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正當防衛殺了一個人之後,被害人家屬以你實施故意殺人罪為由起訴你,而你又沒有證據,是否你也要死刑?


既然是被認定為正當防衛,然後呢,你又沒有證據,那又怎麼樣證明你是正當防衛?自己給自己搞了個邏輯死循環,哈哈。跳不出這個死循環,下面的問題就回答不了。

正當防衛當然是不負法律責任的,然而沒有證據是認定不了正當防衛的,那麼你的正當防衛證書是哪來的?淘寶上選的?

哦,你自己認定的正當防衛啊?也行,你都能自己認定自己正當防衛,也順帶認定自己殺人無責就成,何必糾結證據有沒有這種小事情呢?

卸腰


是有可能的。如果殺人證據確鑿,正當防衛屬於被告的責任阻卻事由,應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舉證不能那就是一個故意殺人的案子。

首先刑事案件死者家屬是不能起訴的,是公安機關經過調查之後移交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這就意味著公安機關已經經過詳細調查並收集了所有可以收集的證據,如果這個時候還找不到你正當防衛的證據,我們可以想像一下是個什麼情況:

某天你路過一個沒有監控也沒有人的地方,突然對面來了一個人,經過你身邊時突然拔出槍來要向你射擊,你情急之下立刻奪槍將其打死。警察調查後發現,手槍上只有你的指紋,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槍是死者帶來的,沒有目擊者,你身上沒有扭打和被傷害的痕迹。你覺得法官會相信你是正當防衛嗎?


其實還是有證據的,比如口供。你對方是故意殺你,對方的殺人動機是什麼?你說人家殺你,殺人動機是什麼?(當然不能依據口供定案)。整個案件的過程在你的視角是怎麼樣的?現場有什麼證據來還原整個事情,有哪些證據,整個事件合不合邏輯。一個案件最後要定性是要證據確實充分,排除合理懷疑的。你說你是正當防衛,如果屬實一定有痕迹有證據來證明,就算夠不上證據的標準,那也對檢方的證明有更高的要求。因為對方肯定不可能外面無缺的證明你殺人的,必然有漏洞。

再有,現在死刑很難了,你這種不是手段特別惡劣的,也夠不上死刑,十年以上而已。


首先,被害人家屬是沒有權利提起刑事訴訟的,對於你的案件,唯一能決定以正當防衛還是蓄意謀殺起訴的只有公訴人,也就是檢察院。如果說,這個案子本身證據很清晰,足以證明你是正當防衛(比如崑山龍哥),你不用擔心公訴人會起訴你。如果說能找到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你有正當防衛的必要,那麼也許就要你的辯護人替你想辦法了。退一萬步來講,就算你倒霉到家了,怎麼也沒法證明自己正當防衛,按照現在寬緩的刑事政策,只要你不是手段(分屍),動機(殺妻騙保),後果(連殺十幾人)特別惡劣,百分之九十九都不會判你死刑的。


不要從自己的角度想問題……首先殺人這種事情是公訴案件,那也就是在檢察院眼裡你要麼是正當防衛,要麼是殺人,不會出現明明是正當防衛但是又沒有正當防衛的證據。

應該是,你覺得你是正當防衛,檢察院認為你是殺人,而且你又拿不出你是正當防衛的證據。

這……

說白了也就是檢察院有充足的證據表明你殺了一個人,但是你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你是正當防衛?

你就是行兇殺人被抓起來,而且人證物證俱在,然後你大喊:「我是正當防衛,但是我沒有證據」

在司法實踐中,有很多情況下是以客觀行為推主觀心理的。比如你主動持刀打一個人,第一刀捅心,第二刀刺肺,第三刀封喉。那就是故意殺人,即使你說你就是拿刀劃兩刀讓人流點血教訓教訓,沒想殺了他,即使你的確也是這麼想的。這都沒有用。

當然舉的例子不是很嚴謹

總之那句話,說話是要講證據的。如果自己的主張和證據都是不相關的甚至相矛盾的,指望誰信呢?


這個問題沒有搞明白主體。

正當防衛的確認不在自己,在公安機關或檢察院。如果公安機關或檢察院確認正當防衛之後,那麼證據是在公安機關保存。因此調用卷宗就在調用證據。也就是自己收集的證據在公訴案件中效力待定。此案屬於公訴案件。甚至證據充分公安機關可以直接認定的案件。

如果對方家屬起訴,也就是要推翻案件。將正當防衛案件變更為故意殺人罪。顯然不大可能。


立案起訴是公安和檢察院的事情,跟家屬沒有關係哦

家屬最多就是控告一下咯……

最後,證據也是他們收集的……

當然了,判決是否是死刑,是法院的問題……別想太多了~


如果你誤殺人以後馬上去報案那對你比較有利。

並不是殺了人都會判死刑,故意殺人罪要有殺人故意。

從頭分析,如果你沒有辦法證明你是正當防衛,傾向於過失殺人,不能說你殺了人就是故意殺人,如果證明你是正當防衛,也可能存在防衛過當的情形。

我建議出了事先去報案,把事實出來,然後公安機關會立案,進行進一步調查,再決定是否交給檢察院起訴。如果是死者家人直接報案對你很不利。


公訴案件,警察會幫你收集證據

你不相信警察,還可以請個牛逼的律師幫你收集

如果這麼多專業的人幫你,都搜集不到證據,那你的正當防衛怕是正當不起來了


這不是自訴案件啊

除非被害人家屬能證明司法機關不作為

否則案子都立不上


不會。公訴案例證據公安取證


公訴案件和起訴沒有關係,其實和你關係也不大了。

當然,要好好配合警察叔叔哦。


首先故意殺人罪一般也不會被判處死刑,其次正當防衛是很專業的法律知識,建議您委託律師提供辯護。


我覺得那被反殺的渣渣怕不是在法院有後台呀!正當防衛了還要判我的刑,這樣只怕是法律報護行兇者,而限制受害者,那誰還敢信法?對於那些行兇的人他們本來就是無視法律了的,那哪來法律來約束那些企圖行兇的人?這就算是放縱他們!我還是覺得這渣渣後面有後台!唉,法不夠嚴,天下永不太平!(只是希望那些老百姓們能真正平安幸福,受更好的法律保護)


傷口,搏鬥痕迹作案動機場地等等,要判斷是故意殺人還是防衛多多少少有證據的。如果真的如你所說沒有一點證據那真正故意殺人的是不是也以正當防衛為理由逃避法律呢?


糾正一點,被害人家屬沒有權利起訴你。因為故意殺人案件是公訴案件,只能由檢察機關起訴。


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輿論的導向性佔優


首先請你去認真研究下正當防衛的界定標準,然後你還是能跑就跑吧!


現在都不敢防衛了,即便有個人拿著刀衝進你家,反擊也成了過當了,我想問問,那麼狹小的空間,難道不反擊我等死嗎?


主觀上的正當防衛,可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正當防衛,法律上的正當防衛很嚴格,我國判成正當防衛的例子很少。更何況沒有證據自證,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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