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或者前女友在分手以後是否可以做朋友?
有了現任,但是和前任只做朋友,是否合適呢?
個人觀點:只要是前任都是相互比較了解對方的,因為現在這個社會真心朋友很難交,可以和前任做個好朋友!僅此而已,不知我的想法會不會有點天真
很多朋友覺得這個話題早就過時了,不過在我看來,在如今的這個社會,分手率乃至離婚率都是很高的,大多數人談過的戀愛至少可能在3場以上,每個人身邊都充斥著前任的影子,最近收到的回答我每個都仔細看過,每個人的想法都是獨立的不一樣的,或許這個問題壓根就沒有答案,一切都在於自己如何看待,如何去對待。
想挽回的可以進來看一下
小友說:你是否知道那個曾經朝思暮想,和自己耳廝鬢摩的前任,如今過得可還好?有的人提起前任,會由衷地說一句,ta真的很好,只是我們不再合適了。有的人會咬牙切齒,任何前任的消息都會激起心中的怒意。還有一些人,他們分手後再見亦是朋友,成為我們許多人眼中的不可思議。
而最容易被人們當做談資的,莫過於分手後依舊是朋友的明星們。例如林心如和林志穎,如今各自有著攜手生活的愛人,但見面還能坐在一起談笑;王菲和李亞鵬,曾經以夫妻名義發起嫣然天使基金,如今再次相聚,已是朋友,卻也還是朋友。從情人的親密走向朋友的親密,為什麼有的人分手後,可以如此坦然面對彼此呢?
最近,有朋友經歷了一場漫長的分手。在萌生念頭,保持界限,左右搖擺、做伴侶諮詢、冷卻思考等階段過去後,終於下定決心 say goodbye。昨晚卻突然跑來問我:
「分手我們還能做朋友,是不是說明沒愛過?」
我一拍大腿:想啥呢,當然不是。
一段親密關係破裂有多痛,也許經歷過才懂。它可能影響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輕則買醉發酒瘋、變身工作狂,重則上不了班、睡不了覺、吃不下飯,甚至物質成癮、辭職休學、留下創傷……
友心人的舊文《我放不下這場愛,是因為我被戳中了痛處》中曾說過:心理學者 Arthur Aron 及其同事發現,當人們進入一段親密關係,二人的「自我」會相互交織。
換句話說,我們開始把戀愛對象當做自己的一部分——把自己的特質與伴侶的特質,自己的記憶和伴侶的記憶,自己的身份與伴侶的身份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兩種自我的這種重疊可以是一段戀愛關係中很好的一部分。不過這也同時意味著,當這段關係不幸結束了,失去戀愛伴侶時也會導致自我的喪失。
可想而知,在這種腦子「不太清醒」的情況下,我們很可能想要繼續和前任做朋友,或是約定了友好如昨日,但是,在分手後的數周至數月間,人們會在「心理彈性(Resilience,又稱復原力)」的幫助下慢慢好起來,這是一系列能幫助我們每個人在遭受重大壓力和危險後較好處理、儘快恢復的特質和能力,幫我們找回獨立的自我,向前看。我們會逐漸放下對上段感情的依賴,不會繼續深陷負面想法。
戀愛確實會提高大腦某處的快樂閾值,但這過程並非不可逆的,就像習慣了大魚大肉的刺激,忽然回到清湯掛麵的日子,一開始可能會渾身不舒服,但久而久之,也沒什麼敵得過時間。再加上還有大腦自然的遺忘過程輔助,再美好的細節也會隨著時間流逝黯淡下去。十年過後,不痛不癢。
除本身特質之外,要問為什麼沒能和 ex 成為朋友,還可以有很多原因,我給你數數:
① 不在一個世界。相愛前本來就不在一個圈子,也沒有趁著親密關係發展出共同圈子,或是分開後去了不同的圈子,沒有強聯結的熟人交集。
② 見不得別人好。口頭祝對方幸福,但好像對方離開我過得不好更讓我暗自高興呢,科科。
③ 我心已死,別來煩擾。
④ 人渣!!!我見一次打一次,還朋友呢!
⑤ 對不起,我太忙了。我就是因為沒時間和前任談戀愛才分手的,更別說和前任交朋友了……
⑥ 這還需要理由么?有句話說得好,手機不夠好玩嗎,愛好不夠多嗎,沒事談什麼戀愛?同樣道理,朋友不夠多嗎,現任不夠好嗎,和 ex 做什麼朋友?
