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道德】道德物化:技術倫理的新思路

道德物化:技術倫理的新思路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2016年1月19日第890期

作者:張衛

  要理解「道德物化」的具體含義,先來看三個具體的例子。其一,現在大街上經常會見到「減速閥」這種交通輔助設施,其作用是降低機動車在通過行人較多的路段時的車速達到保護行人的目的。為此,法國人給它起了一個形象的名字,叫「躺著的警察」。其二,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國際機場的男洗手間里,設計師在小便池裡雕刻有一隻栩栩如生的小蒼蠅,這降低了男性在小便時尿液的飛濺率,於是廁所的環境比以前好了許多。其三,在大型超市門口,一些人使用購物車後由於隨意停放使得超市門口環境凌亂不堪。為了解決這個難題,設計師設計出需要投幣方能使用的購物車,用完以後將購物車物歸原位,放入的硬幣會自動還給顧客,這種新型的手推車造就了井然有序的購物環境。這些例子都是「道德物化」在現實生活中的具體應用。

 把道德規範「寫入」技術物之中

  「道德物化」是現代技術倫理髮揮作用的一種新思路,即通過恰當的技術設計,將道德理念「嵌入」技術人工物的功能之中,使技術人工物在使用的過程中對人的決策和行為產生道德意義上的引導和規範作用。借用法國學者拉圖爾的「行動者網路」理論的術語來解釋,「道德物化」就是把道德規範「寫入」技術物之中,形成一種引導人的行動的「腳本」,像電影腳本對演員的行為具有規定作用一樣,技術人工物的「腳本」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導演」現實生活舞台上的人們的行為。荷蘭技術哲學家維貝克認為,如果倫理學是關於人如何行動、如何生活的研究,那麼設計應該被視為倫理學的一種物化形式,設計師是在 「以另外一種方式在做倫理學」。

  「道德物化」思想是荷蘭學者阿特胡斯首先提出的,後經維貝克的發展和深化,形成了一個相對完整的理論。維貝克為「道德物化」建立了一個堅實的理論基礎,即「技術中介理論」。這種理論認為,技術在人與世界的關係中扮演著中介調節的作用,它既能影響世界呈現於人的方式,也能影響人呈現於世界的方式。在技術的居間調節之下,人的主觀性和世界的客觀性都得到了重新塑造。因此,可以利用技術的這種屬性有意地「嵌入」一定的倫理因素,來影響人們的決策和行為。「道德物化」思想在當今的工業設計領域和社會領域已經得到了認可和回應,比如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福戈倡導的「勸導技術」設計、華盛頓大學教授弗里德曼開展的「價值敏感性設計」研究,都與「道德物化」思想之間存在著密切聯繫。

 挑戰當代人本主義倫理學

  從倫理學發展史的角度來看,「道德物化」思想進一步拓展了倫理學研究對象的範圍。近代以來的西方倫理學是一個重「人」而輕「物」的倫理學體系。然而,這種人本主義的倫理學在當代社會中面臨著挑戰。第一,它忽視了「自然物」在倫理意義上的存在。由於缺乏對「自然物」的倫理觀照,導致人類對自然的肆意掠奪,造成當今的環境污染與生態危機。第二,它忽視了「人工物」的存在。這種倫理學只重視對人進行道德教育,來發揮道德的規範功能,而忽視了技術人工物在規範人類行為上的能動作用,即通過設計出具有倫理導向功能的技術人工物,同樣也可以起到規範人類行為的效果。

  「物」的發現同時也給倫理學帶來了難題和挑戰:如何在倫理學中給予「物」一個恰當的倫理角色和地位?人和「物」的相處應該遵守什麼樣的規範?環境倫理學已就「自然物」的倫理地位問題進行了許多研究,提供了各種各樣的答案。而「人工物」的倫理地位問題,至今還是一個有待解決的難題。

  目前學術界關於該問題的研究主要聚焦於「人工物是否具有道德能動性」的問題,大致有三種基本立場:一是反對人工物具有道德能動性,其主要代表是堅持「技術工具論」的學者,他們認為技術僅僅是工具而已,本身不具有倫理屬性,其好壞取決於使用的方式;二是肯定人工物具有道德能動性,其主要代表是機器倫理的研究者,他們認為,具有智能的技術人工物——機器人——具有類似於人的自主性和意向性,因此可以作為獨立的道德能動者;三是中間立場,即認為人工物不具有類似於人的道德能動性,但人工物不是價值中立的,它能夠影響人的道德選擇和行動。

  從規範人類行為的角度來看,「道德物化」為規範人類行為提供了一種新的機制和方法。在規範人類行為上,人們常常會提到「道德自律」、「道德他律」和「法律制裁」等手段,而無論是「道德自律」、「道德他律」還是「法律制裁」,都存在著其自身的局限性。比如,在道德素養較差而又無所顧忌的人面前,道德自律和他律所起的作用很小;在人一些非理性行為面前,法律的事後制裁機制也不能事前禁止違法事件的發生。因此還需要尋找一種新的更為有效的手段來彌補傳統規範手段的不足。「道德物化」正是這樣一種補充機制,它直接通過技術物本身的物理功能來引導和調節人類的行為,不需要行動者具有很高的倫理修養或法律意識。在正常的人工物使用過程中,行動者就會下意識地沿著技術的導向而做出相應的行為,比如司機遇到「減速閥」時,為了避免車的顛簸會下意識地放慢車速。

 倫理問題技術化的困境

  從本質上來講,通過技術來規範人類的行為,實際上是把倫理問題變成一個技術問題,這在某種意義上等於讓技術人員來充當社會管理者的角色。試想,如果技術人員具有了調控人的行為的權力,他們就有可能利用這種權力為自身或某些利益集團謀求不合法的利益,使技術的中介作用向某些群體傾斜,從而造成社會的不公。比如,美國技術哲學家溫納曾以紐約天橋的設計為例,如果民眾的意願被工程師的理性法則所取代,民眾參與決策的權利豈不是被剝奪了?工程師的權力如何被監督和約束?如何保證公眾利益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利益在技術設計的過程中得以表達?這些都是「道德物化」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問題。

  「道德物化」因其自身的局限性,所以對技術倫理問題的解決不徹底,治標不治本。根本的措施還是通過「道德內化」使行動主體養成一種自覺的道德意識。只有把道德觀念植入人的內心世界,調動起人的「內因」,人的行為才能符合道德規範。如果僅僅利用外在力量來對行為進行調節和控制,道德的作用可能和法律法規的作用類似;而如果通過「道德物化」對行動的規約最終能實現道德素養的提高,則會是另外一個結果:「有恥且格」。

  (作者單位:清華大學哲學系、華中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引自: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

(20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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