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撫養我父親,我過分嘛?
我父親重男輕女,在我媽生我之前貌似已經墮過一個兩個我的哥哥或者姐姐,我不太清楚,我媽從未跟我講過,我也不記得我是怎麼知道的了。反正我小時候我爸一直想再生一個,無奈獨生子女政策,後來我媽子宮癌,切了子宮保命,我爸就像變了一個人。
我不喜歡我爸,他從沒管過我,沒有關心過我,對我只有謾罵侮辱(比如你要能混得有我一般好我頭都剁下來給你)我小時候經常想自殺,我家住六樓,沒有防盜網,我經常坐窗台上玩,遺書都變了好幾次,就是沒膽子跳下去。我還去藥店買過安眠藥,可惜店員不賣給我。我今年17馬上18,他從沒給我買過一件衣服,他現在想討好我都不知道我喜歡吃什麼,更別提我班門朝哪開。我初一寫過一篇作文,吐糟了我爸,當時語文老師喜歡我,單獨把我媽叫過去問我我每天在什麼環境下長大,把我媽嚇死了,從此專註於灌輸各種我爸有多好給我洗腦,到今年是第六年,只可惜我爸前期不太配合,我也不相信。上次我妹和我講我爸媽以前鬧離婚我爸說要是我媽敢離就殺死她全家。之前沒人和我講過,但是大概猜的出來是我五六年級的時候,氣氛不一樣,後來被我初一那篇作文一嚇估計就沒敢再提了。其實我媽條件特別好,不說明星級別,但絕對是普通人里的大美女,又是那個年代的大學生。警察工作。和我媽同年齡的應該知道那個時候警局強權部門特別吃香。但是我媽農村孩子比較老實,沒自信,也沒人教。年齡打了經人介紹就匆忙結婚了,沒遠見,也沒股狠勁。不過我媽老大,有點伏地魔(我爸也伏,反感我媽伏)不過用的自己的工資。跑遠了。
我不相信我爸有我嗎嘴裡說的那麼好其實是我很多事情我都記得,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記憶猶新。比如我幼兒園的時候早上一睜眼就看到我爸拿椅子砸我媽的頭,那種綠色老式木頭椅子,很疼的,我媽到現在一直頭疼,被砸的那一塊長白頭髮(只有那一塊)我那個時候小,我爸一下就把我甩旁邊去了,我去隔壁敲我爺爺的房門,結果我爺爺躺著床上不起來,他認為我爸一個男人就該治治我媽,所以即使我媽不停的糾正我還是不喜歡我爺爺(也有他重男輕女的原因)即使他現在因為我在十八線小縣城上重點高中對我謎之好(我爸家都沒怎麼讀書,包括他們的孩子)在這期間我爸很喜歡喝酒打架鬧事,回來就趴著床上叫媽媽,當時家裡開超市,周圍商鋪都跑過來看,我一個小孩子還覺得蠻丟人的…大概一二年級吧迷上了打牌,黑白顛倒不回家 ,我媽經常帶我去茶樓找他,叫不回來。有一次喝多了酒,我和我媽在家裡等他,看到我還沒睡就去廚房拿刀對著我要殺了我,我媽擋著,我跑回房間鎖門。諸如此類還有很多,後來越加變本加厲,拿皮帶抽,衣架打,刀背砍頭,經常的事。有一次惋惜的和我說:「我們家衣架就沒好的,全被你打壞了」他小時候打我還有拍照留據,後來就懶得留了,拍的那兩個手機現在也掉了。我記得初一有次他打一晚上牌輸了一萬多(他月工資3k)心裡有火沒處發,就打電話給我媽說我媽都教育出了個什麼垃圾,要離婚之類的。至於我媽後來一看我爸臉色不對就不搭話了,由著我爸沒素質的亂罵,就沒怎麼挨過打了。不過也有可能是我不知道,我媽從不跟我說。後來我也學乖了,語氣不對我就不說話,所以這兩年我也沒挨過打,不過也有可能是我媽一直陪著我在學校租房子,他打不到我。
但是,現在令我最害怕的事,還開始有意的討好我,例如在我媽的搓攛下請我吃飯之類的,也會有意無意的提到養老問題。我算是老來子,他已經快五十了。我周圍有無數個人道德綁架,居高勸說,他畢竟我爸畢竟生我說我幼稚心胸狹窄之類的。可是我就是不想養他,我覺得好不公平,我從小就是我媽一手帶大的,他從來沒養過我(他工資卡在自己手上,相當於他零花錢,沒給我媽過)只有發脾氣耍家長威風,素質又低,不講衛生,不是我嗎我根本不想和他待在一起。他害我那麼多次絕望到想跳樓,現在老了思考養老問題施捨性對我好一點,我就得感恩戴德小心翼翼伺候好他下半輩子?好不公平!說難聽點他就貢獻了顆精子。最恐怖的是我基本可以肯定他一定會生病,他作息極不規律,經常通宵打牌,熬夜喝酒,中午11、12點起來,門店阿姨給他做好飯都等不到他下去吃,也不和他打電話,每次讓我打。而且不講衛生,大男子主義,抽煙非1916,差煙不抽,我媽給我買東西還要小心不告訴他價錢。這哪會是好伺候的主?
