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紙上談兵之前,筆者打算先吐槽一下義大利人的辦事風格。根據警方公布的證據來看,68年案件根本不存在有力的物證,給梅勒定罪完全靠的是梅勒一大家子人的證言(包括他的兒子、他的嫂子、那幾個姓文西的傢伙),而這些證言幾乎做到了完美不重樣,光是梅勒自己的證詞就有好幾個版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統統都不一樣,展現出驚人的想像力和創造力。
2018年6月,納塔利諾在接受採訪時堅持聲稱自己的父親是被冤枉的,他在兇案現場也從未見過父親,是警察在長達15個小時的詢問中不斷用呵斥、威脅甚至恐嚇的話語,要求他做出對梅勒不利的證詞——如果他說的是事實,那很明顯梅勒只是一個司法體制下的犧牲者。
已經56歲的納塔利諾表示警方的胡作非為毀掉了他和家人的一生 因此筆者認為,1968年的案件與梅勒並無關係。因為無論從哪個角度來判斷,納塔利諾最初的證詞(就是他給費力斯講的那個故事)可信度都應該是最高的,畢竟當時他剛剛親歷了母親被殺自己死裡逃生的經歷,沒有能力也沒有理由在短時間內編出一個完整的故事。
從動機來看,梅勒因為妻子給他帶了綠帽子一怒之下殺人這個理由也根本不成立。因為芭芭拉的放蕩人盡皆知,賽爾瓦托還光明正大住在他家裡和芭芭拉偷情,要說因為這個理由殺人第一個死的也應該是賽爾瓦托才對吧。
警方之所以堅持懷疑梅勒,只不過是因為他們找不到兇手的痕迹,只能從「有動機殺人的人」這條線索出發,對於一般刑事案件來說這個方向一般都是正確的,但對於變態殺人狂來說,這條道路無異於南轅北轍。實際上正因為給梅勒草草定罪,才讓警察根本沒把之後的案件與這起案件聯繫起來,還非得要讓兇手寫信提示才注意到問題,真的是無能到了極點。
當然也有很多人持相反意見,認為第一起案件與後續的案件無關,兇手可能只是偶然在現場撿到了兇器,或者兇器乾脆就是在一群撒丁島人之間流動。因為在第一個案子里,兇手不像後來那樣虐待屍體,也沒有斬盡殺絕。
但是這樣不難解釋,從兇手的暴行來看,他的殘虐程度是在一點點升級的:一開始只是用樹枝玩弄屍體,隨後發展為切割下體,最後連胸部也不放過。而且,他在犯前兩起案子的時候,為什麼時間間隔那麼遠?這其實是一個很值得玩味的問題。有沒有可能他在犯罪的過程中漸漸發現警察的無能,以至於殺人變得越來越頻繁,行為開始變得越來越出格?
那麼,兇手為什麼會是警察或者相關人士呢?
其一,兇手的身體素質和射擊水準都在普通人之上,而且有比較強的反偵查能力,不會在現場留下指紋或者體液之類的證據;其二,在案件調查過程中,每當遇到一些困難的節點,就會有匿名信件送入警察總部,如果不是對警察的調查進展和內部情況有所了解,又怎會如此湊巧;其三,兇手具有強大的情報收集能力,譬如打電話威脅醫院裡的工作人員,還有寫匿名信恐嚇檢察官,都需要準確的信息來源。
1981年警方錯誤抓捕恩佐之後,犯人一方面對警察的愚蠢和無能感到可笑,一方面自己的慾望和野心也開始慢慢膨脹,他想要的是世人對他的顫慄,以及警察全力追捕帶來的刺激感。兇手似乎很希望人們意識到:從1968年開始,所有的案子都是一個人犯下的。為此,他寫匿名信通知警察,他一直堅持使用同一把槍械加同一種子彈,他還病態的堅持在周六晚上殺人,這意味著兇手的狂妄已經達到了偏執的程度,似乎認定自己絕不會被抓到。
兇手這種自信從何而來?如果是警察或者相關的內部人士犯案,就不難解釋兇手為什麼如此狂妄,因為他知道自己栽在這群廢人手裡的可能性基本為零。在案情不斷發酵,警察急需找到適合定罪的犯人來平息民眾憤怒的時候,一封匿名信又不失時機的把皮耶特洛送到了警方面前——這是不是很像一個警察殺人狂會採取的行動?
