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前任又送了禮物該怎麼辦?
東西大概400塊錢左右,他平時是捨不得花錢的人,如今我知道他有了相親對象。現在東西在家裡放著,怎麼辦,是寄過去還給他,還是默默留下不再牽扯?
如果沒有新的喜歡的人,那麼收下吧。不是說要藕斷絲連什麼的,只是,沒有任何表示的收下也沒什麼大不了,不要的話倒挺傷人。
如果有了新的喜歡的人,這事兒還是要說清楚斷徹底。
謝邀
他可能是覺得對你有所虧欠想對你彌補一下吧
就像你說的 他已經有相親對象了 如果他倆已經在一起了 你們就不再有瓜葛了
如果有的那個相親對象只是個幌子也許是他想找機會有個理由跟你聯繫然後再複合
關鍵是一切都要看你怎麼想的 畢竟你倆已經分手了 你也沒有義務和責任替他考慮了 如果你覺得收他東西你心裡不舒服那就給他寄回去 如果你覺得這點東西沒什麼或者是在你心裡起不了波瀾那就在家裡放著也無所謂 畢竟東西沒錯 只是他的方式有失公允 關鍵決定權還在你手裡 但是如果真的覺得沒有回頭的可能了 也不能有未來了我勸你還是應該狠心一點 不然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乾脆一點 這樣對你 對他都有好處
喜歡再次想想還能不能在一起,如果當初分手出現的問題再次出現,還能不能一起度過才是最重要的。感情是需要慎重的。
個人觀點如下
1.收到禮物後明確告訴他(她)你不需要他的東西了。因為此時兩個人已經沒有多大關係了,這種藕斷絲連的關係只會繼續帶給兩個人不必要的痛苦。
2.如果他堅持要你收下(狗皮膏藥的那種堅持)那你就明確你的態度。即使你送我東西,想討好我和我複合,那都是不可能的了,東西你不拿走我可以收下,但這並不會對我們的關係有何改善。反正東西本來我就不想要,我還擔心你會耽誤了我下一次美好戀愛的開始呢(畢竟兩個人都因為一些事情分開了),這個損失和你的東西相比之下,我想誰都會好好選一下的吧?
其實最重要的是千萬不要給對方看到複合的希望(前提是你真的想結束這段感情!!)還有這種小便宜最好不要想了吧,做到心中有數。還有自己要開心也很重要,不必為了他人委屈了自己!
放兩張小金姐姐的圖片,趕走一切陰霾!
※鏈圈尋人啟事:有份城市送給人才的禮物急待認領
※給孩子的最好禮物:時代周刊權威推薦,和孩子一起冒險、成長。
※金九銀十豐收季,昂道錢夾加送三重好禮
※為什麼過節的時候很多人喜歡送人蔘
※烈士紀念日,向先烈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