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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媽媽的舅舅的孫子可以結婚嗎?


可以,你們婚後的孩子是沒有問題的,可以放心,而且吧,感覺你們算不上親戚關係,血緣關係很弱,⊙▽⊙我都好奇你們是怎麼靠這種八杆子打不到的關係走到一起的。


我國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婚姻法中第一章、第六條有明確的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旁系血親是指非直系血親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所謂三代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從自己上溯至同一血源的親屬,再向下數兩代。

三代以內指什麼呢?就是說,你們有共同的爸爸(媽媽)不行,共同的爺爺(奶奶,外婆,外公)不行,共同的太爺爺(太奶奶,你奶奶的父母,你外婆的父母,你外公的父母)就可以了。你外婆和你媽媽的舅舅有共同的父母,應該屬於四代,不在三代以內,所以從法律上,你們是可以結婚的。

望採納!


這不是三代啊,這是四代了,法律上是可以結婚的啊!!三代是指表兄妹這種,比如你親舅舅的兒子,就不能結婚。


也就是外婆的弟弟的孫子,外婆和舅公算一代,媽媽和她舅舅的兒子算第二代,你和舅舅的孫子算第三代,不是法定三代內不允許結婚嗎?


可以結婚的,舅爹的孫


別鬧 那是你表哥表弟 雖說不是很近但是也不要冒險


你要叫他表哥


三代以內不可以吧,怕後代畸形


不建議吧,三代以內,雖說真心相愛就不該考慮這些問題,可是如果在一起後有寶寶了,近親結婚是會對寶寶不好的,到時候就是對寶寶的自私。


你倆覺得必須結就結,但肯定會面臨家裡的反對和周圍人的偏見與嚼舌根,要想想自己能不能承受,而且是長時間的承受,有可能會一輩子。還有就是小孩最好不要要了,免得有什麼意外害人害己。


不可以,而且三代以外也不提倡


從生物學的角度應該沒有問題,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也沒有問題,從而人情倫理來說還是不要的好。


謝邀

可是要讓你失望了,我對這些親屬關係一向迷糊的很,我能說我拿紙很認真的寫下來畫了圖也沒鬧明白這算不算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嗎?建議你還是找專業人士問一下吧,畢竟是可能存在風險的事,還是謹慎些的好


不要結婚。以後你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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