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當初沒見過森林,差點把自己放在一棵歪脖子樹上活活弔死。
所以,不是不記得,還是不在意了,那個人在哪裡,過的怎麼樣,只是人生中忽閃而過的一個片段。
十七八歲唯一讓我懷念的,是那個曾經無所畏懼的自己。
幾年後玩笑提起他說拒絕也是一種保護,渣就是渣,一邊玩兒著曖昧一邊說著我們是最純真的友誼,就是那時候的自己一頭栽在自己所謂的愛里那時候的他貪戀著女孩子的追捧卻不夠坦蕩。
記得啊,年少時才懂得的心跳的感覺。那種得不到卻想要的感覺,那種覺得對方太好,而自卑的自己,都是回憶。
那個時候是最真的,沒有工作家庭的壓力。
只有你對我我對你的真。喜歡 愛意 無他。同樣的那個時候也不知道什麼叫愛也分不清喜歡的關係。所以我說 那個時候是最真的,不一定真愛。特定的時間地點人物才促成了 「真愛」,真愛是在以後的日子裡一同走過的人。
首先我不同意標題的17、8歲愛過最真的人。這是個偽命題。
我為什麼要說他是偽命題呢?
因為那個年紀的你,根本不懂得什麼是「愛」
那個時期所謂的愛,不過是深深的喜歡罷了。
可能因為一點指甲蓋兒大的事情,就足夠你放棄這段愛情。
所以我說,如冰淇淋脆筒一樣的愛情,不是愛情。
你緬懷的是那時候懵懂、衝動的自己。
喜歡的那是時候第一次心跳的感覺,並不是那時期的人…
愛是要經歷和成長之後才懂的東西。
而且愛情是堅固的、牢靠的,並不是拿來去放棄和緬懷的。
至於初戀什麼的嘛,別提了,都是一場誤會罷了…
記得啊,那個人在雨天讓我請他吃巧樂茲,在自習課幫我講數學題,在體育課後滿身大汗走回教室再上生物課,在假期的菜市場門口等我,在畢業拍照的時候問我手可以搭在我肩膀上嗎。嗯,我都記得。
但我知道他不會是我愛的最真的人。我最愛的人在未來等我,他也最愛我。
※蘇喜看了狗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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