意思是說如果我真的撫養他,不僅我的經濟壓力會特別大,生活上也會特別麻煩,想到這個我就害怕,我上課上著上著就會想到這件事,他越討好我我越害怕,特別難受我才不是我媽希望的悲情劇女主,欺負到結尾和解,繼續不計前嫌伺候人家。至少我不會原諒,遺忘都不會我又何談原諒?可是我查過法律法律上我有撫養責任,他家暴我也沒有留證,他在法律上合理合法,這是我最難過的地方。我不敢和周圍的人說因為我知道我說了就會有一大堆人來勸我說我。
你是有贍養義務,但是這個義務很好盡的,把錢給到,定期去看兩眼就是了。至於什麼買菜做飯之類的,完全可以不用管。
你什麼也不管,法律會來約束你;反過來只要做了一點點,法律就拿你沒辦法了。
你也不必現在就憤憤不平,你才多大他才多大,再說他還指不定能不能活到你工作呢。以後的事誰也無法預測,你先活好你自己,保護好你媽媽,至於別人坐著說話不腰疼你不要去理不用去聽,他們也管不了你是不是。真要到他老了你得養他了你也有一萬種方法不養他。
其實是你先要把自己管好,讀好書多學點東西,離開你生活的地方,去一個遠一點的城市讀書,然後讓你妹妹也一樣,還最好不一個城市,你結婚的時候可以把你媽接過來住幾年,然後是你妹,至於你爸,打電話關心,記得哭窮,讓他覺得你生活慘的就夠吃飯了,反正錢是沒有的,再厲害的老虎都有老去的時候,別看他現在嚇人,他老了無用的時候還沒人管,這個階段時間也不會短,夠他受的,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嘛!
我比你幸運一點,我媽媽比較強勢,所以我爸爸不管有什麼有不滿,不能對我不能對我媽。
但我爸媽寶,而且重男輕女,不上進。我聽的最多的就是什麼亂花錢不孝順不聽話我媽不守婦道。
他從來不管我,我從小是我媽自己又當爹又當媽養大帶大的,我以後也不會養他老,頂多完成法律義務,餓不死而已。
你媽真可憐,是個被傳統思想毒害的女性!被家暴,養家,忍受那麼多,大概是怕離婚了外人的眼光……你不要變成你父親那樣的人就好,也不要學母親那麼懦弱。老來得子,那是50歲以後生孩子叫老來得子,30多歲生的你,這種情況太普遍了好不好,他沒到60歲退休年齡,有手有腳的,他自己得養活自己!他有一天生了大病,你應該謝謝老天,這是家暴婦女兒童的人的報應!他如果有退休金,你擔心什麼呢?
