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償還了債務並且借款人把借條撕了,現在又來追債,怎麼辦?

2016年借的款,2018年已經償還,還把借條撕了,現在借款人又來要錢,還當眾辱罵,她說她有證據,但是讓她走法律程序,她又不走,還用語音威脅,怎麼辦呢?


這已經是人身攻擊了,侮辱人格和損毀名譽,你可以去法院起訴,至於說追債,那需要他提供證據,這是兩件事,都可以通過法律來解決。


如果對您的正常生活有影響,您可以直接報警處理。對於構成尋釁滋事或敲詐勒索的,按照相應的罪名進行報案,由公安機關酌情處理。

另外建議您保存好相應還款記錄,例如銀行轉賬憑據等證據,對方再來討債,你可以要求他去法院起訴。


錢已經還了,借條也撕了,再來就屬於找事情了,當然前提是你們確實兩清了。如果這樣你完全可以報警啊


建議將她辱罵你的語言進行錄音,再報警,若警察不處理,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侮辱誹謗罪。


可以直接報警。不過還是提醒一下,還錢之後應該讓出借人寫收據,而不是撕借條,撕借條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你根本不理她。求她拿證據啊。


報警處理(不要說警察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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