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碧華法官的《要件審判九步法》是要件事實理論在法官審判方法上的成功運用,要件審判九步法以法官為視角,站在居中審判請求能否成立的角度,以固定權利請求為出發點,以此來尋找支持該請求的基礎規範和抗辯規範,進行要件分析後,通過雙方的訴辯攻防整理出爭議焦點,根據證據進行事實認定,歸入要件做出裁判。這個步驟,一氣呵成,條理清晰,是法官辦案的高效方法,是法官品菜的九步法。
要件訴訟九步法是按照法官口味做菜的九步法,與要件審判九步法相比較,有其獨特的運用視角和理論創新。
根據要件訴訟九步法的步驟逐一說明如下:
(一)發現案件事實
法官視角先固定權利請求,律師視角先發現案件事實。
法官:法官的審判權受到當事人處分權的制約。當事人主張什麼,法官審理什麼,主要是居中判斷原告請求能否成立的問題。
律師:但對於當事人和律師來講,訴訟結果關係重大,當事人的處分權一定程度上也是律師的處分責任。律師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利益,可能首要的任務不是從當事人要求的結果中固定權利請求,而是首先研究案件事實,對當事人是否需要提起訴訟,提出何種訴訟,如何提出訴訟等提出專業意見。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直接影響訴訟質量和成敗,律師必須全面檢索所有的請求權,並分析每種請求權的利益、內容、風險,提供專業意見,幫助當事人做出符合其利益的最佳判斷。所以,律師的思維是全面撒網,看哪一網能捕到大魚,最能實現當事人的利益。而法官的思維是重點捕魚,除了有限的釋明的情況,當事人主張什麼就審理什麼。打蛇打七寸,法官審判第一步就從固定權利請求開始,但是律師的要件訴訟九步法卻要從事實開始,從事實中全面撒網,全面分析可能的利益主張。
(二)尋找法律依據
法官從訴訟請求出發定點找法,律師從事實出發全面找法。
法官:法官從第一步固定的訴訟請求出發,尋找法律效果與訴訟請求相匹配的請求權基礎。
律師:律師主要從事實出發去找法,全面撒網,全面分析可能的請求權基礎。請求權基礎的構成要件就是類型化的故事模型,找法就是案情故事與請求權故事模型匹配的過程。
(三)劃分法律要件
1、在要件審判九步法中,鄒碧華法官將確定權利請求基礎規範、確定抗辯權基礎規範、基礎規範構成要件分析分成三個獨立的步驟,但是在要件事實理論來講,某一個要件到底是屬於請求權的要件,還是屬於抗辯權的要件,這是要通過證明責任的劃分來進行解決的。所以我們將這三部分統一歸納於「劃分法律要件部分」。
2、法官居中進行裁判,更注重證明責任的裁判功能。而律師和當事人需要承擔案件結果,這就需要找准找全規範後就進行證明責任的劃分,在訴前就需要對證明責任瞭然於胸,以便分清敵我,收集和整理證據,準備訴訟策略。所以,律師的方法論更加註重證明責任的預測和攻防指導功能。[1]
以原告為視角:
在起訴答辯階段:對於產生請求權產生事由積極主張,不能遺漏必要的主張。對於請求權消滅、變更、阻止的事由,律師應該避免自作主張造成自認的效果。
在法庭調查階段:提出證據證立請求權產生事由,應該避免自己提出的證據對己方主張證明作用小,而對對方的證明作用大。庭審結束後,對方律師還很感激地對你說,謝謝你方提供的證據,這不是很難堪么。
在法庭辯論階段:提出論據論證請求權產生事由,而提出反論駁斥請求權消滅、變更、阻止的事由。
(四)整理要件事實
根據辯論主義,法官被動地接受事實,律師積極地主張事實。為了達到法律適用的效果,律師應該以結果為導向,以終為始,積極地主張相關事實。
對法官來講,准入或者涵攝只是一種結果。而對於律師來講,卻需要按照準入的要求去積極準備證據,積極主動地進行說理論證,證立我方請求的三段論,證偽對方抗辯的三段論,所以准入法在法官視角放在最後,而在律師視角則放在證明責任劃分之後。
(五)證明要件事實
根據證據裁判主義,爭議事實需要證據證明才能認定。但根據辯論主義,法官一般不主動收集證據,當事人需要積極主動地提交證據。提交哪些證據以爭議的主張為準。
(六)論證要件事實
法官知法,要件審判九步法在事實認定之後就直接歸入進行裁判,而忽略法律適用的法律辯論部分,並沒有給傳統民法解釋學以足夠的重視。從職責劃分來講,法律判斷是法官的職責,當事人的法律意見並不約束法官,但是從當事人主義下避免法官裁判的突襲來講,法官還是應該認真聽取原被告雙方對法律適用的辯論意見,對自己的法律觀點進行開示,在判決書中也應該對當事人法律爭點做出回應,因而要件訴訟九步法將此作為一個單獨步驟。
(七)排查訴訟爭點
法院居中審判,爭點的立場性不明顯。
基於民事訴訟的對抗性,明確提出了爭點的立場性,並總結了四種類型的爭點,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爭點的運用方法。將民事訴訟高度概括為,訴訟就是爭點的藝術,原告勝訴的秘訣,就是消除請求的爭點,製造抗辯的爭點。
(八)合理制定方案
將SWOT分析方法引入請求權方案的對比分析。
(九)精準實施方案
法官的方法已經訴訟程序之中,所以結合程序進展進行介紹。要件訴訟九步法更注重訴前的分析和準備。
九步法按照法律適用的邏輯和步驟將實體法和程序法內容整合在一起介紹,而在第九步精準實施方案部分結合訴訟程序介紹實務的應用技巧,給人的感覺是理論的內容多,訴前準備的內容多,實務的內容少,訴中實施的內容少,其實不然,九步法不僅適用於訴前分析,也適用於訴訟的進展和應對。前面介紹的內容構成實戰中的彈藥庫,應該根據訴訟中的進展和戰況隨時取用和調整,及時更新,隨機應對。一個美國律師寫的業務暢銷書也採用了這樣的體例,「依一個庭審律師、一個對抗制課程講授教師的經驗,我意識到,優秀的庭審律師應該具備兩種互補的能力。一方面,為應對庭審,他們要掌握一種分析和準備每個案件的有效方法;另一方面,他們要掌握使得已方訴求獲得滿足的說服技巧。正是「準備和實施」這兩種素質的結合,保證了有效的對抗制庭審。」[2]訴訟過程激烈對抗,訴前準備越充分,訴訟中的應對也就越從容。
[1] 為了區分,本書將客觀意義上的證明責任仍使用證明責任。對於主觀意義上的證明責任,本書採用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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