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傑出人才十項證據—商業價值篇
06-29
枯燥乏味的內容終於要終結,雖然枯燥乏味,但內容是實在的乾貨,往往很多申請者對於自己不夠自信或過於自信,不知道什麼樣的標準算是傑出人才。對於傑出人才有諸多的解釋和論證方案,但萬變不離其宗,一個傑出人才不能夠拿出諾貝爾獎等重大獎項的就必須要滿足十條標準三項以上。所以計劃申請美國傑出人才的申請者請仔細看一下這十篇文章。言歸正傳,400來個字結束十項證據標準最後一項。
藝術表演取得商業上的成功
這一條業主要針對藝術家,是表演藝術家。如果你的藝術表演、音像藝術製品有很好的票房或銷售,就可以主張藝術表演獲得商業上的成功。
此項標準重在銷售量和票房,這兩項是衡量是否在藝術表演上獲得商業成功的重要指標。因此,例如僅僅是錄製和發行了音樂作品,或在劇場表演過,或拍攝了影視作品是不足以能夠達到標準的,該類證據必須提供銷量或票房數據,以證明申請受益人獲得了商業上的成功,進而證明你具備傑出專業能力和廣受業界認可,獲得良好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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