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忠心看家咬死小偷,該不該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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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屬個人看法,不接受杠精辯駁。

我覺得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才是出發點,我們慣用的伎倆就是用自己的價值觀去評判周圍的一切。首先我覺得可以從這件事發生的源頭上考慮,我們每個人都清楚而且明晰地知道,發生的緣由是因為小偷的翻牆入室,如果沒有小偷的翻牆入室就沒有這起悲劇的發生,所以小偷應當為這起事件負責,而且最重要的是狗並沒有跑出來咬人!我覺得這件事情最大的可悲之處恰恰在於人們對小惡的容忍,我覺得可以設想另一種結局,沒有狗的存在,小偷入室盜竊剛好撞到主人回家,情急之下的小偷會怎麼做?小偷入室看到漂亮的女主人獨自在家他會怎麼做?更有甚者,小偷在室內碰到獨自在家的小孩或者老人他會怎麼做?「消失的夫妻」何其悲愴,累累白骨不斷地告誡著世人有些人只是披著一張人皮的獸,難道就只有殺人搶劫者殺了人放了火才是罪惡嗎?小偷小摸不是罪惡??我敬畏每一條生命,只是我覺得所有的大惡之所以能夠達到十惡不赦的地步,就是因為還在小惡之時眾人對他的容忍。

從另一個方面來說,看門狗(沒有任何貶義)一詞早已傳揚於世豈止百年,看門狗看家護院正是其職責所在啊,制服入侵者正是他很好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務啊,何來的殺生之禍?英明的法律給一條圓滿完成自己任務的看門狗判了防衛過當的罪名?看門狗還要懂得正當防衛???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狗做錯了什麼?

評論說要把狗弄死的和那些之前說入室盜竊發病死在事主家裡然後要求事主賠償的有什麼區別?

弱者有理嗎?


這狗危險性太大,一旦跑出來傷及無辜怎麼辦?何況要死人的狗,必須處理。

也是為主人的安全著想,狗畢竟是畜牲,有其本性。餓它三天,再餵食,你去搶它盤子,看看還認不認你。


法律問題肯定不是兩句話的問題的。具體哪種情況哪種判法。

例如狗主人不在家的情況。按理沒有主觀過錯,應該判定為意外事件。

其他的就複雜了。

不過一般法官怕被賊家屬打死,會比較和稀泥,民事上賠錢可能會有。

哦原來是問狗。。狗沒有判死刑這一說吧,死刑是對人的。正常狗都會處理掉。至於應不應該,個人是認為不應該處理掉這種狗的,雖然這種狗確實有點危險,但這麼做不太符合大義,天平上我更傾向於義理。


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我覺得應該判。攻擊性太強,盜竊罪也不是多大的罪,活活被咬死……另外如果是調皮的鄰居家小孩翻牆進來呢……我認為還是人命更珍貴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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