺探隱私並且放大事情,錯誤引導父母對我造成誤會,對於當時只有16歲的我,真的很氣憤。有些事情雖然過去了,但是不會原諒,就只是算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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