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個稅方案中的住房租金扣除涉及租房信息,房東拒絕提供怎麼辦?
公司要採集信息,而題主自己只有租房這一項可填,但是房東拒絕提供信息,坐標深圳,這裡的租房合同一般沒有房東信息,怎麼做才好呢?
借這個問題,來寫個想法。
首先,這個抵扣對租房者是省了一小筆錢,但是上傳房東信息是直接向稅務部門暴露了房東偷稅漏稅,且房東需要上繳的稅是遠大於租戶抵扣的稅,所以最終受益人還是。。恩。
其次,有人說房東需要上繳的稅最終會由租客買單,這話對了一半。正常的房東不會讓自己租金收益率下降的,漲租金是正常操作,那麼不是租客買單了嗎?這想法其實太靜態,往往租客對房租變化比較敏感,你漲了,我就換。最終還是會達到供需平衡的關係。若所有房東信息被正常上傳,房東漲價後收益率會不變,租戶的居住水平下降一個檔次但是付出租金不變。
那麼事情就是按新的平衡狀況發展,天朝稅收增長,房東漲價不漲收益,租客吃屎買單?
主觀感覺,不會。因為目前就業情況租客收入是基本不漲的(甚至下降),承受的租金受限。那麼一部分房子將面對無人可租的境地,要麼降租金,要麼賣出這種收益率低的資產。
另外一種狀況就是租客和房東達成私下協議,你不上傳信息,我不漲租金,就當無事發生,可能性也不小。
總的來說,這種變化影響都是傳導的,租客和房東都沒法佔便宜,畢竟不是規則制定者。真是期待2019年。。。
首先,先要找業主協商,畢竟之前簽合同的時候也沒有說要業主配合這些,然後如果其中出現稅費的話自然是你們這邊承擔,不然沒有業主會願意答應的,如果溝通不成的話那就只能搬家了,還有就是以後簽租賃合同前,最好要業主方提供房產證複印件,跟業主方的身份證複印件,還有合同,
尼瑪,我也是。昨天找房東要身份證號碼,竟然拖著不給我!
很明顯,你跟房東要租房信息,就是意味著房東要多交稅。
拿廣州市舉個栗子,房屋出租的稅率是這樣的(2017年新規):
「月租金2000元以下,稅收綜合徵收率為4%。2000元以上(含2000元)至30000元以下,稅收綜合徵收率為6%。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稅收綜合徵收率為8% 」
也就是你登記了租房信息後可以在工資的基礎上減去1500再扣稅,而房東必須為這1500繳納4%的稅率,也就是每個月1500*4% = 60元,也有可能是8%,就是120塊。
也就是說,房東最低要為這1500繳納60塊,最高繳納120塊。
那麼你少交了多少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