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近有個新聞,看得我真是惡向膽邊生。
就是這個:
故事很簡單,一個北漂女孩,跟一個北京土著男生談了戀愛,幾個月後發現懷孕。男方許諾的婚姻沒有實現,導致女孩未婚生子。
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法院把這個非婚生的孩子判給了男方。於是女孩化身「硬核母親」,把事情鬧上網,期望拿回孩子的撫養權。
這個事情引發了巨大關注,因為它涉及婚姻博弈、戶口價值、子女撫養權,這些當代青年生活方式中的不定時炸彈。
有許多大V為單身母親魏圓圓抱不平:
也有律師一針見血指出這個判決帶的壞頭:
甚至有人按這個邏輯倒推——這不就等於只要有北京戶口有房子,騙外地女孩子生娃,最後不但娃到手,還能賺得女方每月3000塊的撫養費補貼。
可是法院當然有它的道理,並非全然男權。
站在實際的角度,男方收入更高,持有北京戶口,特別還有海淀區學區房,孩子成長路上的硬體起碼保證了。
一旦跟著母親,她1萬7的收入,養自己沒問題,但養一個從幼兒園開始就需要上私立學校的孩子,她為省錢已經住在通州,怎麼養?
這還不算因為孩子,帶來的巨大勞動量的增加。
她和她的家庭,要麼承擔父母帶娃的成本,要麼額外付出保姆費用。
寧跟討飯娘,不跟當官爹的古話,真的還適合現代社會嗎?
這就像魯侍萍和周朴園爭孩子的撫養權。
交給周朴園,孩子在冷漠無情但富裕的家庭長大;由魯侍萍帶去,《雷雨》裡面的四鳳長大還是侍女。
2
我還關心的是,她到底是怎麼把自己弄到這步田地的。
目前的情況,對這位母親和她的孩子,都是一個進退兩難,怎麼做都輸的情形。
未婚懷孕之前,魏圓圓是符合世俗「優秀」標準的女孩。
她一個人,從小地方到帝都北漂,有一份達到北京市平均收入的兩倍的工作,還找了一個月入3萬5、在北京有不止一套學區房的土著男朋友。
兩個人發展很快,半年後就意外懷孕。
戀愛初期,男方也寫過「感謝你填補我生活中的空白」這類情話。
他後來又說,自己之前剛剛因為家裡不同意才跟交往六年的女朋友分手,「這情況她也知道的」。
呵呵。
一旦有了孩子,按照中國人的思維習慣,這就不是她一個人的事,甚至不是兩個人的事,變成了兩家人的事。
據說雙方母親見面,專門聊過結婚的事,男方承諾,女方輕信,拖來拖去月份大了,又變成承諾先生下孩子再結婚。
而孩子爸爸本人說,他得知有孩子的第一反應就是不想要,因為明確知道雙方不能這麼湊合著過一生。
在他看來,這是一場普通的戀愛。
但在她那裡,這戀愛當然應該指向婚姻。
孩子的到來,又把情況複雜化了。
可能她認為值得一搏,又或許她捨不得一個生命,但一旦生下來,她的狀況就變成了:
其實感情被騙,或者被拋棄被放棄,都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也不丟臉,再牛逼的女人都可能碰到。
連鞏俐都在黃金年華里,向張藝謀要一張婚紙而不得。
唯一悲催的,是抵抗不了這件事帶來的負面影響,是不能托底,因為一朝被騙而陷入無窮無盡的麻煩里。
於是就有人得出結論來,找男人還是要眼睛擦亮,別看上渣男。
呵呵,這種男的在北漂女群體中不要太吃香哦,房子車子都有,收入又高。
這種跟本地女孩結婚簡直就是「兩家上市公司合併」,帶外地女孩回家父母肯定要嫌棄,許多女孩要為他搶破頭。
至於人的品質,別說沒幾個人具備火眼金睛的本事,就算當下看清一切,誰又能保證後面不變化。
3
看了五月天的《人生無限公司》,我覺得這個標題取得很好。
大家應該從這個標題中得到靈感,人生應該是無限的,你千萬不能把它當成有限模式來運營。
覺得只要結婚了,有了這麼個「北京土著太太」的頭銜,一切就搞定了,IPO成功了。
沒有的,後面的變化照樣會是無窮的,出乎意料的。
因為「從前慢,車、馬、郵件都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的時代已經過去了,馬上都5G時代了。
一張高鐵票,無數外地女孩前赴後繼來到他面前。
