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生命是人類的本能,還是一種社會的道德?

眾所周知,即使是維持文明秩序的倫理道德,一旦脫離了社會,也難以談起。

而獨獨對生命的敬畏這一點,卻讓我有些懷疑。

對於死亡,我們除了作為旁觀者以外,也許沒有更多的經驗。然而,我們對死亡的和理解和思考,以及由此帶來的恐懼和不安,究竟來源於何處?是否可以理解僅僅為一種對未知事物的自然態度?如果不能,又該如何解釋?


本能吧……我是學生物的,但還算是個理科的專業,對於哲學並沒有深入的研究。

理論上來說,不想死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人也不想死,只是表達的方式更多樣,更抽象,更複雜。但無論怎麼表達,幾乎都帶有令看到的人更不想死的效果。


怎麼講,是一部分人的本能,小部分人的社會壓力,春秋有講人初本善的,也有法家講性惡的,一直沒什麼定論,甚至我一開始覺得是形而上學問題

不過知道有「鏡像神經元」之後,這件事就有定論,在這裡給出我的結論「有鏡像神經元且工作符合其結構要求的(為什麼不說工作正常的,因為學心理學的一般都會知道不存在所謂正常的人以及心理絕對健康的人)人就是天生敬畏生命的人,而這部分神經受到一定損傷或者天生缺失的就是受社會壓迫的甚至根本不敬畏生命的」

看見別人的傷口,血淋淋的看起來開口很大,我們也會疼,這是來自大腦神經的作用,如果是達爾文主義者可以認為這是作為社會動物進化自然選擇的結果,有「感同身受」的人會切切實實感覺到傷害別人的後果,進而不會去主動傷害別人,「所謂人性善」

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是這樣的,有人不會有感同身受的感覺,比如《水形物語》裡面的女主,她可以淡定地拾起掉在地上的手指頭端詳一陣之後裝進自己放午飯的袋子里,還有美劇《Dexter》裡面的Dexter,沉默羔羊漢尼拔,不殺人都不痛快,他們擁有的是反社會人格,也就是「性惡」的,這樣的人擁有更低的疼痛感,並且很諷刺的,往往更具魅力且更容易成功,不敬畏生命的他們只把人命當成小籌碼,和其他東西一樣,有一個小笑話是這樣的:

一個反社會人格的女性在母親的葬禮上面遇見了the one,但是他們在葬禮上聊過之後就匆匆分開了忘了留下聯繫方式,女生之後一直念念不忘,她會怎麼做?

答案:殺了自己的妹妹(因為她覺得可以在母親的葬禮上遇到他多半他跟自己的家庭有什麼關係,說不定可以在妹妹的葬禮上再看到他)

你說這是不道德的嗎?那可不一定,道德實在論,道德存在與否一直沒有定論,而比如洛克的天賦理論,康德的純粹理性,都要假設一個先於人的東西存在,而這又是形而上學範疇


因為未知所以恐懼


我好像記得基因里會攜帶一部分進化結果。對死亡的恐懼是生物的本能。起初可能是因為死了就不能動了?然後又了痛感神經?有了痛感神經就更加畏懼死亡。


瀉藥

以前我也喜歡想這些問題

現在我沒空

因為我要賺好多好多錢


很簡單,世界上只有極少數人想要自殺,而這些人中的80%往往在自殺前一刻會後悔,因為生存是生物本能;而那些不出於食用以攝取足夠營養或其它正當理由的濫殺隨處可見下到熊孩子上至成年人。招致毀滅的不是弱小而是傲慢,人只有在受教育後才會懂得。


不能確切的了解死後

更多的是對於未知的害怕吧


人對生命的敬畏,可能來自宗教與信仰。人在與自然環境搏鬥中慢慢學會尊重與敬畏來自大自然的力量且相信神秘力量的存在,生命也屬於神秘力量中的一種。

如果根據達爾文的進化論,人的生命是沒有過多的意義的,和所有動物一樣,為生存而生存。人只敬畏生存中的強者,或富有的人,或聰明的人。

根據聖經的理論,人的生命是上帝的賜予,是無限寶貴的,是神願捨棄自己的兒子 主耶穌基督來拯救的,因此人無貴賤之分,而是在世界中的不同位置上去試煉去找尋神。

根據佛教的理論,人的生命是輪迴的,今生播種來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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