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愛他,選擇了一個離婚有女兒的男人結婚,但是現在我真的好苦惱。?
老公已經和我結婚了,卻每個月還著五千多的車貸,車子是老公的名字,車卻被他前妻開著,他前妻是成都本地人,家庭條件好,房子有很多套,就是蠻橫霸道,不講理那種人,我老公前妻比他大11歲,他說以前和她結婚的時候,自己太年輕了,不懂事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我也是和老公耍朋友以後才知道這個事情的,最初他沒有向我坦白。我內心是不接受這個事實的,但是那個時候和老公已經有感情了。我也不能怎麼辦!
現在我們的家庭並不富裕,除了給車貸以外,每個月還要給她女兒兩千元的生活費。給了這些費用,我們自己過日子都是緊緊巴巴的了,我們自己還要給房貸,沒有多餘的錢,有時候甚至還不夠錢來負擔這些,我該怎麼辦?法院已經受理了,法院調解的結果是,他前妻答應五月一號之前將車子還回來,可是沒有兌現承諾,然後法院就要強制執行。現在已經過去一個月了,我不知道還要等多久
離開他吧,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什麼愛啊情啊,你和他談錢你試試。我離婚後的生活比離婚前強一百倍
女孩,你太傻了,你在結婚前應該讓這個男人必須把和前妻的所有有關的事項清楚了來,包括經濟,孩子。。。才能選擇是否嫁給她!
男人那麼多為何非他不可,有了你們的孩子之後打算怎麼去生活,這樣一個物質的社會不是有情就可以飲水飽的,即便現在的你可以,以後也必定被現實打敗!何必為難自己!
把車還回來就可以了,和法院還有前妻協調吧。他也不想日子過成這樣,女兒每月兩千按我理解是給到成年18歲,也不是一輩子的,如果負擔兩千覺得還OK的話,建議還是堅持啊。你就當他月薪少了兩千唄,你愛的人工資低了一點你不至於不愛他呀對吧。
如果你的老公態度堅決,跟前妻斷乾淨,我覺得還是可以繼續在一起的,女兒是他的責任,他要供養是應該的,只要他站在你這邊就行
能在一起就好好珍惜,窮的話就好好想想怎麼掙錢。法院判了,就去把車子要回來。要不回來,也別撕,畢竟那邊有女兒。兩個人的日子兩個人過,最好別老提他前妻怎麼怎麼了
既然訴訟成功了,就會有交代,不執行也能繼續訴訟,我感覺這對你們小兩口是個劫,如果過了,我感覺你老公會重新拾回自信的,對你來說感覺也是個揚眉吐氣的時刻,不用焦慮,這對你們的感情也有磨練的意義,如果渡過了,真的就是一輩子的愛情了,很美好的。就算失敗了,你也看清了人事,雖然清醒痛苦,但是也是人生啊。最後還是祝願你們能渡過難關,加油(? ??_??)?
法律該執行的法律執行。
你對象應該做的讓你對象去做。
只要你們兩個人現在是在實在過日子就好,都會過去。
如果兩個人相處不能給你帶來本質上的提升和發展,那就是失敗的。這個提升和發展不僅僅是物質生活,也有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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