憑眼光判斷,這還是一種靜止的邏輯,是預設人跟環境都不會有大變化的,是基於「我能看出來他是人是鬼,只有一個確定答案的」。
可是,現在的情況難點就是,人是多面的,變化的,在她面前是人但在你面前就是鬼的,今天是人但明天可能就是吸血鬼了,你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
只能跟不確定性共舞,而不是抵抗不確定性。
反正也抗不住。
人生只能順流而下。
孩子既然生了,不結就不結罷了,到這個點就應該轉換方向,以建立一個良好友善的分手家庭,合作育兒,爭取把兩邊的好資源都用起來為目標。
而不是以誰搶到為贏,把小孩跟另一方隔離起來為目標,以要麼犧牲母愛要麼犧牲學區房為代價。
是未婚懷孕這件事,戳穿了她表面的「優秀」,露出了內里的虛弱——本質上,她遠未站穩腳跟。
沒有房子,在法院眼裡就是「無固定居所」。
沒有戶口,孩子跟著她上學難。
至於工作,有經驗有資源的男員工也分分鐘無預警被辭退,更別說一個帶著嬰兒的單親媽媽。
事實上她就算因為懷孕成功結婚了,情況也未必好到哪裡去。
這男的看不上她,過幾年還是離婚的命,到時候房子也沒有她的份兒,孩子依然很難爭到。
用變化的眼光看問題,就不會倚賴一勞永逸的「眼光選擇」,而應該在重大選擇前,確定自己有多少資源籌碼,賭輸了也不傷。
她再努力工作幾年,職場基礎和人脈都更穩定些,交夠五年社保,或者在北京付個首付,或者去老家買套房子,那時結婚生子不是要好得多嗎。
怕什麼變「剩女」,這都是腦筋不清楚的人發明出來騙小女孩的。
以有限模式的眼光看待,生活工作的變數不大,那麼結婚生子是越早越好,這是「任務」,任務當然早做早輕鬆。
以人生無限的角度看,還是晚點結婚生子好,把最能抓錢、最能向外發展、最容易遭遇風險的時間留給自己,把消耗巨大的生娃工程往後推。
再說,就算當剩女丟臉,也比拿未來當賭注,把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弄進萬丈深淵好吧。
4
這事又讓我聯想到另外一個事件——演員周美毅遭鄭剛騙婚奪子事件。
這個事情,就像前面魏圓圓的升級版,女主周美毅是一位女演員,而她的前夫是紫輝創投CEO鄭剛。
周美毅跟魏圓圓一樣,開頭也以為期待已久的愛情來了,何況男方條件那麼好,名校背景,事業有成,有錢有社會地位。
她演過《新紅樓夢》中的李紈,雖然名氣不大,但婚前也算在事業上升期,一直有戲可演。
因為跟鄭剛一見鍾情,半年後她未婚懷孕了,並在簽署婚前協議的情況下結婚。
想不到結婚登記才一個月,她就發現鄭剛有個情人曹莉莉。
而之前曹莉莉就給鄭剛生過一個女兒,在他們婚前,鄭剛說曹只是他大女兒的 「代孕媽媽」,因為年紀大了還沒遇見愛情所以想先要個孩子。
等周美毅的雙胞胎兒子生下來後,曹莉莉開始闖進家裡,鄭剛則在她母親的葬禮上提出離婚。
因為對方上門搶孩子,周美毅的爸爸也被打傷了。
在她的角度看,又是一場「騙婚奪子」。
可是騙不騙的,終究婚也是結了,協議也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籤的,何來的證據說騙?
婚前協議保護了他,而她停工生娃,最後離婚出戶,還得長期奮鬥在爭取孩子撫養權的路上。
而他不過是付出一次結婚的代價,得到了兩個孩子,比找人代孕還划算。
奇葩的是,後來這事被幾個娛樂媒體深挖,發現曹莉莉幾年前也曾在微博曬出婚紗照,疑似跟鄭剛有過「婚姻」。
如果是這樣,那富豪只要結一次婚弄一次婚前協議,然後再離婚爭到撫養權,等於0成本獲得了幾個孩子啊。
煮肘都要甘拜下風,門檻都沒這麼精。
沒有議價權的女方,只能在婚前協議上讓步以得到婚姻,以為自己嫁給有錢人,殊不知這有錢人不但讓他的錢跟你無關,還隨時倒打一耙。
huny寫到這裡,我也有點無語了,總有些事防不勝防。
像木大媽說的,資源越多,維權越容易吧。
最後能給予保障的,還是自己。魏圓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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