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堅決要離婚,是為了什麼呢?

因為工作不能天天在一起,經常因為芝麻小事而吵架,挺累的,誰也不讓誰


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相互溫暖,是為了彼此成就。愛有一萬種方式存在,但是愛的本意應該是基於善的積極向上的存在。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只是為了相互折磨、消耗彼此,那就失去了在一起的必要。即便曾經再愛,現在這樣互不相讓的局面也沒有辦法說服自己相信還有愛的成分吧?何況是對方。男人比女人理性也現實,面對死水一樣的婚姻,猶如身陷沼澤,不想死的都會想離開。


女方離婚一般都嫌棄自己的男人窩囊,沒本事,男方提離婚一般都覺得自己的老婆比不上別人的老婆,太俗,配不上自己。至於出軌可不好說。


家裡的推力、外力的吸引力兩者促成,這樣說能懂吧 只有其一可能都不會如此堅決


歸根究底最簡單的一句話就是 沒有愛了


我靠,這種事可以有無數的理由。


要麼外面有人了要麼就是真的不想和你過了


互相因為屁大點事放大對方缺點,不要說凡夫俗子了,神仙也不行。既然決定在一起就要承受這段感情的所有。不想在一起了就該離婚了


有新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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