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姐姐的孩子我不想養,我錯了嗎?

老公的姐姐十幾年前嫁了一個人,在懷二胎的時候,夫妻感情不和回了娘家。結果二胎在娘家生下來是個殘疾,他姐姐丟下小孩一走了之,十幾年沒有音訊。那個小孩一直由我婆婆他們撫養,現在已經有十四五歲了,但是智力可能就只有七八歲的樣子。現在他姐姐依然不回家,可以知道的就是她後來跟了一個四川男人又生了兩個女孩,生活條件很苦,並且她跟那個男人沒有結婚,因為她跟第一任老公就沒有辦過離婚手續。現在我們面臨的現實情況就是,婆婆他們年紀大了,後續沒有能力撫養這個孩子了,而這個小孩除了身體殘疾智力也有問題,是沒有辦法自己獨立生活的,我老公說以後他來養,並且是沒有徵求我的同意的情況下就這麼決定了。我很憤怒,為了這件事情跟他吵架了。那個小孩的父母都活得好好的,憑什麼我要去承擔這個撫養的責任?並且結婚之前她的媽媽明確跟我承諾過,這個小孩不會成為我們的負擔。我們的條件並不好,只是普通的工薪階層。而且我們自己還沒生小孩。在這個問題上,我並不想讓步,我錯了嗎??


你沒有錯,首先那是他的親姐的孩子,又不是你親姐。如果你們不是夫妻,孩子跟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所以他可能該管,你不該。可是你們是夫妻關係,他如果接過來,你不能不受影響,因為夫妻之間的利益是捆綁的。但是你們可以商量一下怎麼接管啊?你們如果經濟並不是很好,那就不可能留家裡一個人不工作照顧這個孩子,但是完全不管這孩子,你不覺得你老公很冷血嗎?他親外甥都不管,你如果離婚了,就是陌生人,沒有血緣關係,萬一有啥意外他更不會管你!所以他可以管孩子,你也應該接受,但是可以考慮送到養老院一類的機構,交錢找人照顧,這樣也不會對你們有太大影響。


我覺得不僅沒有錯,還是非常正確的。

本身撫養小孩這種事情,就是要夫妻雙方都同意才可以撫養的吧…至少得經過好好商量呀

還有你們是不打算要孩子了嗎?你們想要孩子的話,以後孩子生下來這矛盾就是不可調和的。說實在,對哪一邊這都是太不公平了。

何況工薪階層,按我的理解來,這個小孩身患殘疾,養了以後你們大概率是要養他一輩子的…你老公是真的認真想養他的話,花的錢不會比普通孩子少。還要上學吧?有什麼狀況要去治病吧?而且殘疾人做出的事情說實話在不可控範圍里,無法教育,萬一出了什麼事,你老公說不準還得怪你。

我只能說,如果你老公在自己沒有中高以上的收入及一份還算空閑的工作【有空照顧那個孩子】,還有考慮到你們的未來的狀態下【如果養了這個孩子,再生你們的孩子真的是不負責。未來不管養的孩子和生的孩子都要恨你們一輩子(ー`′ー),領養孩子可以,但你們不可以有親生的孩子,百分之九十九養不熟,剩下百分之一是領養孩子和親生孩子都懂事互相理解】

這個男人,非常不負責任啊。

你可以問他,你考慮過未來嗎?那個孩子的未來,還有你們的未來。他如果不能好好的負起責任來的話,我勸你分開。


先向民政局舉報重婚罪,然後再向法院申請撫養費


你沒有錯。

告訴你老公不要代表你。沒實力當什麼濫好人?

這孩子有親生父母在世,輪不到舅舅舅媽來負責。

你可以跟你老公分開一段時間,讓他獨自去面對問題。你沒必要吵架,就是拒絕參與。。。錢的事暫時不要計較,就讓他去面對去照顧你處理各種因為這個孩子產生的問題。

幸好你們還沒有孩子。


你沒有錯。

你丈夫想要幫忙沒有錯。

他不同你商量就是錯的。

你有同意或者拒絕的權利。

不要被別人的道理綁架,不願意沒什麼不對。


趁著沒有孩子、好脫身、我覺得如果你老公必須非養不可、那麼你們可以離婚了、毫不誇張的說這樣的孩子可以把一個普通家庭拖垮、換個角度看、其實你老公也是很無奈的、你婆婆更無奈、可恨的是你老公的姐姐、不負責任、不配做人、把一個累贅扔給了你們自己跑掉、但是怎麼辦?那是她親外孫啊、是你老公的親姐的孩子啊、他們不管的話只能看著他死了!所以他們也是很無奈很無奈、但凡能送掉絕對不會自己留著的、你自己考慮好、你現在也許能選擇的就是1:接受這個孩子並且一起撫養 2:直接選擇離婚、早脫身!3:如果能把孩子送回他自己家那就更完美了!


我覺得你實在受不了,可以選擇離開,不然這個娃他姐不管,他姐夫補管還得你們管,哎,沒辦法。如果一旦你有了孩子,你那種想走又走不了,那種感覺才難受。你自己考慮好再做決定


憑什麼給他養,你老公要養,跟他離婚吧,這種後面有很多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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