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是否真的可以丁克不要小孩?
我是女生,我先說我的想法啊,
首先,生小孩很痛,而且對女性損耗大得可怕,老的快,我自己也怕,特別是看見一些案例之後更怕,
但怕的是什麼?
怕的是生小孩這個付出得不到補償和回報,或者補償和回報不成比例,或者男方代表的補償方在補償和回報的過程中產生不願意,不配合,有怨言這樣的情況
還有一個情況是未婚先孕,就是愛情是兩個人,牽扯上孩子,就會害怕愛情不純粹
然後再回到生小孩本身上來,生孩子不只是男方的需求,雙方都有需求,目前來說普遍男方需求更甚。只是女方負責執行和托底,男方負責策劃和提升,最終男方獲得冠名權。
有人說生小孩都是自私的,我其實也認同的,也許孩子根本沒想過來這個世界
然後哈,小孩,對於大多數男性來說是延續,是產品,對於大多數女性來說,是心血,是保障。
我呢,16歲到24歲左右都是打算光棍一輩子的,我覺得婚姻,愛情,父母愛都是騙人的
24歲後找了男朋友之後,我會想是否我的觀念是錯的,那麼要融合其他的觀點
現在我26歲,我覺得,愛情可以獨善其身,婚姻卻免不了世俗,如果從愛情進入婚姻,那麼世俗一定會接踵而來,
早做思想準備比較好
以前信誓旦旦的跟愛人商量丁克,可是現在臨近要討論婚事了,卻害怕丁克不能給我相應的保障,以及能否應對丁克需要面對的各種壓力。
丁克,yes or no
丁克的意思是,double income no kids的縮寫。就是說,夫妻雙方,都能夠經濟獨立,雙方均主觀決定不要小孩,才算得上丁克。所以,未婚情侶,小三,形婚,不孕不育,沒有經濟能力養不起而不生的,頭婚有孩子歸前任配偶等等,都不算丁克。
結婚後打算丁克,後來又由於各種原因生下了孩子,叫悔丁。
鐵定不要孩子,積極有效避孕,如果配偶悔丁就直接離婚,這叫鐵丁。
如果你決定丁克,最好配偶也是丁克,而且雙方都要默契,要麼同時鐵丁,要麼同時悔丁。不然遲早過不下去。
這麼一想,婚姻配偶的選擇,實在是太窄了。這還不論來自雙方父母,輿論的各種壓力。
丁克是一種生活方式。這條路不容易。需要有強大的內心和一定的經濟能力保障。(比如,房子都是公婆出錢買的,公婆不支持你們丁克,你們能丁嗎。。。)
想就別怕,怕就別想了。又想又怕,不是真心想。
--32歲的鐵丁
找對象時候就說丁克
我從25歲等到35歲,還沒找到願意一起鐵丁的另一半
丁克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千萬不要覺得是你們兩個人的事情。我一個很好的客戶是丁克,夫妻兩個人現在已經60多歲了,都退休了,感情依舊很好。
他們丁克的前提是雙方受教育程度良好,對人生有自己的想法和追求;雙方父母都是高知人士,思想很開放,對兒女支持理解;還有就是他倆都不是獨生子女,家裡兄弟姐妹三四個,其他兄弟姐妹家裡都有孩子也並不孤單。所以他們這麼多年來才很順風順水,但是其中肯定也少不了爭吵。
每個人對自己人生的規劃都不一樣,只要你做過決定後不後悔來這世上一遭,就好了。
你和你對象想好了就可以。
可不可以,你和你對象說了算。
當事人想要就要 不想要拉到 由兩個成年人自己決定 我沒法瞎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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