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到身邊的朋友談論一些充電速度不達標的問題。這一切或許是設備之間的充電協議不對應所造成的問題。這次我們邊講道理邊實測,以更直接的事實解釋充電中的常識。
簡單來說就是手機與線材以及充電器一套溝通用的規範,簡單點說,協議就是他們的語言系統。充電協議的存在,實際就是讓手機在一個可控的的環境下獲得最適合的充電環境。
其次,充電協議可以快速打造一套屬於廠商自己的生態系統,更利於廠商自身的生(lao)態(qian)發展,而OPPO的VOOC、USB IF的PD、華為的SCP以及高通的QC均是市面上較為成功的例子;
最後,廠商對快充理解不盡相同,市面個快充技術也各有優勢與劣勢,像早期的QC系升壓快充優點是對線材要求較低,在當時線材沒有明確規範,素質參差不齊的環境下快速有效的提升充電功率。但缺點顯而易見就是因為降壓部分在手機上,導致手機發熱增大。VOOC則是將發熱源極大轉移到充電器上,但由於電流較大對線材要求更高,OPPO為此打造了專門的USB線材來解決這個問題。而結果則是配件成本更高。USB PD則是應用廣泛,可適配與筆記本、手機、顯示器等USB-C設備上。
此前我把協議定義為設備與設備之間的語言系統,像我們人類也是有中文、英文、日文等不同的語言種類。語言不通自然溝通不了,此時你只能做一些最基本的手勢讓他人了解你所表達的部分內容,但並不能100%理解。
舉個例子,你很口渴,去到了外國一家餐廳想喝一杯可樂。服務員只聽得懂英文而但你不會說英文。此時的你只能對服務員用收拾表示想喝東西,但服務員並不能通過手勢得知你想喝的是可樂,隨後只端上了一杯開水滿足你的基本需求。你解決了口渴但沒喝到你最想喝的可樂。
回過來說,USB介面擁有一個長久以來都是用5V作為通用電壓。當協商失敗,設備會發出一個通用的5V且設備所認為安全電流(每個設備定義都不同)給予充電器。此時充電器則會根據設備的需求供以相同的電流電壓為其充電。從而解決了最基本的充電需求但無法提供快充的需求。
最常見的就是蘋果設備了,樂視EQ-24BCN不支持蘋果的2.1A/2.4A協議但支持BC1.2 DCP。而蘋果設備使用BC1.2 DCP的時候要求的電流、電壓為5V1A(當然,實際上1A也沒)。早期市面還真是有不少移動電源廠商沒做蘋果協議,所謂支持5V2.1-3A的充電器均不能輸出高於1A,這類抱怨我目前也見得不少。
對於這一點,嚴格來說並不是用「傷電池」來表達。所有物質都會衰老、老化。而實際上,更大的功率進行充電對循環壽命必定是存在影響的。簡單點說,在條件一致的情況下。使用15W充電的電池,其循環壽命理論上是一定低於10W、5W充電的電池。但由於某些不可告人與測試極為困難的原因,許多手機廠商在說快充時也並未提及到這一點。
那麼,用不用快充?得視你使用習慣、環境以及一台設備預計的服役時間來決定。如果你一台手機打算用2-3年,那麼沒必要的時候不快充是你最佳的選擇。以筆者自己來說,目前所使用iPhone X與XR續航還行。一天下來不會掉過60%的電,並且隨時都能進行長時間的充電。快充則顯得並不是那麼重要。但筆者依然會備好一切快充所需要的東西,以便不時之需。但總的來說,不用太拘謹,選擇適合自己的是最好的。很多人也是很喜歡看快充一時的爽快,不是嗎?
