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而不得和得而又失哪個更痛苦?
得而又失更痛苦。
愛而不得是得不到的痛苦,得而又失是失去了的痛苦。「得不到」是不曾擁有過戀愛的快樂,這種痛苦的心裡落差比較小。「失去了」是曾經擁有過戀愛的快樂,有了快樂做對比,這種痛苦的心裡落差很大,因為這種痛苦是有前面的快樂做鋪墊的。還記得五月天唱的《你不是真正的快樂》里的歌詞:「而回憶越是甜就是越傷人/越是在手心留下密密麻麻深深淺淺的刀割」。
「愛而不得」就像一個小女孩站在櫥窗外眼巴巴地看著喜愛的洋娃娃卻沒錢買不起的樣子,雖然得不到,但遠遠地望著心裡還是覺得很滿足的。
「得而又失」就像一個小女孩買回了她最喜歡的洋娃娃,但是卻被別的女孩搶走了。她失去了她最愛的玩具,她只能躲在自己的小房間里偷偷地哭泣。誰願意失去最愛的東西呢?
愛而不得是常態,得而又失是非常態。前者是表白失敗,後者是戀愛失敗。一個還沒開始,而另一個已經結束。一個沒有過程的結果看似比一個有過程的結果的痛苦要小的多。一個還沒開始就發現自己輸了,於是對對方停止寄予期望;另一個努力了很久才發現自己輸了,一邊希望一邊努力著,到了中途被迫絕望。得而又失那種「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落差感,痛苦極了。
愛是付出和給予,得不到也不會很痛苦,可以當成一種經歷,慢慢就會忘記了。
所有的得到都是經營付出後的回報,所有的失去都是因為沒有好好去珍惜的結果。
也許得而又失很痛苦,可這卻是對愛的醒悟。
得而又失,大多數人會損失厭惡。
都不痛苦,都是幸福,愛而不得,你愛過不一定要得到,有個可以愛的人是幸福。得而又失,得到了就是一種幸福,失去了或許是為了彼此更好,更該釋然
兩種情況都是有幸福的 從某些角度來說同時也是痛苦的吧 感覺都蠻痛苦愛過就好
首先我想說,這個問題個人覺得沒有什麼價值,是否更痛苦這種心理感受,我覺得是取決於 人這個情感主體 而不是困難本身
同樣是落差
得,而又失
你付出了許多努力從山谷爬上山頂得到了奇珍異草,最後一個不小心手滑掉下去。懊惱,可惜,心疼丟了寶貝又白費了努力。或者你不費吹灰之力就撿到了這個珍寶,風一吹,啊,又一不小心手滑飛掉了。懊惱,可惜,心疼自己丟了寶貝
愛而不得
你在山谷下一次次往上爬,但是你永遠爬不上山頂,永遠夠不著想要的東西。一次又一次的努力都是徒勞。憤怒,難過,更多的是無奈或者你選擇靜靜呆在山腳,仰望著渴望之物,內心有點小渴望希望它從天而降,但註定是不太可能的。大概也是抱怨著命運不公吧
對於愛而不得和得而又失的感受,看你更在乎付出過的努力,還是得到過或者沒得到過的這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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