先把書讀好了,你的人生還很長呢,先不用考慮這個。我跟你說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
1.很多人有和你相同的遭遇和想法,不過分。
2.法律規定確實子女有贍養的責任。
3.你現在考慮這個為時過早,因為你還在讀書,還沒有工作能力。
4.就算若干年後你老爸上訴法律,你必須執行贍養義務,也不會對你經濟有太大壓力(我不是專業人士,只知道不會太多錢)。
5.至於你擔心的生活上的困擾,也可以降低到最小。等你以後長大了,可以去其他城市工作,贍養費什麼的,每個月打給他就行。
船到橋頭自然直,先讀好你的書,強大自己,遠走高飛,其它的事到那一天再說
感謝邀請
長話多說,當你有一天願意原諒你的父親的時候,或許你能體會到真正的解脫。自由,快樂。
以上觀點,純屬個人經驗之談。和悲傷和解,和過去和解,和矛盾和解。就是和
自己和解。
我比你年長10幾歲,我在20歲前,遇見比你程度相對輕微,但癥狀類似的經歷
此刻的我,覺得善待自己的父親,母親。不管他們過去經歷了什麼以及對我經歷了什麼
父母,是我們唯一不能選擇的,同樣的,我們是如何的,很多時候他們也無法選擇。
選擇放下,往前走,不要因為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或許你覺得我在自言自語,自說自話。
但我深信,有一天,你往前走,會相信我今天的言辭,基於類似問題回答很多,所以簡要回答
希望對你有幫助,也希望你有一天獲得幸福。
現在不該你考慮這問題
你還小
這只是你的態度
人慢慢長大
會有很多改變
我這樣並不是說你對你爸爸的恨會改變
我的意思是
等你長大了
你會有更好更平衡的處理方式
現在
你要做的
就是強大自己
離開原生家庭
打好基礎
以後才有更多選擇
把書讀完,然後遠走高飛,去自己喜歡的城市生活,帶著你媽一起走,再也不要回去了。這是最好的結局。
如果你媽也勸你,你媽也跟你爸同一戰線,跟你家親戚一樣勸你要你給你爸養老,那我勸你還是一個人遠走高飛,離開你媽吧。因為這樣的媽,也很可怕。
事實上按著你所說,你媽是有經濟能力離婚以後獨自照顧養大你的(沒離婚你爸也沒養你),但是你媽對你爸的態度也是一味的容忍和縱容,你爸對你的傷害,可以說有一半都是你媽默許的(除去你爸威脅若離婚要殺了你媽全家之外,你爸自己賭博輸了也主動提過離婚,為什麼不趁機離了呢)。
再有一個,以我的經驗,我覺得你媽是不會離開你爸的,在你和你爸之間,你媽明顯的是選擇你爸,你媽選擇讓你受委屈受傷害,最後還要讓你不計前嫌忘記你爸乾的缺德事,逼著你原諒你爸,給你不斷洗腦說你爸是個好爸爸,你媽這種做法這真的很嚇人的,明知你受著煎熬,卻還不顧你的感受逼著你原諒(好比一個「好人」用沸騰的開水去澆灌樹苗)。你在家裡所受的傷害和陰影,你媽也是施害者之一。
畢業以後,要麼帶著你媽遠走高飛,徹底離開你爸的那個家。要麼就是你自己一個人遠走高飛(你媽不願意跟你走 要跟你爸過的情況下)。
切記不要因為你媽的勸說就留下來接了這個養老的任務。一個人有效生存年限按著60年算,基本你前面二三十年是在不完美的原生家庭中存活下來的,後面30年,真的要為了自己活,其他都是浮雲啊。否則你的後半輩子,一樣是在泥潭之中掙扎。
最後,不要害怕養老的法律問題。最差不過是打官司,告你。告贏了你再每個月給他養老費,轉賬多方便。反正你人是不必回去一起生活了。
勇敢的面對未來,不要懼怕還未發生的事。你爸等著你養老估計還得好多年呢,現在著急這些事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可以參考。
作為一個原生家庭十分不堪的過來人,我把對你最好的解決原生家庭問題的方式告訴你,雖然在外人眼裡,這些都是違背道德的(事實上不違背道德,只是國人從來不把孩子當人,只當做自己的私有附屬品,所以父母對孩子不好沒有任何道德譴責,而孩子對父母不好,就是千萬個不好。看透這一點,才算是獨立的個體)。
如果當初有人這麼告訴我,我也少受幾年的罪了。
祝你好運啊。
你不想養就不養吧。但是一定要注意別被告「遺棄罪」。這個罪是公罪,就是國家機關,街道辦和你爸爸的單位都可以告你。如果你不明白,請搜索「四川 ,遺棄罪」(這裡的案例你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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