綜上所述,分手後做不成朋友,大多數時候是因為,我不想唄。
但是,朋友們,別忘了這篇文章是幫那些和前任保持良好關係的人找找「科學原因」的。既然很多人分手後都「沒必要」繼續做朋友,我們就再來看看那些「有必要」的是怎樣的。
最近,奧克蘭大學的兩位研究者 Justin Mogilski 和 Lisa Welling 找了五百多人給「什麼會讓分手後的兩人想要繼續做朋友?」這個問題的條目打分,條目里包括 153 個可能會這樣做的原因。
注意,這裡的被試都是很直的直人,而且起碼都分過一回手。心理學家順便還測試了他們的陰暗人格特質,包括體驗負面情緒的傾向、對人敵意(攻擊性和傲慢)、感覺尋求傾向(找新鮮感和刺激)的程度。
經分析,分手後保持朋友關係的原因可概括成7個分類:
1. 「這段關係讓我成為了更好的人。」
——信賴與緬懷
分手不一定會讓彼此面目可憎,也許對方還是你心目中那個可靠、耐心、懂得傾聽的人。畢竟相處久了,比任何人都了解你,在關鍵時刻也能給你建議指條路。或是你們價值觀和愛好相仿,力撐彼此的理想,哪怕失卻唯一,也難得相知一場。
這也是被試們選出來最重要的因素。
2. 「我留著有用啊~」
——現實中的好處
傳說中某些前任很有錢,出手闊綽,還會帶你出入上流社會場合。有人可能會想,儘管失去了這條大魚,但能釣上同個池塘的其他大魚也不錯。就算沒那麼多錢,也可能有其他「剩餘價值」,譬如肯幫你修電器、拉人脈,給生活和職場帶來便利。
還有些前任看著就像潛力股,前途光明,你準備暗中觀察,興許有天能派上用場。總之,這個世界是屬於心機boy/girl的嘛,btw,外傾性和敵意程度更高的孩子越覺得現實利益很重要。儘管這一點整體上是被試們覺得最無關的因素,但看看也挺漲姿勢的。
3. 「沒有得你的允許我也會愛下去」
——吸引力持續在線
分手後總有人不願眼睜睜看著對方從自己的生命里徹底消失,沒事就刷一波存在感,想挽回也罷,還試圖惹對方的新伴侶吃醋,真是痴心不改呢。網路上各個版本的《複合指南》也可謂道行高深,在此敬那些執行力 MAX 的前任!當然也有愛逞強的,明明沒有翻篇,卻要裝作若無其事,假大方。面子是掛住了,這種朋友關係,卻似乎越體驗越傷心。
4. 「都一起創業養孩子了,哪能說斷就斷」
——後代撫養及共同資源
如果讓你們分不開的是孩子和事業,那還算值得慶幸,但也有人是共同背負債務的。另外還有一小撮人選擇「婚後同居」甚至「隱瞞離婚」,聲稱是為了給孩子更好的成長環境而在一起,實際原因卻不一定是這樣。
5. 「不愛更坦然」
——吸引力下架了
港真,假如你已經由內而外地放下了這段愛,也確實沒什麼好絕交的。不管是剛在一起沒幾天就分手,還是本來就只打算蜻蜓點水試一試,還是性吸引為 0 沒啥超越友情的衝動了,反正「不愛就不痛」,不痛也就可以坦然相處了嘛。
6. 「分個手,總不見得拆了社交圈吧?」
——維持原有社會關係
「我們有很多共同朋友,不可能每次特地單獨約呀,也不想出來讓其他朋友尷尬不好做。」還記得《老友記》里 Ross 的妻子要求她和 Rachel 絕交嗎?所有朋友都表示這不公平,Rose 和 Rachel 認識那麼多年,而今六人組玩得這麼好,怎麼可能?Rose 雖也下定決心要絕交,但最終的選擇卻仍是和妻子分手(當然不止因為這個原因)。在第十季的結尾,終於和女神 Rachel 重修舊好(嗯,意味深長地一笑)。當然咯,現實中這條原因最經常被用作和前任藕斷絲連或保持友誼的借口,交友需謹慎。
7. 「前任也是有默契的炮友嘛。」
——性需求
雖然不在一起了,可還是想要不時欣賞 ta 優雅的弄皺床單的技巧。你懂的。
大家為啥要點開這篇文章?如果不是你,而是你對象恰好有一個關係密切的前任,那你看到這裡可能就有點方了。
不要方,抱緊我。你可能想知道,那人們分手後真的恢復成單純朋友關係了嗎?