兇手的動機其實不難推理,他對金錢不感興趣,也沒有強暴過女性。考慮到義大利的宗教氛圍濃厚,我認為他很可能是一個虔誠的宗教信徒,因為切割器官這種行為通常會與撒旦邪教的獻祭儀式有關。1995年~2003年的案件總負責人米歇爾·吉由塔里(Michele Giuttari)就曾在某個案件現場發現了一圈石頭圍成的十字架,這是一種撒旦教使用的符號。
兇案現場出現了一圈石塊圍起了一個木製的十字架 如果從宗教信仰的角度出發,犯人很可能在犯案過程中給自己立下了一個戒律,殺夠一定的數量就罷手,對於虔誠的邪教信徒而言,在信仰的加持之下,這些暴虐的殺戮反倒成了一種偉大的虔誠——至於他信仰的神會不會寬恕他的罪孽,就無人知曉了。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兇手都肯定不是被最終定罪的皮耶特洛。筆者覺得他和梅勒一樣,不過是警察精心挑選出來的替罪羔羊,因為他完美契合了這個條件——這是一個強姦女兒虐待妻子的人渣,聲名狼藉死不足惜,身體還極差,就算把他放了也活不了多久,加上他的身邊大多都是些社會底層,可以輕而易舉找到一堆連帶的背鍋俠,也不怕他們反抗。2006年曾參與案件調查的警官阿特羅·米諾利提(Arturo Minoliti)就曾公開表示,他們在皮耶特洛身上找到的大部分物證都是捏造出來的。事實上直到2017年義大利警方仍在尋找本案的兇手,說明法律界內部本身根本就不相信「皮耶特洛是犯人」這種結論。
至於主動認罪的洛迪,他本人是一個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吃了上頓沒下頓,牢底坐穿對他來說未必就比風餐露宿更差。最關鍵的是,心思縝密的兇手真的會找這樣一個沉溺於酒精的流浪漢來當自己的副手么?真不怕他哪天在酒館裡喝多了直接把事情全抖出去?
當然,實際上真兇究竟是誰,隨著時代的變遷已經不可考。如果假設兇手真的是一個終身未曲的單身狗,那麼他在死前有可能會留下犯罪的證據,作為自己這個世界上留下的濃重一筆——他曾把一個國家的警察全部踩在腳下,他曾讓一座城市的人們為之戰慄,對於一個心理變態的殺人狂魔而言,這真的是至高無上的一種精神享受了。
只是,那些死去的愛侶們,只能引恨於九泉之下;那些被牽連的無辜者,再也無法沉冤昭雪。義大利的司法機構,卻依然維持著遲鈍而緩慢的龐大身軀,碾碎一切試圖顛覆它存在的挑戰者。
2004年,斯佩茲與美國作家普雷斯頓在義大利為小說《佛羅倫薩的惡魔》一書收集案件資料時,聲稱皮耶特洛是被污衊的——幾個月後斯佩茲被義大利警方短暫拘捕,稱他違規參與刑事調查,普雷斯頓則被驅逐出境。由於這段經歷,斯佩茲在這本書中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如何揭露義大利司法機構的腐敗無能之上,認為他們在追查兇手方面毫無建樹,迫害試圖挖掘真兇的記者倒是很有一套。
2001年,佩魯賈(義大利地名)檢察官朱利亞諾·米尼尼(Giuliano Mignini)堅持認為1985年因服用過量藥物死亡的弗朗西斯科教授也是「佛羅倫薩的惡魔」案件中的一環,並為此起訴了包含20人在內的嫌疑人,直到2010年義大利法庭才宣布米尼尼在案件調查中存在嚴重的濫用職權行為,並宣告這20人無罪——有趣的是,這位米尼尼檢察官,恰好又是2007年發生的著名殺人案——「天使殺人案」的檢察官。正是由於她製造冤假錯案的惡名,才導致天使殺人案的嫌疑人阿曼達·諾克斯(Amanda Knox)得以逃脫法網。
「天使殺人案」是一樁揭露了歐美司法體制黑幕的懸案,案件因嫌疑人阿曼達·諾克斯的美貌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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