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對自己的父母永遠不會像對自己的孩子那樣好?
父母對孩子都是無私的 甚至可以為自己的孩子付出生命 為什麼孩子為父母卻做不到這個地步?
不知道有沒有過這些經歷:
小時候吃到好吃的東西,就會想著可以拿去給爸爸媽媽;
在爸爸媽媽生病的時候,自己著急的手足無措;
如果有蟑螂老鼠之類媽媽害怕的東西,會衝到前面說,我來保護你。
其實在很小的時候,我們是真正的全心全意的愛著我們的父母的——也就是那個時候組成我們整個世界的兩個人。希望去取悅他們,用自己能想到的,擁有的所有東西來表達自己的愛。在路上看到一朵開得漂亮的花,也會想著拿回家給媽媽。而這一點,在那些「懂事的小孩」中有更多的體現。尤其是我們有時候會看到,那些被虐待的小孩子,他們會想著,「爸爸媽媽不愛我,打我,一定是因為我不夠好,我不聽話。」
其實父母對孩子的愛,和孩子對父母的愛,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對比。
大部分父母在擁有自己的孩子的時候,他們的世界是多元的;而小孩子出生的時候,一般來說,是只擁有和養育者之間的聯繫的。一個是要施與保護的一方,一個是需要被保護的一方。
也就是說,父母是有權決定,要不要這個孩子,愛不愛這個孩子的。而孩子,是從出生就愛著父母的。我相信大多數父母在養育孩子的時候,就算再愛孩子,想做什麼還是會去做什麼的。除了少部分因為必要的要帶孩子而實在沒辦法做以外,都會該吃吃該喝喝,該見朋友見朋友,該玩什麼玩什麼。而小孩在某一個時期,他的社會關係是極其單一的,所以他所做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圍繞著父母的。
那小孩子是為什麼慢慢變得,沒那麼傾其全部愛父母的呢?
首先隨著成長,小的世界會越來越開闊,接觸的人也會越來越多。這時候他就沒辦法完全且專一的對待父母這組在他們人生中比重漸漸變少的關係。
之後,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做錯事被父母責打的時候。
基本上來說,到小孩子有足夠強壯的體格前,父母在孩子面前都是絕對的權威。從體格、力量、思維方式上,都是絕對的佔優勢者。也就是說父母要責罵責打孩子,絕對是單方面的情感輸出。那父母在責打孩子的時候,真的都是孩子犯了很嚴重很嚴重的錯誤嗎?
很多人會說,小孩子如何如何不孝,不聽話,叫他做什麼都不聽。說自己多麼多麼努力的撫育小孩,關心小孩。小孩叛逆不聽話,給父母帶來了多麼大的傷害等等。怎麼可能呢?大部分的小孩子搞事,無非就是把別人家的小孩打了,叫你吃胡蘿蔔死活不吃,交班費的時候多要兩塊錢去買零食。這對父母的傷害到底能有多大呢…但是父母們給小孩子心靈上的傷害,很多時候是會影響孩子一生的。並且有些時候,父母責打小孩子,可能就是在外面工作煩得要死,孩子不小心打翻了碗,於是伸手就是一巴掌,一邊念著我在外面這麼辛辛苦苦的養你如何如何的。把孩子當成最好欺負的出氣筒。
如果我們的記憶真的特別好,可以記得從小到大所有的細節,記得父母如何責罵,如何摧殘自己的自尊心的時候,我可能會瞬間懷疑我為什麼要愛這兩個人。
另一點,其實父母對孩子的愛,很大部分來自本能。就是我要確保照顧好我的孩子,不讓他死掉,這樣我的基因才有可能延續下去。第二就是照顧好孩子,讓他盡量成功,這樣不僅可以把自己的基因流傳下去,自己也大概率有個好些的晚年。
在這樣的前提下,父母會無微不至的照顧小孩。等到這個小孩長大了,也會把這種愛傳承下去。這種關係,本來就沒有設定會你想傳遞。因為不久之前,很多人的壽命也僅夠看著自己的下一代成年而已。在極短的壽命中,人類必須保持對下一代高度保護,才可能有機會留下基因。父母子女的關係本來就是向前傳遞的關係,才會達成生物的繁衍,保證這個群體存活。
因為孩子是我唯一的孩子,媽媽還是我哥哥的媽媽。
我哥的孩子出生她出錢出力的照顧,我女出生她買個風扇150坐月子我都給回她。我坐月子買的雞,買了300塊我給了一千塊。
風俗本來就這樣我也不怪她。
以前一直覺得自己可憐,現在有孩子了就想開了,她不是不愛我,是受環境影響更愛兒子。
因為沒有人會不愛自己的孩子。都是後天環境影響出來的執念。還有對未來失去勞動力沒有安全感的功利。
因為子女是被出生的沒有選擇權!而且無私奉獻只不過是小的時候,長大了照樣利益計算
因為人對自己的孩子還抱有期待,期待他/她實現自己的願望,期待他照顧自己,孝順自己。
我覺得不是這樣的
我媽總說她現在對我說的話也許我現在不認同
但是等我生了孩子就會認同她的那些話
因為她也是這麼過來的,可惜外婆已經不在了
珍惜和父母在一起的每一天吧沒有人會比父母對你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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