2005年Carl Schneider和David Kenny做過一項針對異性戀群體的有趣研究,比對人們和前任的友情和普通異性純友誼到底有何分別。
結果顯示,兩種關係還是很不同的,ex之間的友情存在更多依戀和浪漫成分,但是整體質量顯著更低。而異性純友誼整體質量更高,也有更多積極品質。所以說,「前任情」確實包含著某種程度的戀戀不捨,並不全是純友誼。
總的來講,分手後保持聯繫,是因為人們還能繼續和ex交換大量資源,比如關愛、社會關係、地位、資訊和利益。另有研究表明,在觀念開放的荷蘭,50%的伴侶離婚後的2-10年間仍然相互往來。
好吧……作為一個基本不和ex保持聯繫的人,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那麼能共情研究者歸類出來的七個理由。另外我還想到了保持友誼的其他「功能」,比如:我ex心理狀況不佳讓人擔心,我要請ex海外代購,我還打算以後結婚請ex們湊一桌展覽呢,ex是我右手總不能剁了吧,等等……
看到這裡,如果你也和某個前任仍然保持聯繫,主要會是因為哪個理由呢?
不管怎麼說,回到開頭的問題,愛沒愛過自己最清楚。分手後是否值得做朋友也是你自己最清楚。在時過境遷後,哪怕淪為一個可刪可不刪,可加可不加的社交網路好友,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反正都已經過去了。
最後,送上一首十年,祝各位讀者最終都和愛的人在一起,也祝全天下所有爛前任,都孤獨且長命百歲吧。
如果你的前任也同意做你的朋友的話,那麼你們當然是可以做朋友了……
所以,只要根據你前任與你能夠達成共同的做朋友的意願,沒人可以阻止你們做朋友……
雖然我個人是不會和前任做朋友的……
我寧願沒朋友,也不要他這種人做朋友……
╮( ̄▽ ̄")╭我可不想繼續被他坑了……
我覺得行的呀,我也很想跟他做朋友,但是他似乎是打算跟我老死不相往來呢
腦闊疼
怎麼說,估么著是家庭原因,我是獨生女,獨到沒有同一個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長到二十歲見過的次數兩隻手能數過來,我從小就孤獨感蠻重的,所以在我跟發小們失去聯繫之後,我越發珍惜每一個出現在我生命里的親近的人
我連朋友都不想失去聯繫,更何況是我這輩子第一次這麼愛過的人
我腦迴路就跟一般人不大一樣,實名反對網上說的什麼「真心愛過的人,做不了朋友」這種話,真心愛過的人,如果做不了戀人的話,在他身邊做一個能偶爾愉快的跟他聊聊天的人,就已經很滿足了
我很喜歡他,但是我也能清晰的認識到我們並不合適,更何況他也已經不喜歡我了,強扭的瓜不甜,我也沒想要複合,更沒想過要攪和他的下一段感情,做什麼糾纏不清的前女友、第三者什麼的
但是講道理,我可以跟每一個無論單身與否的異性不涉及感情的漫天扯皮,為什麼獨獨不能跟我喜歡的這個人聊聊天呢?
唉
我剛剛,又站在現女友的角度,假設了一下如果我男朋友跟他的前任保持友好的朋友關係,偶爾聊天,我會怎麼想
很難受
所以他考慮得可能是對的,老死不相往來是對下一任負責
多讓人絕望,只要我一日還喜歡他,我們就不能聯繫
謝邀
我的答案是不可以的,真的很喜歡的做不了朋友,我跟他星期一分手了,我說還能做朋友嗎,他說做朋友是等著複合嗎,我們不可能了,我們最後擁抱了一下,他刪除了一切我的聯繫方式,為這段感情畫上句號了,有始有終。只不過我不甘心,我還在等他,重蹈覆轍我也等。
不知道,沒試過。在雙方都沒有現任的情況下可以保持朋友的聯繫,這時候的聯繫其實還是有一定的目的和意義在其中的。畢竟在一起開心過,對對方抱有幻想,或許某一天能和好呢。如果兩個人徹底不可能了。這時候的聯繫是為了更好的離開,是一個緩衝的階段。但是,不要單獨見面!!!做網友就可以了,否則你可能會無底線的。
一旦前任有了新的開始,不要再聯繫了,最好連關心都不要有,否則的話,你會傷害到別人!做人要善良,這是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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