這裡說個之前都有不少人說到嘴巴爛,剛才也有提過的常識了,充電中的電壓/電流是由被充電設備決定的,只要充電器/移動電源與線材不成瓶頸,最終的充電速度會由被充電設備決定,當然,這個情況也是要根據協議來決定。手機支持9V2A充電,但協議不通,充電器即便是支持9V2A的輸出,結局亦不會以9V2A來充電。
舉個例子,如果你只能吃1個漢堡包,也不想打包。即便你在快餐店裡看到有5個漢堡包,但你也不會和服務員說我要點5個漢堡包。
由於950XL不支持QC協議,充電器直接以5V給Lumia950 XL充電。
部分手機製造商或第三方配件品牌會在推廣頁面上寫出自家產品支持的快充協議或者設備,在買之前仔細看看詳情頁或者諮詢客服就好。但一些第三方廠商的客服其實不怎麼靠譜,有可能會出現忽悠你的情況。鑒於目前廠商各家都有各自的協議,對於一些不太關注協議/規格的用戶難免是會碰到選擇困難症。對配件的選購,我個人是推薦各位選擇原廠的配件,除了適配性上,做工等等都較有保障。如果你是覺得太貴的話,還有萬能的X寶能幫上你的忙。此外,充電設備也未必只是只有一個協議,像三星不少手機都支持QC2.0以及自家AFC協議。而到18年USB-C完全普及到新款的手機上後基本都能支持PD。
華為P9,實際支持自家FCP。但為了節省成本只配了個5V2A的頭子。並且在參數里沒有提及支持快充的事情(蘋果雖然只配5W但會有提及支持快充)。買配件前最好還是了解一下自己設備的特性。
我是有點後悔選擇了P9做例子了,首先機器到百分之2就強制30秒關機,對於整個測試非常不便。我要放光電必須多次開機耗到0%。這個實際上算是個電池保護措施,不至於過放。但電池的實際電壓是多少呢?沒辦法測啊。
其次當放電至低於2%以下,原裝FCP充電頭不會握手FCP,除非你開機或者是充到2%再重新拔插一次。經過驗證,採用FP6601Q的紫米10號移動電源並無這個問題。原廠配件還不如第三方的,呵呵。
電流電壓走向圖,FCP原裝頭的邏輯實在太不適合與測試,最後換用紫米10號進行測試,均放至空電進行測試。P9待機充電大約是在14W左右,關機充電則是12.5W左右,但實際測試中FCP模式下待機與關機狀態下充電速度差不多,因此就不放上待機測試的數據了。
此圖的百分比是通過實際輸出的功率累積計算出來的百分比,而非手機所顯示的百分比。實際上,FCP充電速度領先了一段。
1-你手上的充電設備給你的手機、平板充電如果速度不對。那一定是協議對不上(少數如VOOC/DASH/SCP快充會檢測線是否達標才會進入快充模式);
2-更大電流更高電壓的適配器不出任何問題不會對手機有損壞,但協議不對依然不能對設備給予最快的充電速度;
3-原廠配件大部分最為省事,但未必是最適合你的;
4-充電器規格滿足設備需求、協議對得上=標稱性能;
5-快充對電池壽命會有影響,但要視自己情況來決定是否使用快充。
P.S:設備的電量也會影響當前的功率,通常30%-60%為設備的最大充電功率(具體視設備而定)。如果你快充滿設備的電量,接通測試後發現電流偏低以為是協議不通,那是錯誤的。
很久沒露頭,這次閑余聊聊我最近碰到很有趣的一件事,某天一個業內朋友發給我看的所謂外國媒體評測,文中評測人員中連初中物理都尚未及格的論點以及知識上的貧乏引出各種搞笑的結論真是讓人感到哭笑不得。
相信懂的朋友也是瞬間明白,能量守恆,在不同電壓段下輸出的電池容量亦有所不同。EBD-USB所記錄的容量已經是USB口5V下的容量,直接使用5V放出的4227mAh的容量來除以電芯標稱3.7V/6000mAh明顯是錯誤的,用不同電壓段下對比容量也是我們日常司空見慣的情況。但實際上,不同電源輸出到USB下也並非一直處於5V電壓,實際計算應該採用上位機所記錄的Wh進行計算,故這款移動電源並非該媒體所稱的低於80%轉換效率,而是高達94%了。
其次,剛剛我亦說到過,移動電源輸出多少是與充電設備、協議以及設備剩餘電量相關。連你們自己都知道要引出充電器/移動電源的最大輸出基本要通過負載來進行,然後隨便拿個不知道啥的設備草草測試就亂下定論?移動電源充電只有1.3A你不確認一下移動電源的電量處於什麼位置?像這種水平也能跑出來做評測,誤導讀者發布謠言,真是貽笑大方,回去補補習再來寫評測吧。
這次科普講解到此結束。歡迎各位討論以及糾正我一些錯誤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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